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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性自主

新北鬼父性侵9歲繼女 沾精保險套丟床頭

新北市一名獸父2009年趁妻子去早餐店上班,藉口要教9歲繼女性知識,竟趁機性侵,還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事後妻子發現用過的保險套,發覺女兒遭性侵,得知拿菜刀逼問,獸父下跪痛哭認錯,保證不犯,妻心軟選擇原諒,但前年2月,獸父再趁無人在家,踹開上鎖的房門,強押在已經15歲繼女身上磨蹭並射精,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獸父9年。

判決指出,獸父(55歲)與被害少女的母親在2005年結婚,婚後同住土城,2009年7月某天清晨,獸父趁妻子到早餐店工作時,用身體壓在時年9歲繼女身上,繼女驚醒,獸父卻稱要教她性知識,更稱「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不理會繼女說不要、哭泣及用腳踹,性侵得逞,還說:「哭什麼,沒事,這只是一件小事。」獸父離開前還將用過的保險套丟在枕頭旁,威逼繼女不能跟媽媽說,繼女事後將保險套丟入垃圾桶,僅跟母親說獸父有摸她胸部,但母親因在垃圾桶發現保險套,而驚覺女兒遭性侵,氣憤摔椅子、木棍,並持菜刀要砍獸父,獸父嚇到下跪哭泣求饒,母親因考量自己經濟不佳,又獸父平日對母女不錯,要求獸父承諾不再犯,便心軟選擇原諒。

獸父連續性侵女兒 女兒回敬三字經

父親節將屆,但世上居然會有這種獸父!單親爸爸的陳姓男子在女兒年僅13歲時,即動手襲胸甚至強脫褲子舔下體,遭女兒痛罵變態,事後又藉機指姦得逞,就算被女兒辱罵三字經,陳男也不在意,新竹檢方依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 獸父連續性侵女兒,女兒刁菸回敬三字經。(情境照)

    獸父連續性侵女兒,女兒刁菸回敬三字經。(情境照)

檢警調查,陳男曾多次犯公共危險案件,與妻子在女兒小娟1歲時即離婚,104年7、8月間某日凌晨2點多,違反當時年僅13歲的女兒意願,在住處房間內,徒手撫摸胸部,因女兒反抗始停手。

去年2月底,見女兒在祖母房間睡覺,先伸手隔著衣服撫摸胸部後,再將手伸入衣服內撫摸,並將手伸入內褲撫摸下體,之後將內褲及褲子脫掉,以舌頭舔下體,女兒驚醒咒罵「你幹嘛脫我褲子,變態喔!」,陳男將頭抬起來,女兒感到一陣噁心,隨即跑到廁所洗澡。

夜路走多終見鬼 老住持猥褻少男遭揭發

高齡79歲、俗名陳達雄的高雄新超峰寺住持釋能學,12年前被3名小沙彌指控性侵,經多年纏訟後獲判無罪定讞,陳男一度痛哭稱被誣陷,不料3年前他又被指控,利用傳授氣功當藉口,將1名14歲國中男生帶到廂房內脫褲摸下體,陳男雖辯稱沒有猥褻,但因他說不出丹田附近有何穴位等氣功常識,橋頭地院因此不採信其辯詞,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將陳男判刑10月,可上訴。

據了解,陳男多年前曾被3名未滿14歲的小沙彌指控,藉傳授氣功為由趁機猥褻下體,有些被害人還被性侵,2005年7月高雄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陳男,但因全案除小沙彌指述沒有其他佐證,2011年最高法院判陳男無罪定讞。陳男曾受訪感嘆遭誣陷並痛哭失聲,豈料陳男後來竟另犯下其他猥褻案。

根據判決指出,法號圓慈、釋能學的陳達雄,原本在高雄「新超峰寺」擔任住持,2014年間某國中社團到該寺表演,學生們表演結束後在寺內靜坐,陳達雄竟起歹念,對1名14歲的學生謊稱「氣色欠佳、成長不順」,表示可傳授氣功改善其身體狀況,隨即將男學生單獨帶到偏僻廂房,要求男學生自行脫褲,藉機撫摸男學生下體10餘分鐘。被害人事後向檢警說,他當時雖感到噁心厭惡,但因誤信陳男是為傳授氣功幫他成長,才隱忍未拒絕,兩人離開廂房後,其他同學問他去哪裡,他才說出在廂房內發生的事,校方得知後依法通報將陳男送辦。

「感覺熱熱軟軟硬硬的」 女童語驚揭乾爹猥褻

台北市一名女童指控張姓乾爸常找她一起看男女「生殖」的影片,還曾用小雞雞觸碰她下體外面,「感覺熱熱又軟軟硬硬的」。張男堅決否認犯案,但士林地院認為女童明確描述男性生殖器,且對相關情節指證歷歷,因此採信女童說詞,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張男3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34歲張姓男子和女童母親交往,張男認女童做乾女兒,女童平日都稱張男「爸爸」,不料張男竟利用和女童獨處的機會,對她伸狼爪,直到女童學校的愛心媽媽發現她竟然知道「生殖」等字眼,還會用手比出性交動作,性觀念異常早熟,趕緊通報學校老師並報警。女童供稱,2014年她6歲時,「爸爸」就經常找她一起看男女脫光衣服的照片或影片,影片都是在做「生殖」,也就是生寶寶的事情,還說她也曾做過「生殖」的事情,因為「爸爸」看影片時,用小雞雞在我的重要部位外面碰來碰去,「我有毛毛的、軟軟的感覺,熱熱、溫暖的,爸爸說這些事情不能跟別人講。」

張男到案後堅決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受女友委託照顧女童,曾經哄女童入睡,絕對沒有猥褻或性侵女童。女童輔導老師則證稱,女童曾透露和張男看裸體女子的影片,且用手比劃出男女性交的行為,還說她和「爸爸」會躺在床上互相撫摸,一起脫光睡覺。士林地院認為女童指述歷歷,且具有超越同齡兒童程度的性知識,因此採信她的供詞,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張男3年6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性侵姪女致懷孕 色叔叔遭羈押起訴

新竹1名色叔叔覬覦年僅13歲的姪女,去年竟趁兄嫂不在家時,強壓姪女性侵得逞,少女因此懷孕,被母親發現異狀後提告,色叔竟辯稱是少女為討零用錢色誘他,檢方認定是辯駁飾詞,進行預防性羈押,並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少女遭性侵後意外懷孕,出現孕吐徵狀,心情陷入谷底,一度不敢跟家人講,最後被母親發現有異,向女兒追問後才得知實情,但少女不願張揚,其母仍堅持對色叔提出告訴。

不料檢警偵辦時,色叔竟硬掰是姪女缺錢,才主動色誘他,曾幫他打手槍並碰觸到下體,他事後曾向哥哥寫悔過書,希望能獲得原諒,前後供詞矛盾反覆。

 

涉猥褻3歲女童下體 保母夫辯:搔癢時鬍渣碰到

新北市一名3歲女童,因與爸媽洗澡時,指著爸爸的生殖器,童言童語說「阿公(女童保母的先生)有用它、嘴跟手碰我的『小妹妹』」,父母得知後追問保母吳姓老公,吳男當下承認猥褻並道歉,但開庭時卻翻供否認,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將吳男起訴。

  • 67歲的吳男涉嫌猥褻保母妻子照顧的3歲女童,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他。(記者陳慰慈攝)

    67歲的吳男涉嫌猥褻保母妻子照顧的3歲女童,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他。(記者陳慰慈攝)

起訴指出,女童從小就給這名保母帶,兩家感情不錯,去年8月,67歲的吳男趁與女童獨處時,在住處以生殖器、嘴、手碰觸女童陰部,女童返家後,跟父母提及此事,對於吳男猥褻過程也描述得很詳細,因女童表達能力佳,加上女童母從小就教導女兒性知識,女童父母察覺有異,因此通報社工單位並報警處理。

新北檢開庭時,吳男否認猥褻,辯稱可能在搔女童肚子癢的時候,臉上鬍渣不小心碰觸到女童下體,但因女童母有將吳男道歉內容錄音存證,檢方因此不採信吳男供詞,今將他起訴

隨機對6落單少女襲胸 宜市惡狼被罰30萬元

宜蘭市廖姓男子隨機在女中路、東港路及宜蘭大學附近,以未成年少女為目標,藉經過少女身旁時伸出狼爪,觸摸少女胸部後逃離,2個月內共有6名少女受害,全案法院審結,依涉及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廖男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

  • 宜蘭縣一名惡狼對6落單少女襲胸,僅被罰30萬元。(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縣一名惡狼對6落單少女襲胸,僅被罰30萬元。(記者林敬倫攝)

判決書指出,無業的29歲廖姓男子,有性騷擾前科,前年就曾在羅東,對11歲女童及歲15歲少女襲胸,遭判拘役80天,罰8萬元,沒想到狼性不改,去年8月9日開始,陸續在女中路、宜蘭大學與東港路附近,對落單少女襲胸,共6人受害。

廖男均先行經被害人身邊假裝跌倒,再趁少女不及抗拒,猝然觸摸告胸部後逃逸,廖男還趁其中一名少女側身讓路時,突然以手抓住右手肘,再藉機襲胸,事後假意抱歉並快步離開,全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逮獲廖男,警詢與審理時,廖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認為,依據路口監視器的3張翻拍照片,加上被害人指訴與被告自白核與事實相符,事證明確。

闖國中校園擄女學生性侵未遂 色男遭收押

雲林縣一名20歲張姓男子26日上午潛入斗六市一所國中校園內,並強擄到校參加暑期輔導的12歲少女到廁所欲性侵,少女奮力掙扎、大聲尖叫,張男擔心被發現而逃離,警方26日下午將張男逮捕到案,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

警方表示,張姓男子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強制性交未遂前科。26日上午7時許,張男騎機車行經斗六市一所國中,見到走廊上一名到校參加暑期輔導課成的12歲少女落單,竟起色心,闖進校園後強行將少女拖到廁所想性侵她,但到廁所門口時,因少女奮力掙扎並大聲尖叫,張男擔心被人發現,匆忙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隨即展開查緝,並在26日下午2時許將張男逮捕到案,訊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張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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