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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性自主

媽媽的同居人是狼 13歲女慘遭性侵3年

桃園市43歲劉姓男子涉嫌從4年前到去年底,利用同居女友外出時,多次性侵她的女兒(目前14歲),受害女童曾目睹劉男毆打母親,以致被污辱後也不敢聲張,長期淪為劉男的洩慾工具,儘管同居人後來將女兒帶回前夫住處,劉男仍上門逞慾,最後被女童的生父發現後提告,桃園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桃園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劉姓男子。(資料照)

桃園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劉姓男子。(資料照)

超變態 還潛生父家性侵

檢方調查,劉男與被害人的母親同居,他多次趁女友外出時,對她的幼女伸出狼爪,直到去年4月,女童母親因不堪被劉男屢次毆打,向桃園地院聲請核發保護令,保護令禁止劉男對她有騷擾行為、最少須遠離她100公尺,她後來帶著女兒搬回前夫的住處。

但劉男卻無視保護令,多次溜進女友前夫的住處,趁女友、前夫不在家,持續性侵女童,少女的母親直到去年12月發現廁所有疑似沾有體液的衛生紙而起疑,翌日,女童生父更發現劉男出現在女兒房間,氣得把他趕走,將此事告知前妻,才追問出女兒長期被劉男性侵,憤怒提告。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劉男矢口否認,但受害女童指證歷歷, 檢察官偵結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受託接送友人8歲女兒 他竟帶回租屋處性侵

新北市68歲楊姓男子受女性友人委託,代為照顧讀小學的8歲女兒萱萱(化名),將她帶回租屋處後,竟趁機以手或生殖器,撫摸、磨蹭萱萱胸部及陰部,前後至少10次,在萱萱心中留下陰影,父母直到萱萱上國中,才發覺她被侵犯,憤而提告,檢察官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楊男。

新北市68歲楊姓男子受女性友人委託,代為照顧讀小學的8歲女兒萱萱(化名),將她帶回租屋處後,竟趁機以手或生殖器,撫摸、磨蹭萱萱胸部及陰部。(情境照)

新北市68歲楊姓男子受女性友人委託,代為照顧讀小學的8歲女兒萱萱(化名),將她帶回租屋處後,竟趁機以手或生殖器,撫摸、磨蹭萱萱胸部及陰部。(情境照)

起訴指出,楊男與萱萱母親是朋友,2人分租同棟公寓不同套房,萱母2008年間因工作關係,無法接送女兒下課,遂委託楊男幫忙;楊男明知萱萱未滿14歲,卻在接下來的1年半間,把萱萱接回家後,多次以手、生殖器撫摸、磨蹭萱萱胸部及陰部。

拐男童離家、口交7次 智障戀童男判22年

有輕度智障、戀童症的男子阿斌,涉於一0四年三月間在南市永康區誘拐一名八歲男童到高雄、屏東等多地流浪兩天多,期間並對男童生殖器口交多達七次,後來被屏東地區民眾發現、報警查獲。台南地院依略誘、對幼兒性侵等多罪合併判阿斌二十二年徒刑。

拐男童離家、口交7次,智障戀童男判22年。圖為台南地院。(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拐男童離家、口交7次,智障戀童男判22年。圖為台南地院。(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判決指出,阿斌於一0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兩點許,在南市永康區某地見八歲男童獨自徘徊,無其他大人照顧,他上前對男童佯稱要帶男童回家,男童誤以為真,就被阿斌騎腳踏車載到高雄市岡山火車站,再一起搭火車、客運巴士先後到高雄、屏東林邊、恆春、三地門等地遊晃。

二十二日晚間兩人夜宿屏東火車站;二十三日晚間夜宿鵝鑾鼻公園附近廟宇。男童遭誘拐離家後,其父緊張地報警追查,媒體大篇幅報導此事,二十四日下午五點多,阿斌帶男童搭客運到屏東三地門鄉,被當地民眾發現男童與媒體報導走失的男童特徵相符,即報警到場查獲阿斌與男童。

裸露下體說「毛好癢」男調戲女童判30日

62歲的陳姓男子大白天在馬路上裸露下體調戲女性,而且對象挑的是國小六年級女生,抓著下體說「毛好癢」,見被害人閃避還騎車追上前,警告「不要亂講話」別說出去,等到事情曝光才後悔,被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30日。

法院調查,陳去年8月某日中午騎車行經新北市泰山區時,見李姓女童獨自走在馬路邊,年幼可欺,就對女童裸露生殖器官,嘴裡還念著「XX上的毛很癢」等語,見對方驚嚇閃避躲到人行道,仍隔著路邊停放的汽車放話。女童最後在母親陪同下報警,揪出暴露狂。

由於整個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陳男到案時也穿著犯案當天的穿著,罪證確鑿,最後他坦承犯行,供稱一時衝動才會犯錯。法院念在其犯後認錯,尚有悔意,考量其知識程度只有小學畢業,做粗工月入4萬多元得撐起家計,酌量其刑,也諭知得易科罰金。

到友人安親班幫忙 噁男竟帶小姊妹花回家猥褻性侵88次

噁心無極限!一名男子前往友人開設的安親班幫忙,未料,這匹惡狼竟然對一對小姊妹花伸出狼爪,次數高達88次,直到小姊妹花的姊姊在母親面前自撫下體,事件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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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高等法院認定男子惡性重大,去年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有期徒刑24年。經提起上訴至最高法院後,今年3月9日仍遭駁回,全案定讞。民事方面,台北地院一審判他應賠償600萬元給姊妹及其生母,仍可上訴。

據報導,這名男子友人在新北市經營安親班,他前往幫忙後,在99年間與小姊妹相熟,之後也認識了小姊妹的母親,進而得知小姊妹的母親因工作而無暇照顧女兒,丈夫則不在家。男子便提議姊妹住進他家,母親僅需在假日或放假時帶回團聚,未料,這就是他伸出邪淫狼爪的準備。

男子不僅稱小姊姊為「老婆」,還強拍裸照同時猥褻性侵;一年後,連妹妹也慘遭毒手,獸性大發之際,還會同時向這對小姊妹下手。

直到小姊姊居然竟當母親面自撫下體,小妹妹也說「大哥都有把我們衣服脫光並摸我們」,惡行才被揭穿;小姊姊在開庭時表示,若不如男子所願,男子就會拿鐵尺痛打或威脅要殺掉母親,讓她不敢開口,小妹妹則說,被告會在車內逼迫親吻,或在姊妹上廁所時,要求不得關門。

女童在校當眾脫褲 師揪惡狼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11歲女童去年在校園出現當眾脫褲子、讓同學觀看的異常行為,輔導老師訪談發現,女童指從4年前開始被鄰居63歲的游姓男子以烤香腸、飲料與小禮物誘惑,多次被游男帶回住處或菜園猥褻,完事後還給錢,案經校方通報、家長提告,檢方將游男依對未滿14歲男女猥褻罪嫌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受害的11歲女童為單親家庭,她於去年6月間突然在學校出現當眾脫褲子的怪異行為,學校緊急啟動輔導,經輔導老師訪談,女童指稱從2013年起,鄰居的游姓阿伯常常給她烤香腸、飲料、零食與禮物等,然後就帶她回家或到菜園裡,阿伯不只動手摸她的下體,也要她摸他的下面,然後就給她10元至100元不等的金錢讓她回家,這樣的情形至少有過20次。

輔導老師獲悉後大吃一驚,學校緊急啟動通報機制,女童家長獲悉後也帶著她報警。檢警調查時,游男坦承上情並以20萬元與女童家長和解。檢方說,游男雖與家長和解,但他對未滿14歲女童猥褻屬公訴罪,昨天仍將他提起公訴。

不要成為黃鼠狼的獵物─談性騷擾

田徑明星教練驚爆竟是性侵惡狼,而且還多次帶到摩鐵性侵女學生,全因為學姊跟受害女學生講了一句話。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一名女校友向檢警指控,高一、高二時都是由張姓教練指導,因教練對她很好,不僅噓寒問暖,還會送一些小禮物,沒想到張教練竟趁外出比賽時,將她帶到摩鐵性侵。 女校友聲淚俱下向檢警說,被帶到摩鐵時,她嚇得不知如何拒絕,又想起學姊曾跟她說:「張教練可以幫妳考上好大學,對未來有幫助。」當下她擔心教練掌握學期成績及推薦比賽的權力,為了「保送甄試」資格只好隱忍,沒想到張教練之後又多次帶她到摩鐵性侵,直到畢業後才逃離魔爪。(蘋果日報–2015.09.28) 

 

當周遭的人對自己的孩子伸出魔爪的社會新聞出現,相信很多家長開始擔憂著自己的孩子是否懂得自己該如何與他人保持適當的距離,以避免受到不當的對待。

「叔叔陪你玩」噁男尾隨8歲女童 伸手搓揉下體

2017-05-01 16:12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基隆市39歲周姓男子,今年2月到仁愛區送冰塊時,見附近1名年僅8歲女童騎腳踏車經過,他尾隨跟進暗巷和女童說「叔叔陪你玩」,伸手撫摸她的下體、大腿,女童嚇得哇哇大哭,父親聽見聲音衝下樓,周男騎著機車逃逸,警方循線將他逮捕,檢方並依強制猥褻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周男家住在桃園,長期在基隆載運冰塊,當天早上10時許他騎車行經路口,見女童獨自騎腳踏車經過,竟色心大發一路跟著她回家,直到女童走進公寓樓梯時,周突然說「妹妹,叔叔來陪你玩」。

話一說完,周就用雙手搓揉她下體,還不停撫摸大腿,女童嚇得放聲尖叫,哭喊「變態!」她的爸爸驚覺不對勁,立刻衝出家門追趕,周見狀拔腿狂奔下樓,最後騎著機車逃逸,女童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逮到周男。

但周到案坦承犯行,辯稱因為一時忍不住才尾隨猥褻,警方更查出周有妨害性自主等前科,訊後依法將他移送偵辦;檢方偵查時,被害女童指證歷歷,加上周坦承,認定他有再犯之虞向法院羈押獲准,昨偵查終結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10歲男童遭騷擾摸臀 正義姊現身解圍

新北市1名10歲男童日前中午放學回家途中,在住家附近遭1名陌生男子牽著手帶到住家社區的地下室喝令脫褲子,男童驚恐不從,男子竟直接伸手摸男童的臀部,就在男子要再有進一步動作之前,1名女性住戶剛好要去牽車,發現此情況後大聲喝斥:「你在幹嘛」,男子才落荒而逃,女住戶幫男童解圍後也隨即報警處裡。

警方調查,涉嫌性騷擾10歲男童的嫌犯,經過調查確嫌犯為轄區內1名郭姓男子(36歲),經過警方傳喚,郭男也在家人的陪同到案說明,但警訊時郭男對於警方訊問概不回答,家人表示郭男患有重度精神障礙,常常會趁家人上班時跑出門閒晃,沒想到竟會對男童出這種事,對於男童家屬感到相當抱歉。

警方表示,男童當時放學回家,就在快到社區門口時,郭男突然出現牽住男童的手,一路帶往社區地下停車場,男童因為害怕不敢反抗,所幸有住戶及時發現化解危機,訊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將郭男送辦,由於郭男為重度精神障礙患者,將通知社會局評估郭男是否有強制送醫需要。(突發中心張貴翔/新北報導)

 

藉口玩手機、說故事 美語教師猥褻男童下體

出處:聯合報

2016-08-01 01:25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在美語學校任職的陳姓教師,被控利用單獨補課等機會,先後將兩名小一男童抱到大腿上玩手機、說故事,趁機撫摸其下體。直到男童在校學到如何保護身體的課程,才揭露老師的惡行。對於猥褻次數,2男童一開始稱10多次,後改口3次、2次。台南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一罪一罰,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3年前趁班上一名男童小安下課後未離開,多次藉口送玩具、講故事,將男童抱到大腿上隔褲撫摸生殖器。3個月後又利用腸病毒單獨補課機會,藉口玩手機遊戲,多次將另名男童小文抱到大腿上撫摸下體,還曾將手伸到小文褲內撫摸。

直到小安拒絕參加語言學校夏令營,小安父親追問,他才吐露老師摸他下體。數日後,小文在學校學到要保護自己身體,向父親反映老師奇怪動作,全案才曝光。陳男表示,他偶爾會把男童抱到腿上安撫情緒,但絕無撫摸男童生殖器,就算有也是不小心碰到,兩位男童可能不想上課才編藉口。

陳男說詞未通過測謊,他辯稱,施測人員在測前會談時突然問他「你嫖過妓嗎?」讓他感覺被「突襲」,心緒大亂,才沒通過。

一審台南地院法官認定陳男對兩位男童共猥褻15次,依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陳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測謊按照鑑定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施測調查官早將測謊內容於正式施測前告知,並以完全相同題目讓陳男回答3次,始予正式施測,並無疑義。陳男未能善盡為人師表責任,否認犯行且未與被害人和解,難認有悔過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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