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受傷了-律師篇
有律師沒律師?
事故發生後若進入了法律程序,請律師、選擇律師變成了我們首要關注的問題之一。其實,請不請律師,並沒有那麼硬性的規定,但由於律師比較瞭解受害者可行使哪些法律權益,熟悉法律程序,對被害人可以提供幫助,只有兩種情況有規定須有律師:民事上訴第三審案件及刑事自訴。
若選擇不請律師,很多機關團體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例如大學法律服務社、民意代表服務處、律師公會、法院服務處等(可參考後面的法律資源篇)。甚至網路上也有許多律師提供諮詢,但「諮詢」不是全程代理,不包括撰寫書狀及出庭,若當事人無法自行處理,則可考慮需請律師協助。
如果希望有律師協助「開案」,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和「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請求指派律師為扶助。
律師來了沒
透過親友介紹口碑良好的律師,再與律師面談,請律師說明可提供之法律協助,委託人認為該律師可以信賴、服務方式符合自己的需要、雙方溝通良好時才委託。當委託人決定要請律師協助訴訟時,要確定律師有沒有加入當地的律師公會,為避免受騙,也可以登上法務部或各地律師公會網站,看是不是有這位委任的律師。
找律師前可將事故經過的資料(現場照片、車禍調查資料、現場圖等)、加害人及其他應負責的人的資料(姓名、地址等)、請求的金額證據(診斷書、醫藥費收據、其他費用的證明)等帶去給律師參考。如果不清楚什麼資料是必要的,可以先請教律師,再依律師的意見去找資料。
請你跟我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