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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

「沉入泳池底」沒在動!7歲女童住4星飯店度假急送醫 搶救2天亡

▲▼  泳池,游泳池。(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當局20日下午3時40分左右接獲通報,得知7歲女童沉入泳池水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愛爾蘭一名7歲女童20日在西班牙馬略卡島(Majorca)當地四星級飯店泳池玩耍,沒想到被發現躺在池底一動也不動,救生員見狀趕緊下水把孩子拉出水面,實施CPR搶救,緊急送醫。只不過院方22日下午證實,孩子已經過世。

綜合太陽報、Evening Standard報導,事發於知名度假勝地馬略卡島的四星級HYB Eurocalas飯店,救生員20日下午發現這名7歲女童沉入泳池底部,一動也不動,立即下水把孩子救出,但因當時孩子心跳已停止,現場人員趕緊實施心肺復甦術搶救。

險些溺斃的女童事後被緊急送上救護車前往醫院,途中,在醫護人員持續搶救之下,孩子恢復呼吸。不過她仍住進加護病房,且狀況危急。依據院方22日說法,女童已經過世。

警方現已針對此案展開調查。在這起悲劇發生不到一個月之前,類似意外也曾發生。6月5日,6歲男童奧吉(Corey Aughey)與家人住進飯店後,掉進泳池,到院後不治。

13歲少女偕男網友戲水溺斃 警採證手機揭發他拍猥褻照

林姓男子與13歲少女小慈(化名)交往同居並發生性行為,並拍攝小慈裸照欣賞。(情境照)

林姓男子與13歲少女小慈(化名)交往同居並發生性行為,並拍攝小慈裸照欣賞。(情境照)

2022/06/17 18: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林姓男子與13歲少女小慈(化名)交往同居,除發生性行為外還拍攝小慈裸照欣賞,去年間,林男與少女前往新北市石碇區八分寮楓林橋下戲水,少女不慎溺斃,警方對林男的手機進行數位採證,進而發現此事;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嫌,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兒童被拍攝猥褻行為照片罪嫌起訴林男。

檢警調查,林男在去年7月間透過網路結識小慈,雙方進而同居交往並發生性行為,期間,還拍攝小慈裸照欣賞。

離開泳池童溺斃 安親班員工有罪

七歲男童跳入成人池溺水,安親班員工未在泳池畔照看戒護,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六月。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七歲男童跳入成人池溺水,安親班員工未在泳池畔照看戒護,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六月。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苗栗某私立安親班員工劉姓女子帶七名學童到游泳池玩水卻離開訪友,七歲徐姓男童跳入成人池溺水八分鐘不治。法院認為她僅口頭提醒孩童,因私事離開未盡照護之責,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劉姓女子在丈夫經營的安親班從事行政、雜務工作,二○一九年五月三日帶七名學童到游泳館,在兒童池拍照後離開訪友,留下孩童戲水。

3國中生美濃黃蝶翠谷釣魚 1人疑踩空滑落溪中溺斃

高市一名國一學生發生溺水意外。(讀者提供)

高市一名國一學生發生溺水意外。(讀者提供)

2022/05/28 16:37

首次上稿:15:32
更新時間:16:37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市美濃區黃蝶翠谷中午近1點許,1名男國中生與2同學相約在橋下釣魚,不慎踩空滑落溪中不見人影,警消趕至將人救起送醫急救,不幸仍回天乏術。

高雄市旗山警分局表示,7年級利姓男生(97年次)與林姓同學(98年次)及李姓同學(98年次)至廣福街雙溪橋下釣魚,利生不慎踩空滑落溪中,不見人影,消防局救護員潛水搜救,救起後無呼吸心跳,送醫搶救。

警消指出,美濃消防分隊於下午2點20分距離落水約30公尺處尋獲,送往衛福部旗山醫院急救,仍不幸於半小時後急救無效。

旗山醫院指出,經急診醫護人員全力搶救,該名國中生不幸於下午3點19分宣告死亡。

花蓮2歲女童外公家玩耍墜蓄水桶 3歲姐喊「妹妹掉進去」見她溺斃

花蓮卓溪鄉2歲蘇姓女童在外公家門前玩耍,掉落現場蓄水桶裡,被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民眾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卓溪鄉2歲蘇姓女童在外公家門前玩耍,掉落現場蓄水桶裡,被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民眾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縣卓溪鄉一名2歲蘇姓女童,昨天與母親回外公家,在家門口空曠處與3歲姊姊玩耍,疑不慎掉入高約100公分、裝滿水的桶子,家人發現趕緊撈起,但已失去意識,救護車趕到後由救護人員接手,持續給予急救,不過送至醫院仍不治。全案調查中。

 

花蓮縣消防局指揮中心7日下午約4時40分接獲報案,卓溪鄉立山村一處住家,現場疑似有民眾掉入蓄水桶內,「妹妹掉到水桶裡」,家人聽見後立即將她拉起,由父親施以CPR急救。

三民消防分隊獲報趕赴現場救援,發現溺水的是一名2歲小女童,但女童已無意識、無呼吸、無脈搏情形,救護車到達後由救護人員接手,持續給予急救處置及評估,即刻轉送玉里榮民醫院救治,但仍不治。詳細事發原因,正由警方調查釐清中。

女童溺水後死亡事件已和解 幼兒園負責人獲緩刑

新北林口區某幼兒園108年發生女童溺水昏迷事件,女童1年多後過世。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張姓負責人等3人8月至1年徒刑。二審今考量3人與家屬和解,輕判並宣告緩刑。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張姓負責人、涂姓園長,及莊姓教保員於今年2月11日都與被害人父母達成和解,且考量3人為一時失慮,經過這次起訴審判,已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依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7月至8月不等徒刑,各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起意外發生在民國108年8月6日上午10時許,當時林口某幼兒園內,多名幼童在老師帶領下在園內戲水池內玩水,1名4歲女童意外在水深約60公分池中溺水,被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1年多後因多重器官衰竭等原因過世。

判決書指出,張姓負責人及涂姓園長未聘僱及安排妥適人力,事發當下泳池中只有2名教師在場,其中莊姓教師甚至擅自離去更換衣服,獨留另1名教師看顧18名幼童,導致女童溺水時,因現場老師人力不足而未及時發現。

SPA池設備故障害男童溺水 父母求償3400萬僅獲賠1成多

桃園一名林姓男童5年前到社區SPA池戲水,因SPA池戲水孔蓋剝落,手臂被強大吸力吸住,結果溺水造成腦損,至今仍在復健,其父母認為事故是SPA池保養廠商、社區物業管理公司和社區管委會未把關設備安全造成,興訟要求相關人員賠償男童醫藥、看護及未來所需相關費用共3400萬元,另外還要賠償他們夫妻2人各50萬元,但桃園地院調查父母也有過失,最後判物業管理公司及保養廠商須各賠男童182萬餘元及父母40萬元,管委會免賠。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童2017年7月某日下午隨家長一起到社區SPA池準備戲水,見大人有東西忘了拿折返回家,於是自己先下水,未料吸水孔蓋剝落產生強大吸力,吸住男童手臂,害男童無法掙脫,導致溺水結果。男童雖然保住性命,但腦部因為缺氧病變,肢體活動也受影響,至今仍要復健。

男童父母認為SPA池保養廠商、物業管理公司和社區管委會有疏失,求償醫療費143萬餘元、看護費340萬餘元、精神撫慰金150萬元和勞動能力減損663萬餘元,另外還要求未來的醫療費及醫療用品費835萬餘元和看護費1500萬元,還要賠償他們夫妻精神撫慰金各50萬元。

審理時,社區管委會主張管委會雖有管理社區及注意安全責任,但考量成員非專業人士,所以委任物業公司專職管理,SPA池也委由廠商負責。

物業公司表示,SPA池在事發前5天才保養,當時檢測一切正常,社區駐點主任目視吸水孔蓋也無脫落情形,且事發前有其他住戶用過SPA池,無人反映孔蓋鬆脫;保養廠商則稱吸水孔蓋不在保養合約範圍,主張自己無防止吸水孔蓋鬆脫的義務,並指男童發現孔蓋鬆脫理應避開,但他仍在該處潛水5次,父母未全程陪伴,同樣有過失。

遭排水孔吸入慘死!10歲童活活變屍體 肉身有「恐怖網狀圖」

遭排水孔吸入慘死!10歲童活活變屍體 肉身有「恐怖網狀圖」

越南爆發恐怖命案!一名日本男童在今年4月,跟父母前往越南東南部旅遊勝地,且入住當地渡假村,結果他在泳池玩水沒多久,人就突然消失,同行的媽媽和親戚驚覺不對勁,趕緊跳進泳池,驚見男童卡在泳池底部排水孔,已明顯死亡,僅10歲就離開人世。

▼10歲童去渡假村玩,結果卻不幸身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遭排水孔吸入慘死!10歲童活活變屍體 肉身有「恐怖網狀圖」

根據日本媒體《TBS》的報導,一名日本男童平時和父母住在越南胡志民市,全家在4月決定去越南美奈度假,卻遺憾發生悲劇,男童在當地渡假村泳池玩水時,整個人被吸入泳池底部的排水孔,由於吸力太過強大,男童無法掙脫,當場溺斃身亡。

13歲翹家少女玩水溺死 同居男友準性侵犯行意外曝光

少女與同居林姓男友到景美溪遊玩,卻遭湍急溪水沖走。翻攝畫面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一名24歲林姓男子去年帶年僅13歲的同居小女友到新北市石碇區溪邊玩水,沒想到小女友溺斃,死者父親不但控告林男過失致死,還因林男明知少女翹家仍同居並發生性關係,加碼提告略誘及妨害性自主罪,台北地檢署認定林男對於少女溺斃沒有應防止而未防止的過失,因此將他不起訴。至於略誘及妨害性自主部分,因發生地在新北市中和區,檢察官已聲請移轉管轄由新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這名家住高雄的13歲陳姓少女去年7月翹家,到新北市中和區投靠交友軟體結識的林男,2人在林男租屋處同居,林男平時靠打零工維生,陳女翹家後家屬報警失蹤協尋。

去年8月19日中午,林男的同事與友人要去新北市石碇區八分寮景美溪釣魚,林男得知後就帶著陳女一同前往溪邊游玩,當時林男的同事有提醒他要前往的溪邊地形險惡,若要玩水一定要靠邊,否則越往溪水中越深,2人一開始確實在溪邊漫步,但越玩就越往溪中走,再加上午後下起雷陣雨,導致溪水暴漲,林姓男子不慎失足跌落水中,少女見狀後伸手搭救,2人卻雙雙掉到深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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