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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一對一教學 補教狼師性侵國一女

出處:中時電子報

2015年12月03日 04:10 
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補習班林姓數學老師涉嫌誘拐剛滿12歲的國一女生交往,涉嫌三度趁著一對一教學,就在補習班教室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從女兒臉書私訊發現曖昧對話,氣得提告妨害性自主,而市府社會局家防中心進一步調查,兩人並非男女朋友,性關係並非自願。

「…我很想你...你出去要報備」少女母親今年發現她怪怪的,從女兒臉書私訊看到她與男子傳遞的曖昧訊息,再加上她不想去補習,追問下,女兒才緩緩道來被補習班男老師性侵,氣得提告追究。

這段不倫戀發生在少女年僅12歲的國一時,目前她已經就讀國二,仍未滿14歲。檢方調查,她從小四開始在這家補習班上課,去年8月國小畢業後,34歲的林姓數學老師就對她展開追求,自認成為男女朋友。

去年10月初,林男趁著一對一上數學課的機會挑逗少女,接著就在補習班教室裡發生性關係,今年農曆年過後某日及5月22日,林男又趁著單獨與少女上數學課時,在教室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

少女父母找上林男,他一度下跪道歉,但否認曾發生性關係,檢方調查時,林男還跑到少女住處外丟石頭引起注意,趁著少女外出查看時,要她在檢察官訊問時,「別說出2人曾經發生性行為。」

林男雖處處提防,串證部分仍被檢察官吳靜怡識破,未通過測謊,認定林男與少女曾發生性行為的事實,將他提起公訴。

社工訪談少女,少女否認兩人為男女朋友,沒有交往,與他發生性關係也非自願,狼師與未滿14歲未成年男女性交,若被定罪,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國時報)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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