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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小二女童遭辱 勇敢揪出碩士狼師

出處:自由時報

2015-11-04  14:02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頂著碩士學位,現年35歲的謝姓男子在父親開的安親班擔任老師並兼接送學童,前年暑假開始,利用載送學童的機會,對一名就讀小二的女生,伸出鹹豬手摸女孩下體,女孩返家報告父母並報警,謝男昨天被判4年徒刑。

現年35歲的謝姓男子在父親開的安親班擔任老師並兼接送學童,前年暑假開始,利用載送學童的機會,對一名就讀小二的女生,伸出鹹豬手摸女孩下體,女孩返家報告父母並報警,謝男昨天被判4年徒刑。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謝男在父親開設的安親班擔任教師,課餘則兼接送安班親學童,民國102年暑假期間,安親班安排學童到戶外活動,謝男被分派以機車載送就讀小二的1名女童前往目的地。

判決書說,機車經過花壇鄉某超市前,謝某以右手操控機車,左手則撫摸女童下體2、3次,每次達1分鐘之久。

判決書還說,今年3月底,謝男以客貨車載學童下課,在學童全數下車後,只剩女童一人在後座,謝男停紅燈時,突然轉身撫摸女童大腿及下體,女童還質問「大哥,你在幹嘛」,謝男才停止猥褻。

判決書表示,今年4月2日,謝男再次載女童回家,女童坐在他前面,謝男一面騎機車,一面以手環抱女童並撫摸其胸部和大腿等處。女童返家後告知父母,父母報警處理。

謝男到案後坦承不諱,法官認為案發時,女童年僅8、9 歲,對男女相處分際欠缺清楚認知,且謝男與女童年齡差距甚大,實為女童長輩,女童也曾抗拒拒絕被告,甚至因此不敢跟爸媽講、會害怕等,被告為滿足個人私慾,明知女童年幼、竟違反其意願猥褻、戕害女童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因此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3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1個月與2個3年2個月,應執行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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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露出日期: 
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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