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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傷了-律師篇

有律師沒律師?
    事故發生後若進入了法律程序,請律師、選擇律師變成了我們首要關注的問題之一。其實,請不請律師,並沒有那麼硬性的規定,但由於律師比較瞭解受害者可行使哪些法律權益,熟悉法律程序,對被害人可以提供幫助,只有兩種情況有規定須有律師:民事上訴第三審案件及刑事自訴。
    若選擇不請律師,很多機關團體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例如大學法律服務社、民意代表服務處、律師公會、法院服務處等(可參考後面的法律資源篇)。甚至網路上也有許多律師提供諮詢,但「諮詢」不是全程代理,不包括撰寫書狀及出庭,若當事人無法自行處理,則可考慮需請律師協助。
    如果希望有律師協助「開案」,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和「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請求指派律師為扶助。
 
律師來了沒
    透過親友介紹口碑良好的律師,再與律師面談,請律師說明可提供之法律協助,委託人認為該律師可以信賴、服務方式符合自己的需要、雙方溝通良好時才委託。當委託人決定要請律師協助訴訟時,要確定律師有沒有加入當地的律師公會,為避免受騙,也可以登上法務部或各地律師公會網站,看是不是有這位委任的律師。
    找律師前可將事故經過的資料(現場照片、車禍調查資料、現場圖等)、加害人及其他應負責的人的資料(姓名、地址等)、請求的金額證據(診斷書、醫藥費收據、其他費用的證明)等帶去給律師參考。如果不清楚什麼資料是必要的,可以先請教律師,再依律師的意見去找資料。
 
請你跟我這樣做
    委託人決定將案件委託律師後,應與律師約明費用,最好訂立書面委任契約,表明委任範圍、律師費金額、計費方式及付費時間,以免爭議。有時律師在第一次面談時無法確定律師費的金額,而說「要看案子的複雜度而訂」,但如雙方決定委任,應該可以先談出一個「費用範圍」,免得最後支出的律師費用超出預期,無法負荷。
 
    雖然各地律師公會皆有訂定律師收費之標準,但實際上僅供參考,一般來說分為下列幾種收費方式:
1.鐘點費
以鐘點來作為計費的基礎,最典型的就是「談話費」,就是與律師商談法律案件的報酬。依目前台灣律師的行情,一小時約二千到八千元不等,由於收費標準的差距極大,在與律師面談前,一定要和律師確認費用如何計算。
2.撰寫書狀費用
如律師函、存證信函或其他書狀,多以論件計酬方式收費,依案件繁簡程度不同,每件約五千元至一萬多元不等。
3.審級費用
委託律師辦理訴訟案件,大都約定一審報酬若干。目前一審律師費依區域(例如北部或南部)、審級(地院、高院、最高法院)或案件性質不同,大約在四萬元至十萬元不等。所謂「一審」,指某一級法院由受理到終結為止。律師的工作包括撰狀、出庭、閱卷等。至於一審需要多久時間,則不一定,從半年到二年,都算正常。
 
若不幸遇到了不盡責的律師,可向該律師所屬的律師公會申訴,如果不僅僅是工作沒有作好,甚至有違法情節,也可以檢附證據向檢察官提起告訴或自訴。
 
文章出處:本文出自靖娟基金會出版2007年走出創傷~法律實務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