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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

國小女師性騷擾霸凌學生判賠10萬 家長全捐

高市議員黃捷(左)與高教產代表劉亞平(右),2年前出面控訴國小女師涉及言語性騷擾。(資料照)

高市議員黃捷(左)與高教產代表劉亞平(右),2年前出面控訴國小女師涉及言語性騷擾。(資料照)

2023/02/07 11:3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市左營區某國小黃姓女老師遭指控言語霸凌學生,要不聽話的學生,男女手牽手繞教室一圈,甚至「隔著塑膠袋親吻」,經學生家長提告,橋頭地方法院上個月判黃師須賠償受害學生10萬元,家長感謝高市教育產業工會傾力相助,捐贈全數賠償金給高教產的仁愛基金專戶,為遭逢急難的老師、學生盡棉薄之力。

受害女學生的父親王先生投訴本報,指2年半前,他的孩子讀高年級時,因長期受黃師性騷擾言行的不當管教,導身心重創,甚至因害怕被黃師處罰而不敢進教室上課。他憤而向學校投訴,卻遭當時的校長與教評會委員駁斥與包庇。

對老師性幻想!國2男熊抱女同學揉胸 傳訊「4百不玩頭可以嗎」

▲▼ 女學生,女孩,女生,制服。(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高雄一名國二生對老師性幻想,為了洩慾不斷對同班女同學性騷擾。(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國二男學生阿杰(化名)因對女老師有性幻想,轉而騷擾女同學小萱(化名),要求摸她胸部,小萱不堪其擾,讓阿杰得逞一次,想不到阿杰從此只要精蟲衝腦就會傳訊騷擾她,還問「400(元)10秒不玩頭可以嗎?」,讓小萱感覺丟臉、不敢跟別人說,直到被媽媽發現阿杰的簡訊,通報學校並提告,全案才曝光。台南地院審理,認為阿杰侵害小萱的性自主權,審酌他未成年,判阿杰父母要連帶賠償小萱5萬元、小萱媽媽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杰和小萱是國二、三同班同學,阿杰從2020年底開始,經常以IG向小萱透露性幻想對象,表示「有看到老師內衣、褲,有生理反應」,並不斷盧小萱讓他摸一下胸部,小萱以為阿杰會「一次就好」而答應,於去年2月底在教室被阿杰以熊抱方式摸胸,想不到阿杰從此食髓知味,不斷傳訊騷擾小萱,內容包含校內師長的穿著引起他性慾。後來這些訊息被小萱的媽媽看到,經勸導阿杰仍不聽,小萱媽媽於是通報學校,阿杰被學校性平會認定性騷擾,小萱媽媽隨後提告,向阿杰及其父母求償共30萬元。

全案審理時,阿杰辯稱,他只是說老師的衣服比較透明,看得到內衣,並沒有說他看到老師的內衣褲有生理反應,他只是說想摸摸看而已,另外他雖有傳訊息詢問小萱可不可以摸胸部,但不是常常。

女童住阿嬤家遭色叔伸狼爪 寫「我被性ㄙㄠㄖㄠˇ」紙條求救

▲國小女童遭叔叔性騷擾。(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國小女童遭叔叔性騷擾,寫紙條向班導師求救。(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彰化國小女童小花(化名)放假偶爾會到台中阿嬤家住,不料她的叔叔多次在她熟睡時,將手伸進她的內褲內,她在無法忍受下,將寫有「老師我被性ㄙㄠ ㄖㄠˇ」的字條交給班導師,全案才因此曝光。台中地院近日審結,依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判處叔叔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小花在父母離婚後,與父親同住彰化,放假時偶爾會去阿嬤家住。不料,小花的叔叔2度趁小花在房間內熟睡,把手伸進小花的內褲裡。小花因害怕而不敢有所反應,只能任由叔叔騷擾。

沒想到,叔叔變本加厲,他在去年12月31日中午,見小花坐在床上使用網路,於是上前與她閒聊,並趁機把手伸進小花的內褲裡。小花被叔叔突如其來的舉動給嚇壞,趕緊起身跑到房間衣櫃旁站著,才讓叔叔收手。

小花事後越想越害怕,於是在今年1月3日,鼓起勇氣把寫有「老師我被性ㄙㄠ ㄖㄠˇ」的字條交給班導師,才讓叔叔的惡行曝光。

法官認為,叔叔明知小花只是學生,竟利用與小花獨處的機會,對小花乘機猥褻2次、強制猥褻1次,但考量到他與小花的家人達成和解,小花的父親也表示願再給他機會,因此依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判處叔叔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還要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法治教育5場,並應於本案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

國小狼師性騷女童還偷拍學校7女如廁 搜出上百張照判9年6月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國小曾姓男教師在校園中利用職務之便,長期偷拍女學生、職員在校如廁的畫面,並趁著女童裝水時觸碰胸部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依兒少性剝削等罪處9年6月徒刑,不可易科;另依性騷擾防治法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據悉,該校早在先前就有多名家長多次投訴曾姓教師有不當言詞,學校不僅沒有處理,還讓他當班導師跟性平委員。直到去年11月曾師因偷拍女童上廁所,被女童發現有一台手機在偷拍,跑出廁所跟其他教職員說,教職員除了跟學校報告外也報警處理,警方介入案件才曝光。

檢警調查,曾姓教師2013年起在某國小擔任教師。2020年某日,他見指導班上女童因無袖洋裝袖口過大造成胸部走光,以手機將走光拍下,隔年又趁三名教職員與一名女童到廁所內如廁時偷拍,在拍攝第五個受害女童時,女童發現手機自隔壁廁所縫隙伸入偷拍逃走並告知其他教職員,曾姓老師才未得逞。

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曾師住所等處搜索,才發現曾姓老師偷拍許久,電腦內有多達上百張照片與4段影片,初步清查受害者有3名教職員與4名未成年女童,其餘因未拍攝臉部無法確定受害人。檢警另外查出,曾姓教師還曾趁著要求女童幫忙他裝水時,在飲水機前觸摸女童胸部,依法起訴。

雖然曾師辯稱是因好奇才會拍攝如廁畫面,但合議庭認為,廁所為解決生理問題場所,有甚麼可好奇兒童在內從事何種活動?且曾為男性,卻多次在女廁內伺機拍攝女性如廁特寫,顯見有意為之。

合議庭指出,曾師身為國小教師卻為逞私慾性騷、偷拍,毫不尊重教師職責,致使孩童心靈受創、家長人心惶惶,對其他教職員亦是沉重打擊,犯後更推諉卸責,依兒少性剝削罪處應執行刑9年6月徒刑,不可易科;另依性騷擾防治法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遭檳榔攤哥哥環抱、親臉 女童覺噁心氣提告 法官認無猥褻

台中市一名11歲女童的母親受雇檳榔攤,女童指控稱呼「哥哥」的業者涉嫌在去年間,多次趁她不注意時,環抱她、親她臉頰3、4秒,經母親制止無效,向校方反映後提出告訴。一審審理時,法官認定全案僅構成性騷擾,屬告訴乃論,加上業者已與女童、家長調解,依約賠償後撤告,全案公訴不受理。

判決指出,太平區一家檳榔攤業者在3年前,雇用育有11歲女童的女子擔任店員,女童與母親住在該檳榔攤2樓,不過女童指控,她稱呼為「哥哥」的業者,涉嫌在去年11月底,2次違反她意願,趁她不注意時,用雙手環抱她,然後親吻臉頰3至4秒時間,讓她感覺「很噁心、不舒服」,所以向校方反映後提告。

女童控訴,業者不只指控的那兩次,而是有多次,因為覺得很噁心、討厭,所以有時會用手推開,有時會跟母親反映,母親跟業者講之後,「會乖一陣子」,之後又故態復萌,但是業者不會碰觸她胸部、下體等部位。

女童母親則證稱,業者差不多跟她的侄子差不多大,會覺得女兒與業者是「兄妹之間打鬧惡作劇」,而不是侵犯女兒,也把業者常自己的孩子,也會直接罵業者。

業者則辯稱,沒有強制猥褻的意圖,跟女童只是「像兄妹一樣在玩,只是親她一下而已」,否認涉案。

法官認為,業者是在女童未明顯感受其性自主決定權,遭受妨害或壓抑時,即因女童立刻反應而離開停止,騷擾行為旋即結束,沒有對女童胸部、下體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做出發洩性慾的猥褻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但屬於性騷擾防治法強制觸摸罪的範疇。

法官指出,不過性騷擾防治法是告訴乃論之罪,全案審理期間,女童及家長已與業者達成調解,女童也已撤回告訴,全案公訴不受理,仍可上訴。

小二女生上泳課 遭男同學襲胸

平鎮某國小二年級學生參加安親班開設的游泳課程,遭同班同學襲胸 、壓頭。(記者許倬勛攝)

平鎮某國小二年級學生參加安親班開設的游泳課程,遭同班同學襲胸 、壓頭。(記者許倬勛攝)

2022/08/03 05:30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桃園市某小學二年級女學生,日前參加安親班開設的暑期游泳班,卻遭同學在泳池內襲胸、壓頭,備感屈辱,學生家長向安親班反映,業者卻推託「只是小朋友嬉戲,不是性騷擾」,家長質疑業者避重就輕,向市議員黃敬平陳情,並已報警提告強制罪及性騷擾。

教育局股長李宜樺表示,此案已知會四名學童就讀學校,並請學校進行校安通報,後續由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進行調查,提出調查報告,並對孩子進行相關輔導措施。

67歲噁翁對11歲女童伸狼爪 先性騷擾再襲胸摸下體猥褻...下場曝

▲桃園市67歲夏姓男子去年2月間認識11歲女童,常假借送其上下學途中摟抱,同年10月帶女童至住處徒手撫摸胸部、下體等處猥褻得逞。(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市67歲夏姓男子去年2月間認識11歲女童,常假借送其上下學途中摟抱,同年10月帶女童至住處徒手撫摸胸部、下體等處猥褻得逞。(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夏姓男子因故結識僅11歲女童,去年2月間假借送其上下學途中,趁女童不注意時突然摟抱女童後再鬆手等方式性騷擾,同年10月帶女童至其住處房間內,撫摸其胸部與下體得逞。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2項對兒童性騷擾罪,各處拘役40日,以及對未成年人猥褻,處有期徒刑6月,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67歲的夏姓男子因故結識年僅11歲女童,夏男藉故接送女童上下學,得知女童還在念小學五年級,對女童存有狎戀,去年2月間,女童上下學途中,夏男突然出現,趁女童不及抗拒之下,驟然摟抱女童後又鬆手,先後共有2次,對女童性騷擾得逞。

同年10月17日中午12時許,夏男將女童帶至住處房間內獨處,先後撫摸女童胸部下體等處,對女童進行猥褻行為。後來因女童涉及另案,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時,意外發現夏男與女童親暱畫面才揭露夏男惡行,家長並報警提告。

檢方複訊時,夏男坦承犯行,與女童指證情節相符,檢方根據夏男與女童親暱併行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佐證,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夏男起訴。

無良師手夾乳頭、摸下體 受害女童母崩潰「都是我的錯」

新北市某安親班的顧姓男老師2017年至2020年間猥褻國小女童,多次用手夾對方乳頭、摸下體,遭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蔡雯如攝)

新北市某安親班的顧姓男老師2017年至2020年間猥褻國小女童,多次用手夾對方乳頭、摸下體,遭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蔡雯如攝)

新北市某安親班的顧姓男老師2017年至2020年間涉嫌猥褻國小女童小花(化名),利用小花詢問功課的機會,分別用手指夾住對方乳頭,還用手撫摸對方下體,小花事後情緒崩潰,向母親哭訴後報警求助,而小花母親開庭時更當場崩潰,直言「都是我的錯,我太信任老師了」。新北地院近期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顧男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顧男老婆、女兒都在小花的安親班擔任老師,小花指控,顧男在她小學四年級時擔任班級老師,但卻趁著詢問功課的機會,隔著衣服伸手夾她的乳頭,甚至用手指頭隔著褲子撫摸她的下體,但當時她因為害怕,沒有立即向爸媽反映,也不知道這種行為是性騷擾。

退休師開文具店吸引學童上門 店內噁伸狼爪摸臀下場曝

▲▼女孩,女童,性侵,霸凌,性騷,虐待,虐童,性暴力。(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國小女童到退休教師開的文具店購物,竟遭狼爪撫摸臀部,造成身心嚴重受創。(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一名葉姓男教師退休後在新北市開了一間文具店兼早餐店,卻被多名女童指控趁機撫摸臀部,造成受害學童出現嚴重的心理創傷,家長得知報警提告後,警方認為葉的行為構成性騷擾,葉男打行政訴訟時,以自己雙眼白內障及高度近視,雙眼裸視僅餘0.05之視力,不可能精準摸到女童等為由提出抗辯,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理由跟性騷擾與否無關,駁回葉男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17年某日早上,就讀國小4年級的女童到退休教師葉男所經營的文具店消費,趁女童在選購的時候葉男趁隙摸了她臀部一把,女童受到侵犯後出現害怕反應,輔導老師發現異狀後詢問女童,她因驚嚇過度還說「因為怕做錯事,所以不敢談這個問題。」後來老師表示「要把壞人抓出來,是壞人的錯。」女童才說出實情。

輔導老師想起學校通知,有其他家長看到文具店老闆性騷擾學生,該名家長沒當場糾正老闆,而是寫了匿名信給學校提醒;而詢問後也有另一名同學去那邊吃早餐,結果也遭到老闆騷擾。女童媽媽得知後心疼女兒遭遇,更氣憤向警方報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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