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育兒知識家

心理輔導-OK繃家長自我照顧篇

        多數的家長都不相信孩子會真的出事,接著可能會覺得難過、沮喪、有罪惡感,甚至認為是自己前世做了壞事。就算孩子真的是因為家長的疏忽而發生意外,但是每天都有人不小心出了差錯,我們只是比較不幸一點,一時的疏忽導致了意外的發生。如果想哭就好好痛哭一場,不要壓抑自己的感覺,儘快地堅強起來,才能幫助孩子。
 
有時候我們會責怪肇事者或伴侶,然而適度的釋放自己的憤怒是有益的,但請注意不要傷害到伴侶,因為他和我們一樣難過。很多時候妻子會覺得丈夫似乎太過冷漠不關心孩子,但事實上不流淚並不代表不傷心,只是每個人表達情緒的方式不同。這個時候常常是夫妻關係的危機,多體諒另一半,多分享彼此的感受、相互支持,孩子需要父母二人的陪伴。
 
放慢腳步,不要急著讓生活回復正常,我們必須學著只處理眼前的問題。例如肢殘的孩子尚未適應自己的身體時,不需要煩他未來就學的事。在意外發生後一段時間,我們可能會開始覺得自己被孤立、很孤獨,沒有人可以幫忙。因此我們必須儘早知道哪些親朋好友、專業人士可以幫助孩子和自己,最好加入有相同遭遇的家長所組成的支持性團體,因為他們碰過類似的事情,比較瞭解我們的困難,也比較知道怎麼幫忙。
 
孩子復原過程漫長且常常進進退退,覺得沮喪是正常的,有時候壓力過大,有些人還會頭痛、胃痛……等。如果真的覺得很煩,可以先將孩子交給信任的人照顧,出去逛個街或看場電影,休息一下。也可以想想看從孩子出生到現在,有哪些事讓家長覺得很驕傲,或是自己曾經有過哪些得意的經驗;就像完成那些事一樣,眼前的這個難關,我們也一定能陪孩子度過。如果真的想不出來,可以看看以前的照片。注意一下你擔心的真的是孩子的問題,還是自己想像出來的。家長過度的情緒反應,常常會傳染給孩子,影響孩子的復原。
 
控告傷害者,是安慰家長和孩子的方法之一。但是,打官司不一定會勝訴,家長必須考慮敗訴時的心理調適;另外,官司往往纏訟數年,孩子可能會因調查需要,一再重覆經歷令他害怕的傷害經驗,在提起訴訟時,最好確定孩子的身心狀況能承受這些。我們可以諮詢律師、醫師、復健師、心理師,對孩子的情形作個別的評估。
 
如果最後決定要提出訴訟,避免讓孩子接受不必要的審訊。你必須知道孩子需不需要被審訊,在哪裡被審訊?家長能不能在場?可不可以在家中或其他法庭以外的地方進行?審訊過程能不能錄音,而不用孩子一再重述?如果孩子需要受測,可不可以錄影,而不用在法庭上當場受測?和你的律師討論,儘量讓孩子遠離法庭,以減少不必要的二次傷害。若真需要出庭,則可以與孩子事先演練開庭的程序、可能在場的人、他們的穿著、法庭的擺設等等,讓孩子有心理準備,減少陌生環境對孩子帶來的恐懼與焦慮。
 
如果孩子或家長出現下列的行為或現象,建議您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
(1)孩子會傷害自己或別人,或常談到死亡的事,有自殺的傾向。
(2)孩子經常說這裡痛那裡痛,醫生卻找不出病因。
(3)孩子說話和遊戲都離不開傷害事件,即使是輕微的挫折,孩子都表現得非常傷心或討厭。
(4)孩子過度地自責,覺得自己是個壞孩子。
(5)孩子分不清楚幻想和現實的不同,在事故發生一個月後,感到害怕的次數和程度仍和剛發生事 故時一樣多。
(6)經過了一個月的時間,孩子行為退化的現象仍沒有改善,或者是影響到孩子和同學、老師、家 長之間的關係。
(7)事故發生六週後,孩子仍然非常退縮沒有精神,或是對以前喜歡的活動沒有興趣,上課不專心、 注意力無法集中。
(8)事故發生六到八週後,孩子每週仍作一個以上的惡夢,即使換地方睡覺也沒改善。
(9)孩子創傷後的反應多樣而且嚴重,使得孩子的日常活動無法正常進行。
(10)創傷後,孩子在個性上的改變讓家長或其他人覺得很奇怪、感到非常困擾。
(11)雖然孩子慢慢在恢復,但家長仍覺得很焦慮、有無力感,或是家庭仍無法恢復從前一樣的生  活。
(12)當家長覺得無法接受孩子的情緒,或是發現自己討厭孩子,常對孩子發脾氣或諷刺。
 
文章出處:
 本文出自靖娟基金會出版2009年走出創傷~心理復健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