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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荒唐媽 不知13歲女接客9天 愁房租無著 竟相信女兒「只當淫媒」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2月29日 
 
 
少女母親說女兒分擔家計很貼心,但用錯方法(衣服經變色處理)。林錫淵攝

【林錫淵╱高雄報導】高市一名國一少女為分擔家計下海援交,拿皮肉錢給失業的單親媽媽繳房租,還騙是在應召站當接線生打工賺的,荒唐母親自認「女兒沒賣淫就好」也未追究,直到女兒遲至凌晨二點返家,她追問看女兒手機才知真相,怒告手機「約砲」的六名男子;警方上周已傳喚一名嫖客,依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送辦,並續追案情。

這名母親說,她和十三歲女兒相依為命,去年九月因房東要賣房,臨時要她們搬家,找新房子要押金、房租及搬家費,她當時失業身上僅有八千元,女兒得知後說要去打工賺錢,因女兒年紀小,她沒答應。 

與6男有性行為

她說,沒想到女兒竟用手機下載交友通訊軟體「遇見」,九月下旬便與男網友援交,六天內至少跟六名男子發生性行為,一次代價三千至四千五百元。
她說,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女兒認識綽號「福哥」的雞頭,每天放學,福哥就開車送女兒接客,深夜才回家,期間女兒曾拿一萬元給她,她追問錢哪來?女兒騙是到應召站當接線生,用LINE介紹美眉賺的,她想「只要女兒沒下海就好」,也沒追問。
直到女兒接客第九天,她見女兒凌晨兩點多返家,追問並察看女兒手機,才發覺女兒賣淫,她還在女兒身上找到一萬多元,「女兒說應召站還欠她幾千元,援交已賺四萬多元。」母親氣炸報警,少女向警方表示,想幫母親分擔家計才援交,目前少女已被安置在中途學校。 

警遭疑辦案太慢

少女母親去年十月八日報案,警方上周才傳喚一名男子送辦,少女母親質疑警方辦案太慢,警方坦承主要是查證約砲男子身分不易,且要經少女指認才能進一步調查,涉案男子及應召站部分,一定追辦到底。 

應立即命令離開

大仁科技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黃玫瑰說,十三歲少女去應召站當接線生,媽媽竟說「沒下海就好」,讓人難以置信!但也很難苛責弱勢家庭,她建議民眾多關心小孩,若涉及色情產業,立即命令離開,並給予關懷。
律師葉銘進表示,依《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千萬別觸法。 

如何避免子女上網援交

應注意徵兆: 
.身上出現來路不明的零用錢 
.常買新衣、新鞋或換新手機 
.經常早出晚歸,行蹤交代不清 
.言行異常,變得早熟、愛打扮 
.身邊常出現不明人士接送 
對策: 
.留意子女與網友交往情況,勿任意讓子女與陌生網友約見面 
.加強灌輸子女兩性平權教育,建立正確金錢價值觀 
資料來源:高雄市警察局、勵馨基金會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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