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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一對一教學 補教狼師性侵國一女

出處:中時電子報

2015年12月03日 04:10 
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補習班林姓數學老師涉嫌誘拐剛滿12歲的國一女生交往,涉嫌三度趁著一對一教學,就在補習班教室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從女兒臉書私訊發現曖昧對話,氣得提告妨害性自主,而市府社會局家防中心進一步調查,兩人並非男女朋友,性關係並非自願。

「…我很想你...你出去要報備」少女母親今年發現她怪怪的,從女兒臉書私訊看到她與男子傳遞的曖昧訊息,再加上她不想去補習,追問下,女兒才緩緩道來被補習班男老師性侵,氣得提告追究。

這段不倫戀發生在少女年僅12歲的國一時,目前她已經就讀國二,仍未滿14歲。檢方調查,她從小四開始在這家補習班上課,去年8月國小畢業後,34歲的林姓數學老師就對她展開追求,自認成為男女朋友。

去年10月初,林男趁著一對一上數學課的機會挑逗少女,接著就在補習班教室裡發生性關係,今年農曆年過後某日及5月22日,林男又趁著單獨與少女上數學課時,在教室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

少女父母找上林男,他一度下跪道歉,但否認曾發生性關係,檢方調查時,林男還跑到少女住處外丟石頭引起注意,趁著少女外出查看時,要她在檢察官訊問時,「別說出2人曾經發生性行為。」

林男雖處處提防,串證部分仍被檢察官吳靜怡識破,未通過測謊,認定林男與少女曾發生性行為的事實,將他提起公訴。

社工訪談少女,少女否認兩人為男女朋友,沒有交往,與他發生性關係也非自願,狼師與未滿14歲未成年男女性交,若被定罪,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國時報)

男童幼稚園哭鬧 老師為叫他安靜竟...

出處:自由時報

2015-12-02  18:1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歲的游童,被父母送至新北市板橋區某幼稚園,因是幼稚園新生,對環境感到陌生,游童經常哭鬧不休,今年8月,游童回家後被父母發現,手臂、背部、腰部有多處瘀傷,質疑被幼稚園老師徐女抓傷,徐女亦坦承犯行,新北地檢署今依傷害罪嫌將徐女起訴。

一位幼稚園新生因為經常哭鬧,被老師抓傷,今被檢方起訴。(情境照,圖非當事人)

庭訊時,徐女坦承有以雙手抓游童手臂,主要是為了安撫游童情緒,希望小朋友可以冷靜下來,男童背部的瘀傷則非她所造成,可能是被其他老師抓傷。

但檢方調閱幼稚園監視器畫面,發現徐女的確以雙手抓住游童手臂搖晃,男童想逃跑,徐女還將男童抓住,致使游童左手腕、右肩、腰部、背部有多處瘀傷,因此今將徐女起訴。

「筆可以通肛門」 國小師性騷女童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12日 
 
 

【丁牧群╱台北報導】許姓退休教師五年前在北部某國小任教時,被一名高年級女學生指控拉彈她胸罩後方扣環、肩帶,另名女學生則指許曾在上課時說「筆可以通肛門」。校方調查認定許男兩樁言行構成性騷擾,決議將他記兩小過並應接受八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許不服打行政訴訟,但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他敗訴。

稱「只是玩笑話」

女學生指稱,許老師當時把手搭她肩上交代事情,「然後手就滑到我胸罩後面扣環處的帶子彈了一下。」五十多歲的許男接受校方調查時稱,拉胸罩扣環、肩帶的指控,並無監視器畫面等證據。
至於「筆可通肛門」,許承認曾說過,但辯稱當時學生在玩風扇筆,他跟學生說:「你們知道這個筆還可以怎麼用嗎?老師鼻子不通,用筆通一通就通了;老師有便祕,用筆通一通肛門就通了。」是開玩笑。
但法官認為女學生沒必要捏造胸罩被老師拉彈這種事,且許也承認曾說「筆可以通肛門」,而許這兩樁言行,都有性意味且令人厭惡,校方認定觸犯性騷擾予以處分並無不當,判許敗訴。 

10歲女上補習班 助教伸魔爪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04日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男大生三年前在補習班當助教,當時十九歲的他,竟與十歲的小四女童交往,數月後分手,女童將臉書感情狀態從「有老師男朋友」改成「單身」,同學追問,她在隨堂測驗卷寫下「我不喜歡他對我做的事,像愛撫」等語,輾轉被父母發現,女童才說出遭男大生手指性侵兩次。高雄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男大生七年六月。
女童指控,二○一二年八月與男大生交往,同年十月男大生在補習班樓上房間,對她親吻、性侵兩次。第一次她嚇呆,不知如何反抗,第二次則是誤以為對方要道歉才跟上樓,沒想到再被性侵。

改fb狀態露餡

後來,女童將臉書感情狀態從「有老師男朋友」改為「單身」,同學追問,她隨手寫下不喜歡男方對她愛撫等語,事情才曝光。男大生現讀大四,昨聯繫不上。 

小二女童遭辱 勇敢揪出碩士狼師

出處:自由時報

2015-11-04  14:02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頂著碩士學位,現年35歲的謝姓男子在父親開的安親班擔任老師並兼接送學童,前年暑假開始,利用載送學童的機會,對一名就讀小二的女生,伸出鹹豬手摸女孩下體,女孩返家報告父母並報警,謝男昨天被判4年徒刑。

現年35歲的謝姓男子在父親開的安親班擔任老師並兼接送學童,前年暑假開始,利用載送學童的機會,對一名就讀小二的女生,伸出鹹豬手摸女孩下體,女孩返家報告父母並報警,謝男昨天被判4年徒刑。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謝男在父親開設的安親班擔任教師,課餘則兼接送安班親學童,民國102年暑假期間,安親班安排學童到戶外活動,謝男被分派以機車載送就讀小二的1名女童前往目的地。

判決書說,機車經過花壇鄉某超市前,謝某以右手操控機車,左手則撫摸女童下體2、3次,每次達1分鐘之久。

判決書還說,今年3月底,謝男以客貨車載學童下課,在學童全數下車後,只剩女童一人在後座,謝男停紅燈時,突然轉身撫摸女童大腿及下體,女童還質問「大哥,你在幹嘛」,謝男才停止猥褻。

判決書表示,今年4月2日,謝男再次載女童回家,女童坐在他前面,謝男一面騎機車,一面以手環抱女童並撫摸其胸部和大腿等處。女童返家後告知父母,父母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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