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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性自主

課後輔導教上床 狼師4年淫辱2少女43次

新北市已婚黃姓國小老師,15年前曾經開設家教班,並先後替兩名國中及國小女生課後輔導,卻趁輔導課後性侵2名女生,還跟國中女生發展不倫戀達4年,直到女學生上高一後被師母發現才結束。

國中女生一直隱忍到上大學後跟輔導人員吐露此事,黃男惡行才被揭發。檢警續查發現,另名小六女生也慘遭狼爪,最高法院認定黃男淫辱2女43次,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罪判黃男應合併執行6年徒刑確定。判決指出,黃男自2002年起,放學後在自家替被害國中女生進行課業輔導,卻教學教上床,趁師母不在家時,性侵國中女生,甚至帶女學生上摩鐵開房間,從被害女學生從國一到國三連續被黃男性侵39次,直到2006年7月少女就讀高一時,被師母發現,2人的不倫關係才結束。

國中女生當時並未張揚此事,直到2013年國中女生就讀大學告訴閨密此事,女同學轉達輔導老師且報警,黃男的獸行才曝光,檢調續查才發現,不只國中女生還有一名小六女生,也慘遭狼爪,黃男在課後輔導後,在自家要求小六女生替他口交,共得逞4次。

黃男開庭時雖坦承犯行,並表示願賠償2名被害人200萬元,但兩女都不願接受,法官認為黃男身為師長,居然跟未成年學生發生性關係,嚴重敗壞師生倫理關係,且犯後未得被害人原諒,因此各判刑5年以及3年4月,合併後應執行6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幼稚園到國中 色阿伯性侵姪女長達十年

新北市警方日前接獲某國中校方通報,一名14歲少女竟遭年逾半百的堂伯性侵長達十年,從少女幼稚園開始,堂伯就假借幫忙照顧為由,趁洗澡時撫摸少女下體,或以指頭插入猥褻,隨著少女成長,竟還以情趣用品助興取樂,最後直接性侵洩慾。
 
少女父母知情後怒罵堂兄是「畜生」,不但立即與堂兄斷絕來往,也揚言追究到底。檢警懷疑,少女姊姊也可能慘遭染指,目前全案正擴大偵辦中!
 
一名國中老師,發現二年級的女學生「小靜」(化名),經常精神不集中,而且容易情緒激動,或者莫名的發呆,偶爾還會有自殘的現象,深入輔導後揭發色阿伯惡行。檢警調查,年近六十歲的嫌犯與少女父親是堂兄弟,雙方感情不錯,所以親戚間平常來往頻繁,雙方信任有加。少女父母經常忙於開店作生意不在家,開計程車為業的堂兄,就常以有空可以幫忙照顧小孩為由前來,不料竟是登堂入室欺凌幼女。
 
談起堂伯,小靜就會露出驚恐臉色,其實近幾年來,只要阿伯來到家裏,小靜就會找來姊姊作陪,但阿伯總會找理由支開其他姊妹,再趁機逞獸慾。校方表示,小靜指控阿伯,從幼稚園開始就會以幫忙洗澡為由,對她上下其手,撫摸她的身體和生殖器,甚至試圖以手指強行插入她「尿尿」的地方。
 
小靜上了小學後,阿伯更是變本加厲,有時還會拿出跳蛋等情趣用品助興。偶爾,無良阿伯還會跟著年幼的小靜進廁所,就在廁所內逼她幫自己口交。小靜指控堂伯侵犯自己:「次數多到,我都不記得了」。
 
阿伯一有空就會出現在家裏,由一開始的猥褻、指姦、口交,最後直接壓著她性侵。小靜也曾在阿伯逞獸慾時,因疼痛表示「不要」,但阿伯總是不理會,只在事後拿出糖果安撫她,而且要求她不准告訴任何人,包括爸爸、媽媽。
 

過年返鄉趁機性侵2幼女 狼叔遭起訴

新竹陳姓男子去年過年返鄉時,趁跟著9歲與7歲年幼姪女同睡之際,竟以手指性侵2女得逞,事後兩名女童都說下體疼痛,新竹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並要求從重量刑。

  • 新竹陳姓男子去年過年返鄉時,趁跟著9歲與7歲年幼姪女同睡之際,竟以手指性侵2女得逞新竹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並要求從重量刑。(情境照)

    新竹陳姓男子去年過年返鄉時,趁跟著9歲與7歲年幼姪女同睡之際,竟以手指性侵2女得逞新竹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並要求從重量刑。(情境照)

起訴書指出,新竹縣36歲陳男去年過年期間返鄉與兄長父母一起過年,晚間與9歲及7歲的姪女同睡一床,不料陳男竟對2名熟睡中的侄女伸出狼爪,先後以手指性侵2姪女得逞。

2名女童因下體疼痛,隔晨起床向家人哭訴,說遭到叔叔狼爪性侵;少女家人忿忿不平,帶著2個少女報警逮狼叔。陳男見紙包不住火,遭檢警傳喚說明時,全盤坦承對2名幼女做出這些事。

出獄才2個月 他又性侵男童

宜蘭縣一名十歲男童,昨天回家途中遭一名熟識的中年男子假借載送回家之名,帶往工地性侵得逞;警方獲報拘提涉案的卅八歲陳姓男子,他已承認犯行,警方今天將依強制性交罪嫌送辦。據了解,陳曾兩次因性侵案入獄,七月剛刑滿出獄。

男童母親憂心地說,陳姓男子知道他們住哪裡,住家附近有其他孩童,建議檢方聲押。

「阿伯捅我屁股…」男童昨天下午回到家嚎啕大哭,媽媽發現有異追問,發現兒子遭熟識的陳姓男子載到工地性侵,立刻打電話求助社區巡守隊,並將兒子驗傷、報警。

準消防員專挑國中生網交性愛 至少9女受害

自毀前程!好不容易考上消防特考正在受訓的王姓男子,以臉書等網路通訊軟體,結交多名未滿14歲的國中少女,互加好友後,要求少女拍攝裸照或私密照,還邀少女與他發生性關係甚至偷拍性交影片。

一名家長意外發現就讀國中的女兒受害憤而報案。警方查扣王男電腦,意外發現多名少女裸照及影片約近百張,清查後至少有9名少女受害,其中有5人與他發生過性關係,4人還未滿14歲,王男辯稱是被前女友騙感情,才會找少女「比較不會被騙」,事後已退訓。檢方認為他涉案情節重大,依《刑法》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

涉案的王姓男子今年37歲,尚未結婚,過去曾在宜蘭一間中學擔任行政人員,也曾在社福機關任職,去年他準備消防特考期間,在宜蘭市一家五星飯店擔任救生員,順利考取消防特考,之後在衛生局擔任半年的專案臨時人員,於去年底離職,今年前往消防署位在南投竹山訓練中心受訓。

從去年暑假開始,王男透過臉書、Line等聊天、交友軟體,鎖定住處附近的多名國中少女下手,雙方互加好友聊天後,一名國中少女小茹(化名)與他結識後,經多次交談,早把王男認定為男朋友。兩人對話中,小茹還會稱呼王男「老公」,雙方對話日漸鹹濕,王男藉機要求少女拍私密照或裸照傳給他,甚至更邀小茹與他發生性關係,若小茹不答應,就會以帶她去吃東西、或用金錢作為誘惑,每次金額從數十元到數百元不等,把少女哄騙出門。因小茹的媽媽發現其手機裡臉書上與王男對話鹹濕,遂逼問小茹,才得知未滿14歲的女兒早被王男蹂躪。

已考上消防特考的王男,當時正在消防署位在南投竹山訓練中心受訓,盛怒的家長發現此事後,直奔訓練中心找出王男,才得知其真實姓名。為能息事寧人,王男事後還央請多位民代居間調解,但雙方談判破局,家長於今年6月間向警方報案。

開安親班猥褻2女童 狼師判5年

一對原在台中市經營國小安親班的夫妻,兩人分工輔導國小學生,但丈夫卻被控從四年前起,強摸兩名九歲女童胸部及下體,丈夫矢口否認犯行,妻子則供稱曾有學生反映,但她認為是誤會一場,因被害女童指證歷歷,台中地院認為,被害女童若不是親身經歷,難以杜撰情節,昨依對未成年人強制猥褻等罪,判處丈夫五年八月。
這對夫妻經營的補習班兼安親班,現已停業,昨未聯繫上兩人,不知其回應。

「情節難以杜撰」

判決指出,丈夫平常負責安親班行政事務、協助輔導學生數學,妻子則教國語。二○一三年間,學生下課在玩捉迷藏,小三女童「小白」當「鬼」數數,其他學生躲藏時,小白竟遭男師乘機伸手進上衣領口摸胸。同年九月,男師又利用指導數學的機會,隔衣強摸小白胸部。

此外,這名男師也利用輔導另名小三女童「小由」數學作業機會,趁其他學生均忙著書寫作業,將手從小由上衣袖口伸入摸胸,被小由推開反抗;到了二○一四年二月初至六月底間,小由升上四年級,男師又趁小由一人獨自待在小教室的機會,強摸小由下體得逞。

全案因小由跟父母吐訴遭遇狼師,小白知悉後,也跟著說出自己的經歷。法官認為,兩名九歲孩童若非親身經歷,難以杜撰情節,且兩名女童指述具體明確,還能清楚說出男師摸胸猥褻的各種手法,因此判這名男師五年八月。可上訴。 

孩童遭性侵猥褻徵兆

徵兆
.出現不當性舉動,如觸摸自己或他人性器官
.身上出現無法解釋的傷痕
.有無法交代的金錢或禮物
.個性劇烈變化,如開朗變沉默

男蟲PO花美男照誘出少女性侵 重判10年

許姓漁民在LINE大頭貼PO上花美男照,誘出情竇初開的13歲少女小芬後,指侵、性侵小芬2次。基隆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徒刑。

  • 網路男蟲LINE貼花美男照,誘13歲少女性侵2次。基隆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記者林嘉東攝)

    網路男蟲LINE貼花美男照,誘13歲少女性侵2次。基隆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記者林嘉東攝)

判決指出,許姓男子在BeeTalk交友軟體、LINE通訊軟體大頭貼,PO上花美男子照,迷倒13歲小芬(化名)。

許男去年11月間藉此花美男照約出小芬後,謊稱自己是花美男的友人,花美男叫他先來載她,下班會就會趕過來。

小芬一心想見花美男一面,遂跟著許男與許的謝姓友人及謝的女友一起到海邊遊玩。

許與小芬等4人一直玩到隔天凌晨3時許,許先載謝的女友返家後,將小芬與謝載至他住處睡覺,3人各睡一張床。

隔天中午,許見謝熟睡後,跑到小芬睡的床上,以手壓制小芬雙手後,脫掉小芬衣褲後,指侵、性侵得逞。

「前前男友介紹的」 小六女離家找朋友遭性侵

台中市一名小六女童去年5月離家隨友人去投靠綽號「阿明」的莊姓男子,不料等到了阿明租屋處後,她突然覺得肚子很痛,阿明竟趁此機會撫摸她的腹部,順勢將手滑下至性器官企圖性侵,過程中女童雖有不斷抵抗,但仍無法阻止阿明逞慾,事後她趕緊打電話給大姐、二姐求援,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循線趕至租屋處將女童救出,並依強制性交等罪名逮捕阿明。

根據判決書指出,法院審理期間,阿明堅稱不知女童才11、12歲,「我一直以為她已經念國中、高中了!」但女童出庭時供稱,阿明認識她的「前前男友」,一行人聚會時,前前男友介紹她也總不忘強調她還是小學生,相信每個人早就知道這一點,阿明自然也不例外,法院認定阿明是想逃避對「未滿14歲之被害人強制性交」的重罪刑責,才會做出上述不實陳述,決定不予採信。

最後法官根據阿明的犯後態度,再加上他已經19歲,認為實在沒有什麼值得同情、減刑之處,日前已依未滿14歲之被害人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男女童校車上狂吻 阿嬤:孫被吻到不敢上學

中國江蘇省連雲港一名4歲男童與一名4歲女童,在幼稚園校車上接吻的影片,近日在中國網路上熱傳。雙方家長得知後,大為震怒,質疑在場的老師為何不阻止。

當地教育局也已介入調查,暗示可能會把在場的老師「移送司法處理」,或會吊銷幼稚園的執照。

影片中,女童與男童在車上多次接吻,還大方放閃說︰「老師、老師,老師看好了!」。不過,影片曝光後,兩童的家長甚為憤怒,女童母親表示,看完影片後,「心都碎了!」她還指,影片被瘋傳,對他們家生活造成惡劣影響。男童祖母則堅稱,孫子被吻後,心靈受到傷害,「都被嚇得不敢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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