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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新北鬼父性侵9歲繼女 沾精保險套丟床頭

新北市一名獸父2009年趁妻子去早餐店上班,藉口要教9歲繼女性知識,竟趁機性侵,還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事後妻子發現用過的保險套,發覺女兒遭性侵,得知拿菜刀逼問,獸父下跪痛哭認錯,保證不犯,妻心軟選擇原諒,但前年2月,獸父再趁無人在家,踹開上鎖的房門,強押在已經15歲繼女身上磨蹭並射精,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獸父9年。

判決指出,獸父(55歲)與被害少女的母親在2005年結婚,婚後同住土城,2009年7月某天清晨,獸父趁妻子到早餐店工作時,用身體壓在時年9歲繼女身上,繼女驚醒,獸父卻稱要教她性知識,更稱「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不理會繼女說不要、哭泣及用腳踹,性侵得逞,還說:「哭什麼,沒事,這只是一件小事。」獸父離開前還將用過的保險套丟在枕頭旁,威逼繼女不能跟媽媽說,繼女事後將保險套丟入垃圾桶,僅跟母親說獸父有摸她胸部,但母親因在垃圾桶發現保險套,而驚覺女兒遭性侵,氣憤摔椅子、木棍,並持菜刀要砍獸父,獸父嚇到下跪哭泣求饒,母親因考量自己經濟不佳,又獸父平日對母女不錯,要求獸父承諾不再犯,便心軟選擇原諒。

事隔4年後,獸父又於2015年2月趁妻子以及繼女同住的女性密友不在家,踹開上鎖房門,強摸時年15歲繼女胸部、下體,還說「你胸部好大」,最後更在繼女肚子上磨蹭至射精才離去,事後繼女連絡女性密友,又考量母親有心臟病、憂鬱症一度隱忍,事後終無法忍受報警處理,母親也與獸父離婚。新北地院開庭時,獸父還否認,但不僅繼女指證歷歷,已離婚的母親、女密友也出庭作證,且繼女的女密友當時還將此事寫在日記本上,並交給法院作為證據,法院因此認定獸父有性侵、猥褻,共判刑9年;尚可上訴。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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