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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騙吸奶頭能豐胸 猥褻女童判賠50萬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1-1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黃姓計程車司機對女友的小四女兒小雯(化名),誆稱「吸奶頭胸部才會長出來」,扯衣強吸小雯胸部,2次猥褻她的胸部和下體,被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讞;由於小雯出現創傷性症候群,害怕與年長男子接觸,請求精神慰撫金60萬元,高雄地院判賠50萬元。

小雯唸小四時,父親因病住進安養中心,媽媽也搬出與被告同居,留下小雯和弟弟同住,媽媽有時因工作忙,會請被告代送晚餐給姊弟,並交付100元當作2人次日早餐費用。

102年7月間,被告連續2天以送晚餐及拿衣架、米酒為由,進入姊弟住處,趁弟弟外出,強吻小雯的胸和嘴,對小雯說「如果吸奶頭的話,胸部才會長出來」,有一次還伸手進褲內摸她下體。

小雯內心受創,向女同學哭訴,女同學媽媽得知後報警,黃男否認性侵,強調小雯當時全身並無外傷,經醫院檢查其處女膜也完整,最高法院仍將他判刑4年定讞。因小雯的心理出現陰影,不敢獨處,更不敢與年長男子交談,小雯母親後悔、不捨,代小雯控告同居「狼」,求償60萬元,法院判賠50萬元,被告仍可上訴。

「替媽媽彌補爸爸」 小五女隱忍獸父4年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1-24

妹妹也遭辱 氣憤離家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男子阿勇(化名)與妻子離異,獨自撫養2名未成年女兒,竟趁讀國小五年級的長女睡覺時,每天襲胸,甚至要求為他口交,4年來猥褻她1341次,長女雖知這是亂倫,卻因「想替媽媽彌補爸爸」而隱忍,直到4年後,妹妹也遭父親性騷擾而氣得離家,全案才曝光,台南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阿勇判刑7年半。

每天襲胸 還要求口交

判決書指出,多年前,單親爸阿勇與讀小五、小三的女兒同床而眠,每天睡覺時,都對長女摸胸,每隔2、3天頻率,用下體磨蹭長女的下體,還曾要求長女為自己口交,長女曾表示不願意,但狼父未收斂。

兩年後,小女兒升上小五,阿勇如法炮製,後來,小女兒不堪長期受辱而離家,警方發現她,追出上情,將狼父移送法辦。

4年來被猥褻1341次

檢方偵查發現,兩姊妹受辱長達4年,長女從小五到國三,受辱達1341次;小女兒從小五到國一,受辱601次,依妨害自主罪將狼父起訴。

庭訊時,長女指稱不喜歡爸爸摸胸或要求口交,也知這是亂倫,但她不恨爸爸,「因為爸爸也是男人,有他的需求,我恨媽媽,我想代替媽媽來彌補爸爸」,長女並表示曾和爸爸、妹妹約定,這是3個人的秘密,不要讓別人知道,她甚至對妹妹揭發此事感到氣憤,認為妹妹不給爸爸改過機會。

法官審酌被告身為人父,為一己私慾,竟長期對2個女兒猥褻,使女兒身心受創,還造成兩性價值觀、倫理觀嚴重混淆,嚴重影響女兒身心健全成長,因阿勇深表悔悟,且女兒都願意原諒,判他7年半徒刑。

騙乾女兒上床、餵毒 狼男判8年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2-1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已婚林姓男子102年間,透過姪女認13歲少女小美(化名)當乾女兒,小美常蹺家不歸,有時還會借宿林男家,林男至少10次誘騙小美上床,甚至提供安非他命毒品;新北地院認為,林男明知少女身心未成熟,卻與她發生性行為還提供毒品,戕害未成年身心健康,助長社會不良風氣,依與未滿14歲性交罪、轉讓第2級毒品罪,判林男8年徒刑。

摳男不花錢開房間 拐少女公廁性侵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3月06日  

【陳偉周╱基隆報導】廁所當砲房!基隆市1名色工人結識1名年僅13歲的國中少女,多次約會成為男女朋友。色男某次跟少女再相約廟口用餐後,性慾高漲的色男不想花錢開房間,竟帶少女前往附近的男廁內嘿咻得逞。少女事後向同學炫耀刺激性經驗,老師得知後通知家長報警逮狼,色男供稱:「不知道對方未成年。」檢方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嫌起訴色男。

炫耀性經驗才曝光

檢警調查,何姓色工人(21歲,毒品前科)去年10月間,經朋友介紹結識1名國中7年級女學生,被對方長髮、水汪汪大眼煞到,積極追求成為男女朋友。
某次何男性慾難耐,雙方吃完飯後,為了省錢,竟帶少女前往緊鄰基隆廟口旁停車場內的男廁,不顧當天仍有許多遊客來往停車,直接在男廁內嘿咻。事後,少女跟同學聊天,炫耀與男友的「難忘性經驗」,老師得知後通知家長報警逮狼。
何男到案後,辯稱「不知道少女未成年!」指出雙方是男女朋友,也沒有強迫對方發生性關係;少女則表示,前後跟男友發生8次性關係,何男僅坦承廁所那次。日前全案偵辦終結,檢方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嫌起訴何男。 

寄養家庭爸爸竟是狼 10歲小姐妹慘遭蹂躪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2月16日16:58 

王男利用照顧姐妹花期間,多次對2人伸狼爪。示意圖

新北市一對10歲雙胞胎女童在前年間,曾3度被送到寄養家庭暫時寄養,寄養家庭的王姓父親卻涉嫌猥褻姊妹倆下體,甚至強逼口交逞慾,姊妹倆直到去年2月得知,又將被送到王家寄養,嚇到趕緊報告教會老師,全案才曝光。檢方調查時,王男辯稱,是姊妹倆誣賴他,但新北地檢署審酌姊妹倆出現恐懼王男等後遺症,且王男測謊未過,不採信其辯詞,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他。

狎13歲少年 噁男付3元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2月18日 

【顏凡裴╱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少年被王男以「等一下給你錢」或者「送衣服」為由,帶回家中性侵,王男雖辯稱沒有成功,但因少年指證歷歷,還稱王男事後只給了三塊錢,士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對未成年性交未遂等罪,判王男徒刑七年十月。

加重性侵罪判7年

少年(十三歲)控訴,前年十一月經由社區警衛介紹認識王男(四十一歲),因王男稱會給錢,便隨王男返家,沒想到被王男強逼性侵,即使少年不斷喊:「很痛,不要用了!」王男仍不停止,最後給少年三塊錢。
去年四月間,兩人再度巧遇,王男稱要送衣服,少年因此又隨王男回家,不料又險遭性侵,臨時稱要回家才躲過,後來因少年阿姨追問為何遲遲未歸才爆發。
王男到案辯稱,兩次親熱都是少年自願,因少年主動用手抓住他的生殖器,他才會產生性衝動,但兩次都沒成功。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少年僅十三歲,性經驗並非豐富,卻能清楚描述遭侵害時的感覺,且前後證詞一致,因此認定王男觸犯加重強制性交及與未成年性交未遂等罪,共應執行七年十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天倫劫!獸父性侵3稚兒 老大老二轉蹂躪么弟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3-07

〔社會中心/報導〕真是人間煉獄!7歲幼兒慘遭父親、自己的13歲大哥與9歲二哥性侵,更慘的是,父親性侵3名親生兒,生母竟在旁全程觀看!

父母管教失當 3兒全安置

北部地區有對夫妻常不回家,讓自己的3名小孩挨餓,3名男童遭社工緊急安置,沒想到大兒子竟在安置機構性侵男生,偵訊時說出「我爸都是這樣對我跟2個弟弟的!」才驚爆獸父的惡行,還查出老大與老二也「有樣學樣」性侵么弟,案情實在太驚悚、匪夷所思,正由檢警深入偵辦中。

警方上週將全案移送檢方偵辦,檢方閱卷後決定本週開庭偵訊這對夫妻,必要時讓夫妻與3個孩子當庭對質。

檢警調查,這對夫妻常常搞失蹤,孩子上學回家沒大人在,常餓肚子,社工訪視後,決定以「失去家庭功能」為由,將3人緊急安置。

老大性侵院生 供出學爸爸

不料,13歲大兒子日前在一處緊急安置機構內涉嫌性侵另名男生,經機構報警偵辦,警方懷疑這麼小的孩子,怎會對其他男生如此?後來大兒子供出,103年起,他就被父親性侵,而且父親對二弟、小弟都如此;最小的弟弟被父親性侵時,還在唸幼稚園大班。

老大還聲稱 堂哥也是狼人

護墊顏色不同!遺孀揪出亡夫好友性侵女兒

出處:中時電子報

2016年03月02日 15:29 
謝幸恩

14歲少女「小軒」父親過世後,生前郭姓好友叫小軒一家人搬過來同住,郭男竟對小軒伸出魔掌,小軒母發現女兒護墊顏色不同,小軒才向母親泣訴,小軒母迫於郭男淫威無法報警,最後由小軒祖母出面,法官判其1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2014年10月間,趁著小軒在學校拔河手受傷,無力抵抗下性侵得逞,小軒母替小軒洗頭時,發現小軒護墊顏色怪怪的,一問之下,才知道「叔叔欺負她」,小軒母氣得找郭男算帳,郭男竟反嗆「現在想怎樣,做都做了」。

郭男還向小軒母保證「等她16歲後,會負責任娶她」,郭男竟變本加厲,噁心稱小軒「寶貝老婆」,趁著小軒洗澡時闖進去性侵,還在大家同睡一間房時,強壓小軒的頭替他口交,小軒母雖多次目擊,卻迫於郭男淫威下,只好默默吞忍。

豈料,小軒的弟妹去祖母家玩時,祖母從其童言童語中,發現小軒遭性侵一事,趕緊帶著小軒去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郭男否認犯行稱,小軒母忌妒下胡亂指控,法官依據小軒驗傷結果,採信小軒等人供述,並依強制性交罪,判其1年6月徒刑,可上訴。

(中時即時)

出版編輯:謝雅柔

荒唐媽 不知13歲女接客9天 愁房租無著 竟相信女兒「只當淫媒」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2月29日 
 
 
少女母親說女兒分擔家計很貼心,但用錯方法(衣服經變色處理)。林錫淵攝

【林錫淵╱高雄報導】高市一名國一少女為分擔家計下海援交,拿皮肉錢給失業的單親媽媽繳房租,還騙是在應召站當接線生打工賺的,荒唐母親自認「女兒沒賣淫就好」也未追究,直到女兒遲至凌晨二點返家,她追問看女兒手機才知真相,怒告手機「約砲」的六名男子;警方上周已傳喚一名嫖客,依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送辦,並續追案情。

這名母親說,她和十三歲女兒相依為命,去年九月因房東要賣房,臨時要她們搬家,找新房子要押金、房租及搬家費,她當時失業身上僅有八千元,女兒得知後說要去打工賺錢,因女兒年紀小,她沒答應。 

與6男有性行為

她說,沒想到女兒竟用手機下載交友通訊軟體「遇見」,九月下旬便與男網友援交,六天內至少跟六名男子發生性行為,一次代價三千至四千五百元。
她說,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女兒認識綽號「福哥」的雞頭,每天放學,福哥就開車送女兒接客,深夜才回家,期間女兒曾拿一萬元給她,她追問錢哪來?女兒騙是到應召站當接線生,用LINE介紹美眉賺的,她想「只要女兒沒下海就好」,也沒追問。
直到女兒接客第九天,她見女兒凌晨兩點多返家,追問並察看女兒手機,才發覺女兒賣淫,她還在女兒身上找到一萬多元,「女兒說應召站還欠她幾千元,援交已賺四萬多元。」母親氣炸報警,少女向警方表示,想幫母親分擔家計才援交,目前少女已被安置在中途學校。 

性侵2稚女洩慾 獸父夜夜都要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2-27  21:5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獸父阿成(化名),性侵二女兒遭判刑8年定讞,孰料,去年4月阿成胞姊與其妻在家談及此事時,阿成姊為弟弟辯駁,澄清弟弟絕未性侵二女兒,沒想到一旁13歲的大女兒聽到,突然說出「爸爸也性侵我」,少女母嚇得報警提告,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將他起訴。

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獸父阿成(化名),性侵二女兒遭判刑8年定讞,孰料,大女兒事後表示,「爸爸也性侵我」。(情境照)

少女指控,97年8月至100年12月,她就讀國小二年級至小五期間,爸爸每晚都趁著全家入睡之際,要求她至雜物間,然後強脫她的衣褲,對她性侵得逞,幾乎每天一次,第一次被性侵時,她雖大喊「不要」,但父親置之不理,還要求她不能告訴別人,之後因怕被爸爸打而不敢反抗。她向社工表示,之前不敢透露也遭父親性侵,是怕被爸爸責罵,且自己也不想憶起這段不堪過往。

庭訊時,阿成否認犯行,供稱妻子想與他離婚,大女兒受母親與社工影響,才會指控他性侵。

因少女在接受社工諮詢時,曾崩潰大哭,且測謊無不實反應,加上少女處女膜有陳舊性裂傷,檢方因此不採信阿成供詞,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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