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兒童大頭條

藉口玩手機、說故事 美語教師猥褻男童下體

出處:聯合報

2016-08-01 01:25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在美語學校任職的陳姓教師,被控利用單獨補課等機會,先後將兩名小一男童抱到大腿上玩手機、說故事,趁機撫摸其下體。直到男童在校學到如何保護身體的課程,才揭露老師的惡行。對於猥褻次數,2男童一開始稱10多次,後改口3次、2次。台南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一罪一罰,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3年前趁班上一名男童小安下課後未離開,多次藉口送玩具、講故事,將男童抱到大腿上隔褲撫摸生殖器。3個月後又利用腸病毒單獨補課機會,藉口玩手機遊戲,多次將另名男童小文抱到大腿上撫摸下體,還曾將手伸到小文褲內撫摸。

直到小安拒絕參加語言學校夏令營,小安父親追問,他才吐露老師摸他下體。數日後,小文在學校學到要保護自己身體,向父親反映老師奇怪動作,全案才曝光。陳男表示,他偶爾會把男童抱到腿上安撫情緒,但絕無撫摸男童生殖器,就算有也是不小心碰到,兩位男童可能不想上課才編藉口。

陳男說詞未通過測謊,他辯稱,施測人員在測前會談時突然問他「你嫖過妓嗎?」讓他感覺被「突襲」,心緒大亂,才沒通過。

一審台南地院法官認定陳男對兩位男童共猥褻15次,依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陳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測謊按照鑑定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施測調查官早將測謊內容於正式施測前告知,並以完全相同題目讓陳男回答3次,始予正式施測,並無疑義。陳男未能善盡為人師表責任,否認犯行且未與被害人和解,難認有悔過之心。

但因受害男童對遭猥褻次數說法不一,且無其他證據佐證,二審認定陳對兩男童共猥褻5次,撤銷原判決,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一罪一罰,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6/08/01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