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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性自主

男友私訊「不在意處女膜」 驚揭少女遭性侵

新北市一名國中女生去年2月跟林姓男網友碰面,林男藉口很累到摩鐵休息,還說服少女嘿咻,緊要關頭少女反悔說不要,仍遭性侵得逞。隔月少女跟男友吵架,找女輔導老師談感情問題,老師卻在少女和男友的臉書對話中,意外發現男友私訊少女「我不會因為一片處女膜的關係就在意。」追問才知少女遭性侵。新北地院昨依對未成年性侵罪判林男3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14歲的被害國中少女,透過手機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一名已婚生子的21歲林姓網友,林男約少女2016年2月19日下午在三重碰面,林男接少女上車後,卻稱身體疲累想休息,直接把車開進附近一家汽車旅館。入房後,林男說服少女發生性行為,不但親嘴摸胸還脫光她全身衣物,但緊要關頭少女突然反悔,用力推開林男拒絕嘿咻,但最後仍遭林男強壓在床硬上。事後,少女跟女同學提過此事,但不願告訴老師。1個月後少女跟男友吵架,找學校女輔導老師討論感情問題,當老師觀看少女手機跟男友吵架的對話,卻意外看到男友之前所留對話,說「我不會因為一片處女膜的關係,就在意這種事」,老師追問下,少女才邊哭邊說遭男網友性侵。

林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但新北地院認為少女若想誣陷林男,無須說出一度被林男「說服」上床,加上少女的同學、輔導老師證稱她提起此事時,不斷哭泣且情緒低落,因此認定林男性侵犯行明確,但考量雙方以5萬元達成和解,昨輕判林男3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國中女學生借課 男老師:找個奶大的來借

桃園市某國中4位女學生因為準備參加學校排球比賽,5月初一起找科任老師借課練球,當時男老師往其中一位女學生身體看了幾眼讓她覺得「怪怪的」,連忙把雙手交叉放在胸前。沒想到男老師冒出「沒胸、沒屁股誰要看」、「找個奶大的來借課」幾句話讓4位女學生很不舒服。

雖然老師還是借課,但4位學生回到教室和其他同學聊起抱怨被騷擾、很噁心,有學生在聯絡簿提到此事,家長看了以後覺得不能姑息,隔天就向導師反映要求通報學校。

被男老師涉嫌噁心人身攻擊的女學生不敢跟父親提,等校方啟動性別平等機制依法必須通知監護人,家長才知道,並驚訝應該為人師表的人竟匪夷所思對學生講出不堪入耳的話。家長兩次到學校沒碰到人,第3次在導師陪同下才見面,雖然校方表示已經成立性平會了解過程,但家長感覺學校想草草收場,因此要求老師公開道歉。

家長表示,男老師剛開始一派輕鬆表示只是開開玩笑,不肯道歉,還要家長和學生不能再向性平會申訴,不然他就要告家長和學生,而且後來4位借課的女學生在男老師教的科目學期成績全不及格,一連串情形讓家長心寒,反問學校「如果他的孩子也碰上這種老師,會覺得老師只是開開玩笑嗎」?

家長說,不過這位老師後來用手機傳簡訊,提到願意公開道歉但學校不肯,而且提到他今年考績獎金沒了已經付出代價,態度180度轉變。

校方對家長和媒體追問,千篇一律回答依法不能公開性平會調查過程,只表示調查結果上周已經送教育局。教育局指出初步了解學校通報、啟動性平機制都在期限內完成,目前行政程序沒有疏失,過去一直要求學校嚴守兩性平等教育法規定和機制,違反的學校一定嚴懲。

高市性侵案未成年高達6成 慎防網友與毒品誘姦

(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滿20年,高雄市21日在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演藝廳,舉辦20年特展,高市長陳菊帶領社政、警政、醫衛、教育各局處首長,共同見證高雄走過性侵防治推動20年歷程與績效,社會局表示,防治已見績效,未來針對網路世代、毒品氾濫,將持續強化網路與販毒性侵防治推廣。

高市結合社政、警政、醫衛、教育跨域合作,86年底成立「性侵害防治中心」,88年整併家庭暴力成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設立113婦幼專線、義務律師團、婦幼警察隊、97年起,推動性侵害整合團隊一站式服務、結合醫院推動早期鑑定模式,105年整合性驗傷採證、家內性侵社工處遇,今年攜手地檢署成立性侵被害人採證室。

社會局表示,高雄市每年性侵通報數約一千餘件,且有減少趨勢,其中未成年性侵被害高達6成,年齡以12-18歲占比最高55%、12歲以下兒童性侵7%;其次,通報成年者(18-24歲)佔12%次高,通報案件中,以「熟人性侵害」比例最高,凸顯教導未成年人身體自主及性別教育的重要性。

值得關注的是,男性被害人近10年來人數增加1倍以上(96年65案至105年145案);另外,無行為自主能力的幼童及身心障礙者性侵案例年通報80~90人、佔比約8%,且每年以1~2%速度成長。性侵防治中心主任許慧香表示,近年來網路交友氾濫,網友見面性侵案件有增加趨勢,未來將結合警網、教育等攜手打擊網友性侵、毒品誘姦等防治。

「高雄市走過性侵害防治20年特展」,特別展出國際鑑識界譽為神奇魔法棒的「多波域光源機」,搜尋精液、血液等微物跡,讓證物說話、犯罪無所遁形;「偵訊娃娃」協助兒童與智能障礙者陳述事實,以及整合性驗傷、創傷療育陪伴等,各界齊力杜絕性侵。

兒要父送女同學回家 爸爸竟偷偷扒光她

高雄洪姓色男去年到校接就讀國一的兒子返家,順便幫忙載送兒子的同班女同學,竟藉機將少女載到住家套房剝光衣物上下其手,還說「你鮑魚不正常,我摸摸看」,後因洪男兒子在樓下等得不耐煩撥打爸爸手機,女同學才趁機脫困。

一審依對未成年人強制猥褻罪判洪男有期徒刑4年2月,洪男不服上訴後,二審認為原判決並無不當,將上訴駁回。可再上訴。二審合議庭認為,洪男的兒子與被害人是同班同學,應知被害人年紀幼小,還不滿13歲,身心發展均未成熟,不具完整的性自主能力及判斷力,竟仍對被害人強制猥褻導致其心理受創,嚴重影響女童的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且洪男犯後始終矢口否認犯行,也未對被害女童致歉或賠償,顯無悔意,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因此將洪男上訴駁回。

判決指出,去年1月9日下午,少女與洪姓男同學等人一起參加全民英檢,結束後因暫時無法聯絡家人接送,洪姓男同學就聯絡父親到校幫忙載送。不料洪父見年僅12歲少女年幼可欺,竟以既然無法聯絡家人,可以收留她借住等理由,將兒子與少女一起載到一戶透天厝,並將兒子獨留在車上等待,自己帶少女上到二樓套房內,佯稱要看衣服大小,不顧少女拒絕強脫其全身衣褲,還對少女稱「你鮑魚不正常,我摸摸看」等語後,拿衛生紙作勢要擦拭她的下體,被少女拒絕後,洪男又將她壓在床上撫胸、摸臀。

性行為有助感情 1成青少年認同

要「給」才是愛嗎?高雄「張老師」中心與高雄市300E1區莒光獅子會,今天公布高雄地區青少年性價值觀與態度調查,調查發現,約9%的青少年認同在戀愛中發生性行為,有助提升感情;7%的青少年認為,若不給對方可能就不會愛我了;更有5%的青少年若被性騷擾,會選擇忍耐不說。

高雄「張老師」針對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共28所學校進行調查,總共回收4316份問卷。

問卷發現,「為了滿足男女雙方的生理需求,在青少年時期可以發生性行為」,有7%同意,有14%在模糊地帶。「如果身邊的朋友都有性行為經驗,我沒有的話,就代表我很遜且沒有面子」有5%同意。「我可以接受用身體換取金錢的概念」有5%同意。

問卷發現,5%的青少年若被性騷擾,會忍耐不說出口,其中以國小生比例占最高,張老師中心表示,這是個數據也特別讓人擔憂,當孩子越不敢說出口,造成的傷害往往更大。

張老師中心表示,問卷調查顯示了少數不同意見的青少年,仍是要多關懷及宣導的對象。有些青少年將性與愛連結,用性行為衡量愛的溫度時,往往失去了戀愛的初衷。

會中與專家學者共同呼籲兩性的相處以「3P NO」為原則,學習「P(respect)尊重、P(protect)保護、P(precent)預防、N(no fear)不害怕、O(no aloneness)不孤單」,讓青少年瞭解正確的性價值觀與態度,學習保護自己,尊重彼此的感受。

邱小妹人球案生父 假釋期間性侵同居人女兒被起訴

發生在94年1月10日,震驚全台的邱小妹遭父親虐死,送醫時卻遭醫院當成人球拒收一案,當年邱小妹的父親被判刑12年入獄,後來他假釋出獄期間,另與友人的前妻同居,他竟涉嫌兩度性侵同居人的12歲女兒;他應訊時辯稱是兩情相悅,台北地檢署不採信,今天依兩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 邱小妹的父親假釋出獄期間,涉嫌兩度性侵同居人的12歲女兒,台北地檢署依兩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情境照)

    邱小妹的父親假釋出獄期間,涉嫌兩度性侵同居人的12歲女兒,台北地檢署依兩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情境照)

檢方調查,103年至104年間,邱男見同居人剛從小學畢業的長女,性徵逐漸發育成熟,竟涉嫌在住處客廳染指她;被害少女升國一後,又在104年3月某日半夜,再次被邱男指侵。

狼教練帶少女隊員上摩鐵 染指4人輕判5年

雲林縣1名桌球教練(56歲),去年中相繼帶4名未滿14歲女隊員,上摩鐵猥褻、性侵,小女生嚇到拒上桌球課,另將教練惡行寫進作業簿,才讓全案曝光;檢察官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教練,並求處重刑,但雲林地方法院今年2月間僅以猥褻罪判5年,雲林地檢署已提起上訴。

全案現轉高分院審理,學校在全案曝光後已將狼教練辭退,教練現仍持續羈押中。去年5至8月,色教練藉口試穿球衣,或收隊員為乾女兒,陸續帶4名女童到斗六某汽車旅館開房間,脫去女童衣服撫摸、親吻胸部,甚至指插女童下體,女童因畏懼而不敢多做反抗。甚至一次帶2女童開房間,先後舌吻、猥褻2女童。兩個指控遭性侵學生,一個說,教練手進內褲撫摸,但忘記有無伸進去,經驗傷發現「處女膜有舊傷」;另一個具體描述,感覺「伸進去」,「還不到痛」,躺在床上往旁邊小挪,想躲開,最後直接喊「不要這樣」,教練才讓我穿衣服回家。

色教練辯稱沒性侵女童,不知道她在躲,且聽到不要就停手,辯稱是到旅館純聊天,討論認女童當乾女兒,到案後遭檢察官聲押獲准,持續羈押至今。刑庭庭長許佩如表示,處女膜破裂有眾多原因,女童指證前後不一,改稱忘記有手指侵犯,只猥褻外部。至於另名女童沒有傷勢、相關性侵證據,且教練聽到「不要」就停手,單憑移動身體,無法明確分辨是抵抗或是反射動作,只能以「事實」論猥褻女童。

「讓我摸就給妳手機」 社團狼師猥褻女童遭訴

「答應讓我摸,就給妳手機!」侯姓男子擔任國小童軍社團指導老師,卻涉嫌以給11歲女童手機為條件,撫摸女童胸部、下體,因堂姊發現女童怎麼會有手機,此事才曝光,新北地檢署今依對未成年猥褻罪嫌將侯男起訴。

  • 侯姓男子擔任國小童軍社團指導老師,卻涉嫌以給11歲女童手機為條件,撫摸女童胸部、下體。(情境照)

    侯姓男子擔任國小童軍社團指導老師,卻涉嫌以給11歲女童手機為條件,撫摸女童胸部、下體。(情境照)

據了解,就讀國小五年級的女童父親過世、母親因案遭通緝,女童投靠叔叔與嬸嬸,但叔叔家經濟狀況也不佳。

去年7月15日,侯男對女童說:「我會給妳手機,但你要答應給我摸」,先帶女童到新北新店溪邊戲水,趁教導女童游泳時,撫摸其胸部,傍晚開車載女童回家的路上,又表示要摸女童胸部、下體,女童因想要手機,未做反抗。去年8月2日,侯男載女童上課途中,又要求摸胸、摸下體,隔了2天,侯男就送了女童一支手機。

女童拿到手機後,興沖沖地秀出手機,請堂姊幫她申請臉書帳號,堂姊好奇追問:「手機是誰送的?」侯男的狼行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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