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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補教狼師! 輔導升學卻對國二女伸鹹豬手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05日15:22 

黃姓狼師藉口輔導升學,帶國二女學生到空教室,猥褻其胸及下體。示意圖

新北市黃姓補習班老師(39歲)去年5月某晚下課時,假借討論升學,帶1名14歲的國二少女到二樓空教室,當黃男看到少女背癢而抓背,竟藉故察看,將右手從少女右後方伸入上衣內,猥褻胸部,更按摩少女肩、背,還伸入內褲內猥褻下體。新北地院今依對未成年強制猥褻罪,判處黃男10月;尚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黃男在永和某補習班擔任老師,2014年5月10日晚間,眼見被害少女要下課返家,叫住她說要討論升學,還嫌下課要離開的同學們太吵鬧,要她一起去二樓無人的小教室,兩人對話時,少女由於背癢而抓起背,黃男見狀,假好心說要幫少女看看。
 
沒想到黃男卻將右手從少女右後方,伸入少女上衣內,隔內衣撫摸其胸部,又替被害少女按摩肩膀、背部,少女喊痛,躲閃扭動身體,但黃男仍解開少女牛仔褲的褲頭,手伸入內褲內,猥褻其下體。
 
恰巧教室電話響起,黃男才停手接電話,少女則稱要回家,離開後立即用手機連繫女同學,在女同學建議下,通知母親,由母親撥打「113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的被害人求助專線」,全案才揭發。
 
新北地院開庭,黃男矢口否認犯行,稱僅看到少女腿肚被蚊蟲咬傷,有伸手觸碰查看,但法院基於少女在檢警及法院,對受害經過供述大都一致,又有女同學、母親證稱少女求助情形,再加上黃男對於「未撫摸她的胸部、下體」等問題,均未通過測謊,認定黃男有猥褻少女。(孫友廉/新北報導)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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