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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費疫苗 你不可不知的6大Q&A

 106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將於10月1日開打,嬰幼兒為流感的高危險群,但由於6個月內嬰兒還不適合接種流感疫苗,另托嬰中心、幼兒園等場所內之嬰幼兒如罹患流感容易併發重症或造成群聚感染,因此疾病管制署今年將「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及「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二類新增為公費接種對象,以間接保護嬰幼兒,預估將各約有20萬人及5萬人受惠。

關於照顧者,我們將分為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和 幼兒園托育人員 分別解決你們的疑惑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篇QA

Q1. 今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包含之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其認定方式為何 ?

A:

1. 已領取國民健康署編印「孕婦健康手冊」之懷孕婦女,若初期產檢院所尚未發給孕婦健康手冊,則可檢附診斷證明書。

2. 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登記之戶口名簿(以「嬰兒之父母接種年月」「減出生年月日」計算小於等於6個月)

 

Q2. 為何將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納入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之公費使用對象?

A:

老闆廁所「舔胸性侵」國小女 恐嚇迷信媽:我會下咒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憂鬱、自閉、傷心(圖/記者黃克翔攝)

▲少女隨母親到攤位幫忙,卻遭菜販性侵,還被恐嚇不得聲張,否則會被下咒。(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一名10多歲少女,讀小學時常隨母親到詹姓菜商的攤位幫忙賣菜,詹男見她年幼好欺負,竟給100元在攤位上直接猥褻,拉進廁所內舔胸、指侵。少女母親得知後,反被詹男恐嚇稱「說出去就對你家下咒」,少女母親因此不敢聲張。直到少女國中時,輔導老師得知內情才通報警方。台南高分院二審依猥褻、妨害性自主罪,判詹男10年徒刑。

判決指出,2013年7月間,少女家庭因經濟狀態不穩定,母親應徵到詹男的攤位賣菜,由於當時少女還在讀國小,母親不放心她一個人獨自在家,便將她一起帶到攤位。同年9月間某日,詹男藉故支開少女母親,趁人少時,熊抱少女坐在自己大腿上,隔著衣服搓揉她胸部,還伸手摳摸肚臍。少女無力反抗,等到母親即將返回攤位時才脫身。

不久後,詹男將攤位移到南投,由於少女無人照顧,母親只好再將她帶到攤位照顧。詹男藉故要少女母親去買菸,接著給少女100元,要少女隨她進廁所;少女原本以為要搬菜,跟著走入廁所,不料詹男竟掀起她上衣吸吮胸部,還把手伸進她內褲裡指侵得逞。

誘騙兒少自拍私密照話術多 8歲女童也遭殃

一名國三女孩和男網友約定互傳照片,她先收到網友的私密照後,被誘騙模仿不雅動作自拍傳回,當網友進一步想拿她的裸照,她趕緊封鎖對方。沒多久,女孩竟收到另一名網友來訊,告知持有她的不雅照,若不與他碰面後果自負,讓她嚇得失眠,直到父母發現異狀,才報警處理。

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副隊長劉貞汝表示,網路雖便利,但具虛擬、隱藏與匿名風險,因孩子對「自我隱私」觀念尚未成熟,也不清楚網路風險,就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不同話術誘騙。

劉貞汝指出,許多加害人在網路上假冒身分,以男女交往前提,聲稱要互相了解對方「身材」,進而誘騙無知女孩自拍私密照。還有人聲稱有醫療背景,只要提供裸照,就能提供如何增高或發育的撇步。最近警方查獲一名8歲小二女童,遭誘騙上當,警方找到她,她還不知道自己的私密照已被散播出去。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也說,曾有小女生在半推半就下,被男友拍下裸照,二人分手後,前男友的現任女友發現照片,氣得轉發給同學,一傳十、十傳百,結果全校皆知。小女生得知自己成為校園茶餘飯後話題,又羞又氣,因擔心裸照會傳出校外,壓力過大而自傷送醫,嚇壞師長。

台中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督導劉貞芳表示,依輔導經驗,年紀愈小的孩子愈願意把自己的照片傳給他人,原因很簡單,是希望「被愛」、「被關注」,只要對方願意當朋友。年紀較長的孩子,則是希望「交換物質」,例如禮物、用品或網路遊戲點數等。

劉貞芳說,當小女生的私密照未經同意被散播且全校皆知,就需評估女孩的身心狀況,若無法再繼續待在同一間學校,會安排秘密轉學,在新學校開始新生活。但若是以「交換物質」,則需深入了解孩子的價值觀與家庭功能,必要時介入輔導。

疑「國小童」無照騎車 沒戴安全帽還闖紅燈

有民眾直擊疑似國小學童,竟單獨騎機車上路,而且沒戴安全帽,誇張的是竟有親人騎另一台機車隨行,而且兩台機車還一起紅燈違規右轉,警方表示若查證屬實要開罰,其實被民眾直擊畫面裡,還有機車逆向行駛,和騎機車的學童交會而過,險象環生。

殯葬男虐待數月打死女童 重判10年6月

黃女於96年5月帶3歲多的女兒離開嘉義夫家,到台南投靠從事殯葬業的楊姓男子,楊男竟以女童無法自制大小便、未按時吃飯及影響他賺錢等理由長達數個月毆打女童,致女童全身有5成以上傷勢,同年10月下旬,女童在投宿飯店內休克死亡,楊與黃女把女童遺體棄置南山公墓內,直到102年才被檢警查出這件人倫慘案。台南地院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判楊男10年6個月徒刑。

  • 楊姓男子與黃姓女子將黃女的三歲女兒大體棄置在南市南山公墓的南山橋下。(記者王俊忠翻攝自google地圖)

    楊姓男子與黃姓女子將黃女的三歲女兒大體棄置在南市南山公墓的南山橋下。(記者王俊忠翻攝自google地圖)

判決指出,96年5月20日,黃女(涉略誘、過失致人於死、遺棄屍體等罪被判刑2年10月確定)未經丈夫同意,對女兒佯稱要帶她出去玩,逕帶女兒到台南投靠楊男,3人先在安平區的龍成飯店住幾天,接著到中西區金華路三段一處出租套房同居一個月餘,後來又到龍成飯店住。

4歲女童卡洗衣機大哭

中國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大坪唐家壩一住戶家中,一名4歲小女孩被周三晚7點39分,被卡在洗衣機,無法脫身。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後立即出動1輛搶險救援車和7名消防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成功救出女童。

當時,可見小女孩整個身體蜷縮在洗衣機桶內,只露出頭部,腳後跟和膝蓋卡在了洗衣機桶內。由於洗衣機內內部空間狹小,外殼堅硬,小女孩被卡緊,稍微一活動就疼得哇哇大哭,令人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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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人員立即商定救援方案,先由一名消防人員將洗衣機周圍螺絲擰下去除了多個零部件後,再利用破拆工具將洗衣機桶一側剪開以便於擴大救援空間。

父搖幼嬰致腦出血骨折 認虐兒罪還押候判

39歲任職廚師的父親聲稱因身心疲憊,捉起3個月大的女兒不停左右搖晃,希望女嬰可停止哭喊。保母發現女嬰身上有瘀傷,轉告女嬰母親後對方亦漠不關心,保母遂告知社工,女嬰獲送院檢查後發現其身上多處有傷及骨折、腦內出血、視網膜出血等,日後四肢活動亦有困難。涉案父親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被還押至10月13日判刑。

控方表示,案中女嬰目前已1歲多,案發後經社會福利署安排下,由香港保護兒童會負責照顧女嬰,其母會一周探訪兩次,社署表示她健康正常。

控方稱,警方曾要求索取一份女嬰最新醫療報告,但因女嬰母親未合作,故只有一份去年6月的報告。控方續稱,根據社署說法,女嬰達2歲後,會被交還予其母看管。法官要求索取女嬰現時情況的醫療報告、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後判刑。

案情指出,2015年12月,義工保母在照顧女嬰時發現其下體有瘀傷,其後轉告女嬰母親,惟對方回應冷漠,保母遂起疑心,向社工求助。社工後來帶女嬰到醫院檢查,揭發事件。

女嬰經初步檢查後確診患有搖晃嬰兒綜合症,而且臂部有瘀痕、視網膜出血、肋骨及膝關節有骨折、腦壓過高等。女嬰及後經進一步檢查,發現其情況更見嚴重,包括腦內出血、下肢抽搐及神經異常,將來四肢活動有困難,長大後異常情況會更見明顯。醫生估計,女嬰不止一次腦部受創,並相信有成人畜意用力搖晃女嬰致其受傷。

被告在2016年1月被捕,他在警誡下稱,女嬰初生時曾大力擁抱她,可能因而令其骨折及視網膜出血。他又承認,他面對家庭經濟壓力,加上工時過長,身心疲憊,因此曾大力搖晃哭喊的女嬰。

網路瘋傳當街虐兒 父挨轟喊冤

桃園市中壢區一家麻辣燙前,前晚8點有一名父親當街狠訓2歲兒,且不顧兒子號啕大哭求饒,疑用拖鞋打臉、橡皮筋瞄射眼、臉部位來教訓小孩,2名女學生見狀報警,警方昨天循線找到27歲林姓父親,他稱很疼愛孩子,沒有虐打小孩,「是角度問題造成路人誤解」。警方檢視男童身體未發現外傷,訊問過程中男童還黏著父親。

  • 男子帶著2歲孩子離開剛用完晚餐的超商。圖中父子衣服已變色處理。(記者李容萍翻攝)

    男子帶著2歲孩子離開剛用完晚餐的超商。圖中父子衣服已變色處理。(記者李容萍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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