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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夜路走多終見鬼 老住持猥褻少男遭揭發

高齡79歲、俗名陳達雄的高雄新超峰寺住持釋能學,12年前被3名小沙彌指控性侵,經多年纏訟後獲判無罪定讞,陳男一度痛哭稱被誣陷,不料3年前他又被指控,利用傳授氣功當藉口,將1名14歲國中男生帶到廂房內脫褲摸下體,陳男雖辯稱沒有猥褻,但因他說不出丹田附近有何穴位等氣功常識,橋頭地院因此不採信其辯詞,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將陳男判刑10月,可上訴。

據了解,陳男多年前曾被3名未滿14歲的小沙彌指控,藉傳授氣功為由趁機猥褻下體,有些被害人還被性侵,2005年7月高雄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陳男,但因全案除小沙彌指述沒有其他佐證,2011年最高法院判陳男無罪定讞。陳男曾受訪感嘆遭誣陷並痛哭失聲,豈料陳男後來竟另犯下其他猥褻案。

根據判決指出,法號圓慈、釋能學的陳達雄,原本在高雄「新超峰寺」擔任住持,2014年間某國中社團到該寺表演,學生們表演結束後在寺內靜坐,陳達雄竟起歹念,對1名14歲的學生謊稱「氣色欠佳、成長不順」,表示可傳授氣功改善其身體狀況,隨即將男學生單獨帶到偏僻廂房,要求男學生自行脫褲,藉機撫摸男學生下體10餘分鐘。被害人事後向檢警說,他當時雖感到噁心厭惡,但因誤信陳男是為傳授氣功幫他成長,才隱忍未拒絕,兩人離開廂房後,其他同學問他去哪裡,他才說出在廂房內發生的事,校方得知後依法通報將陳男送辦。

陳男坦承向被害人表示欲傳授氣功,並將被害人單獨帶往廂房,但矢口否認強制猥褻,辯稱當時是被害人主動要拜他為師,他才詢問其有無意願練氣功,因學氣功需練丹田,要觀察吐納時丹田有無內縮,而丹田位在肚臍下方3吋,他才將被害人帶至廂房,請他將褲子稍微拉低以便觀察,絕未碰觸被害人隱私處。但法院認為,被害人案發時為國中生,和陳男不相識,彼此並無利害關係,且本案並非被害人主動揭露或對陳男提告,而是被害人經同學詢問被動說出後,被其他民眾聽見向校方檢舉,排除有誣陷可能。

此外,陳男對於自己從何處習得氣功部分也說詞反覆,警詢時供稱「老師父傳給我氣功書籍,要我傳教他人、幫助他人」,並提出氣功書籍部分頁次影本為證,偵查中他又說是年輕時在北部佛學院「遇到四川老和尚,傳給我禪動氣功」等。合議庭認為,陳男提出的書籍影本,毫無吐納方法的記載,且陳男根本答不出丹田附近有何穴道,法官因此認定他辯詞不實,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0月徒刑。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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