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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與3少女同床而眠 他竟伸出狼爪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2-18  20:5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11歲的少女小佳(化名)有兩個妹妹,與母親4人相依為命,小佳的母親和諶姓男子熟識,常將3名女兒託給諶男照顧,不料諶男竟伸出狼爪,前年9月到12月,趁著與3名少女同床而眠之時,5次伸手撫摸小佳胸部及下體,還趁著小佳獨自一人時,強壓狂吻,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予起訴。

檢方調查,小佳的母親經常將女兒託付給諶男,到了夜間,3名少女就和諶男在台北市南港區的住處過夜,同床而眠,小佳睡得最靠近諶男,諶男常利用此機會,把手伸進小佳衣物內,撫摸胸部和下體,儘管小佳拼命將諶男的手撥開,諶男仍持續猥褻。

某次小佳獨自一人在房間內,諶男竟緩緩靠近,以身體壓制,小佳當時拼命抵抗,仍慘遭諶男狂吻。

儘管諶男到案後,否認有伸手猥褻,但因學校老師及同學都曾聽聞小佳傾訴此事,情節吻合,檢方認定罪證明確,將諶男起訴。

淫師載女童 邊騎邊摸 兩年3度伸狼爪 判囚4年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1月19日 

【鄧玉瑩、孫英哲╱綜合報導】彰化縣謝姓碩士在自家開設的安親班當老師兼司機,每日載送學童上下課,二○一三年起,他趁騎機車或開車接送學生時,兩年內三度對一名國小女童摸下體及胸部,其中二次竟是一手騎機車,一手摸女童,女童一度制止並質問「大哥,你在幹嘛」,直到去年女童無法忍受而告訴父母,謝男才被逮。台中高分院昨依對未滿十六歲者強制猥褻罪,判謝男四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二○一三年七、八月間,這家安親班安排學生至公園戶外活動,謝男(三十一歲)騎機車載當時國小二年級的被害女童及另名學童前往,當時謝男要求被害女童坐他前方,途中,謝男竟以右手操控機車,左手連續撫摸女童下體二至三次,每次達一分鐘。 

被害人大喊才收手

女童被猥褻後,不敢向家人訴說,去年三月底某日因雨天,謝男改以安親班汽車送被害女童及其他學童返家。謝男先將其他學童送回家後,只剩被害女童獨留車上,謝男竟趁停等紅燈時,轉身摸後座的女童大腿及下體,女童忍無可忍,大喊說:「大哥,你在幹嘛!」謝男才收手。
去年四月二日下午,謝男騎乘機車搭載被害女童返家時,又利用女童坐在他前方的機會,由後方環抱女童,在騎機車時,同時伸手撫摸女童胸部及大腿等處。 

安親班被撤銷立案

狼父性侵女兒107次 鬼扯:她有性需求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2-19  20:25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狼父離婚後仍與前妻及一雙兒女同居,自100年起,對當時就讀小學五年級的11歲女兒小美(化名),伸出狼爪長達4年,如不從,便拿其母及弟恐嚇,也不給零用錢,合計性侵107次;去年間,小美情緒崩潰,傳Line向母親揭發狼父獸行,士林地院合議庭斥責狼父罔顧人倫,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他704年半徒刑,合併執行30年,可上訴。

法官審酌,男子身為人父,明知女兒是11歲幼童,竟逞獸慾,罔顧倫常,對親生女兒強制性交超過百次,不僅造成幼女身心受創,也毀了她的未來,犯後態度惡劣,僅承認3次性交犯行,還狡辯是女兒已非處子,且有性需求等荒謬說詞,少女驗傷報告,僅有1處陳舊性傷口,證實除遭狼父侵外,未曾交過男友,也未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

據查,這名狼父現年45歲,經常對妻小家暴,5年前因工作受傷,為領取低收入戶補助,因此與妻子離婚,但一家四口仍同住, 100年7月間,在小美升小六的暑假,他趁妻子外出工作、幼子到同學家,以身材體型優勢性侵得逞;小美升國二之後,因無力抵抗而麻痺,又因父親掌控經濟大權,迫使以性交換取零用錢,4年來先後在住處客廳、房間遭性侵107次。

由於父親是家中經濟支柱,小美深怕透露此事,會如父親恐嚇「如告知媽媽,媽會去自殺」、「如告訴弟弟,將使弟弟日子難過且沒有零用錢」,選擇隱忍不說,直到去年9月,小美壓力過大,拜託母親週日請休假不成,傳Line向母親吐露狼父惡行。

社會局找的寄養家庭爺爺 性侵猥褻女童

出處:聯合新聞網

2016-02-16 17:47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60多歲王姓男子與妻子是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認可的寄養家庭,兩人受社會局託付,協助短期照顧一對10歲雙胞胎女童,王竟5次對2童強制猥褻、強制性交;2童跟老師哭訴,王矢口否認,測謊卻未過,新北地檢署今天對王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一對姊妹,生父不知去向,生母因案入獄,社會局幫她們尋找寄養家庭安置;2014年9月,女童當時年僅10歲,因原來的寄養家庭父母要前往南部,向社會局報告,社會局另外為女童尋找合適的王姓寄養家庭短暫安置。

起訴書指出,2名女童叫60多歲的王姓男子「爺爺」,同年9月6日,王卻在永和區住處,分別強行撫摸姊、妹下體;隔天在妹妹面前,要求姊姊幫他口交。

2名女童在原來的寄養父母北上後就返家,卻因不知道怎麼說,沒有向他們透漏遭到侵犯;同年12月2人又被送到王家,王又二度侵犯姊姊下體。直到去年2月,2人聽說又要被送去,妹妹忍不住告訴老師。

案經檢警介入偵辦,王矢口否認,妻子也為他辯護,表示都是她在照顧女孩,丈夫根本沒有什麼接觸;王雖然願意接受測謊,卻呈現不實反應,加上2名女童指證歷歷,出現身心受傷反應,檢察官個別訊問均證詞相符,認定犯行明確。

見少女和男友吵架趁機性侵 男遭判刑並賠50萬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2-15  12:5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洪姓男子見輟學逃家少女與男友爭吵,趁搭載少女返家機會,載至住處強拉進房,涉嫌強制性交一次,警方尋獲這名中輟女學生,主動偵辦性侵案,刑事重判洪7年4個月,被害人身心受創向洪求償80萬元,高雄地院判賠50萬元。

少女被性侵後身心受創,向洪求償80萬元,高雄地院判賠50萬元。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法院審酌被告是夜市攤販,被害少女於案發時未滿14歲,目前就讀高中,因遭不法侵害影響日後生活及兩性、人際關係,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深遠,判賠精神慰撫金50萬元,被告可上訴。

被害少女是通報協尋的中輟少女,102年8月中旬認識莊姓男友,進而認識被告洪姓男子,同年11月9日晚上,少女因與男友吵架,便請被告騎車載她與友人見面後,直到隔天凌晨,洪男佯稱載少女回家,卻載往他的住處,強拉進被告的房間性侵得逞。

少女隱忍不說,直到被警方尋獲後,才說出這段被害經過,洪男到案後否認性侵,檢方依妨害性自主起訴,一審判決7年4個月,身心俱疲的被害人求償,民事庭判賠50萬元。

「怕成為爸爸的小三」 女童下課後的憂鬱

出處:TVBS

2016年02月02日13:57

每周三下課後成為女童夢魘。示意圖

 
 1名擔任保全的中年男子,趁著就讀國小五年級的女兒每周三上半天課的機會,將女兒叫進房間內猥褻,時間長達1年多,女兒一直隱忍不敢對外說,甚至害怕每個星期三的到來,直到學校導師發現後報警處理,才揭開這個獸父的行為,然而當檢察官詢問這位小女生為什麼一開始沒有向家人反應,小女孩吞吞吐吐的自責說,「我這個行為就像是小三,我怕成為爸爸的小三,會破壞爸爸媽媽關係的小三。」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這名父親涉有重嫌,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熊抱少女喇舌性侵 色大叔:我很快求輕判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2月02日14:15 

色大叔熊抱襲胸13歲少女,事後竟還食髓知味。示意圖 

新竹1名44歲的王姓色大叔,2012年間去友人家訪友,見友人13歲表妹長得成熟且身材標緻,竟起色心,見少女落單在家,竟背後熊抱少女,還喇舌3秒得逞,揚長離去。

 
沒幾天,王男食髓知味,竟趁清晨5點多又闖入少女家,趁少女熟睡之際襲胸,還拉少女的手幫他打手槍得逞,少女驚醒趕緊跳到床的另一端閃避,王男這才罷手離去。少女因驚嚇不已不敢告訴家人,直到開學時才向同學透露遭侵害,並由師長陪同下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時,王姓色男才坦承「我有做這些事」,主張他所做的強制猥褻動作時間很短,犯行輕微,盼法官輕判。不過法官認,他對少女做這些事,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且案發一開始都否認,直到辯論庭時才承認犯罪,甚至最後也未獲被害人諒解,無法輕判。
 
法官審酌被告犯行造成身心受創,危害少女身心健全發展,影響少女未來人際關係及人格發展,應予以譴責,並考量被告育有2女,妻子患有重度憂鬱症,且有房貸,因此依強制猥褻、乘機猥褻罪判3年6個月。(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少女託媽媽買哨子 原因絕對令你大怒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1月30日17:17 

少女要求媽媽買哨子給她,媽媽追問原因才知驚人真相。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趙姓色廟公去年4月初下午,見住附近的一名13歲少女剛下課回家,竟把少女叫到宮廟2樓,掏100元給少女,要求「讓我摸一下」,隨即對少女襲胸還摸下體。少女事後拜託母親買哨子給她,母親追問原因,少女才吐露遭色廟公猥褻,母親怒提告。新北地檢署偵結,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色廟公。

 
起訴指出,被害的13歲少女住在新北市,趙男(65歲)擔任廟公的宮廟旁,稱趙男「伯公」,趙男也從小看著她長大。去年4月初下午,原本在友人住處下棋的趙男,返回宮廟後,剛好遇見剛下課回家的少女,便把少女叫到宮廟2樓,先在樓梯間掏了100元給少女,誆稱要給她零用錢,接著帶少女進辦公室,隨即稱「讓我摸一下!」便不顧少女抗拒,強行抱住少女,將手伸入少女衣服內摸胸,還撫摸下體,逞慾後才讓少女離開。
 
少女事後隱忍不發,過了一個多禮拜,才向母親開口,請母親買哨子給她。母親察覺有異,追問後才知女兒被廟公猥褻,憤而報警提告。
 
不過趙男矢口否認,辯稱自己患有糖尿病、長年洗腎,早就沒有性慾,不可能猥褻少女。但因少女指證歷歷,加上當天和趙男一起下棋的2名友人證稱,趙男玩到一半表示要回宮廟發紀念品,離開好一下子才返回,再加上趙男拒絕接受測謊,檢方因此不採信其辯詞,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他。(游仁汶/新北報導)

超噁!戀童癖男拐少年拍下體照 竟要對方送他綠色原味襪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1-29  12:24

〔記者吳昇儒、林嘉東/基隆報導〕34歲李姓男子去年6月晚間在暖暖地區發現國二少男小志(化名)獨自走在路旁,便向前搭訕假意誇小志的鞋子很漂亮,想拍他的鞋子,再以光線不足為由將他帶到無人的公寓內。李男以「藝術照」為由拐騙小志露出下體拍照,並塞給他500元零用錢,臨走前還向小志要左腳綠色襪子作為紀念才去。小志回家告訴媽媽後,家長立刻報警逮捕李男。

情境圖與文無關。

警方獲報後,調閱沿線監視器,逮捕經商的李男,偵辦時卻發現,前年8月,也有一名國中少年在市區的東和大樓內被人誘拐拍露鳥照,也是塞的5百元給被害少年,搭訕的理由也是誇獎被害人的鞋子很漂亮,手法和李男如出一轍;員警也在李男的相機中找到多張不同少男的露鳥照片。

李男偵訊時承認有約男童拍照,兩件案子都是自己犯下,宣稱只是要拍藝術照,沒有犯意。警訊後依強制猥褻罪將李男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今日也將他起訴。

據了解,李男穿著西裝長相斯文,帶著金屬鏡框讓少年沒有戒心,利用少年穿著高階運動鞋的虛榮感,佯稱要拍攝球鞋照,等拍完鞋子後,再給少年看照片;刻意把先前拍的露鳥照翻出,說是藝術照,要被害少年配合,為藝術犧牲,拐騙少年脫褲露下體供拍照,手法十分惡劣。

4歲童袒胸要人摸 揭「爸爸用小雞雞用我」

出處:蘋果日報

2016年01月25日17:03 

蔡男性侵同居人的3歲女兒。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婦人2013年無故離家出走,將年僅3歲的女兒交給蔡姓同居人照顧,不料蔡男卻趁替女童洗澡時性侵她,蔡男照顧女童1年多後,隔年將她交給社福機構安置,此時女童卻向寄養媽媽反應下體疼痛,並在幼稚園出現脫衣、露胸、要男同學摸胸、摸身體、及脫光褲子睡覺等異常行為,女童並在偵訊時說出:「爸爸有用他的小雞雞用我」,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蔡男。

 
蔡男於2013年起和被害女童母親同居,同年2月,女童母親無故離家出走,南下高雄,將女童丟給蔡男照顧。但蔡男卻在同年4月,替女童洗澡時,對女童吻胸及吻下體並性侵。2014年6月,蔡男也不想照顧女童,便將女童交給新北市社福中心安置,女童被安置寄養家庭時,向寄養媽媽表示下體疼痛,要求擦藥,並在半夜痛哭。
 
同年10月、11月,女童的幼稚園老師兩次向寄養媽媽反應,女童會在幼稚園內拉下小洋裝肩帶露胸,要男同學摸胸,更把頭靠在男童大腿上,要對方摸臉胸、摸身體及頭髮等,甚至在男同學面前脫光赤裸全身,甚至天冷還脫光褲子睡覺,嚇得寄養媽媽連忙跟社福中心通報。
 
檢警調查時,拿出偵訊用的男女娃娃,不料,女童將男女娃娃上下重疊,還說出:「爸爸(蔡男)有用他的小雞雞用我」、「很多次」,由於女童處女膜經檢驗有陳舊撕裂傷等,檢方因此起訴蔡男。(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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