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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授遊戲訣竅 狼色辱國一少女被起訴

出處:自由時報

2015-10-06  15:37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基隆市一名28歲高姓男子日前透過網路認識13歲少女小茹,雙方相談甚歡,高男以傳授網路遊戲「英雄聯盟」的走位與天賦配點等理由,將小茹約出吃飯,未料兩人出遊後,高男直接把小茹載往基隆市仁愛區一間飯店性侵,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高男惡性重大,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今年六月間,高男以傳授遊戲訣竅為由,邀請小茹一同至「飯店」用餐,涉世未深的小茹單純地以為去飯店吃飯,點頭應允,還讓高男騎車載至一間廉價飯店。

沒想到兩人才剛進房門,高男就露出色狼原形,將小茹撲倒在床,驚嚇過度的小茹尖叫「不是要吃飯嗎?」高男充耳不聞,將她剝光性侵,完事後再把她載回家。

小茹返家後心神不寧,把自己關在房內哭泣,其雙親詢問下得知愛女遭到性侵,怒不可遏,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高男到案後,承認確有小茹發生性關係,但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絕無強迫,為小茹指證歷歷,且年紀未滿14歲,檢方依法起訴。

遭母親同居人虐打 河南2歲童昏迷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05日09:09  

河南洛陽1歲10個月大的女童張辛怡,疑遭其母親男友虐打,送醫10多天仍昏迷不醒。

辛怡的母親劉嬌利今年8月跟辛怡的父親離婚,與男子趙躍飛同居,據劉嬌利講述,同居過程中,由於孩子經常哭鬧,趙躍飛非常生氣,先後3次捆綁孩子,一次更用煙頭燙孩子的腿。上月18日晚上,趙躍飛用膠帶將孩子的手腳從後背綁起,睡覺時,孩子再次哭鬧,趙躍飛揪起孩子扔到床下,頭頂重摔在地。

翌日中午,劉嬌利餵奶時,發現女兒昏迷不醒,才將女兒送院。醫院檢查後,孩子是顱腦損傷,立即進行手術,到現在也沒醒來。醫生表示,孩子現在只有微弱的心跳,生命垂危。

劉嬌利一直堅稱孩子是摔傷,但孩子的生父張少峰不相信,報警後,劉才供出是同居男子趙躍飛虐待毆打所為。目前,趙躍飛和劉嬌利已經被當地警方拘押。(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辛怡原本活潑可愛,卻遭虐被打得遍體鱗傷。翻攝網路

要脅少女拍私密照 男遭肉搜投案

出處:聯合新聞網

2015-10-02 02:36:42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嘉義報導

嘉義市35歲的陳姓男子,在通訊軟體「微信」認識13歲林姓國中女生,他想約女學生出遊被拒,竟要脅女生自拍「奶照」及下體照給他,甚至外出做愛,女生對話截圖貼上臉書,陳姓男子引發網友公憤肉搜。

他前晚主動到案並錄影道歉,警方昨天依性騷擾、恐嚇函送法辦。

臉書「嘉義新鮮事」前天PO出多張微信上對話截圖,林女對暱稱「宣」的陳男說「白癡欸你,被耍了不知道」,陳男發怒「耍完人再來抱歉,你真的很找死」、「你出來做愛我才會相信你」、「拍你的奶照給我看,我就不計較」等。對話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陸續被分享到臉書「嘉義市大小事」、「我是嘉義人」、「爆料公社」,群起要求陳出面道歉,陳的臉書、住家資料遭公布。陳男的妹妹趕緊留言滅火,陳男也在個人臉書道歉,前天晚間9時多到北興派出所自首,但因女方尚未報案,警方無法受理,他便自拍道歉影片PO網,罵聲仍未停歇。

他供稱,在微信上認識林姓女生,原本有意約對方出遊,但女生卻推託,還自稱是國小四年級,他覺得被耍了,一時氣憤才要求對方傳照片證明,完全沒有此意思,對女方很抱歉,希望不要驚動健康欠佳的雙親。

女方前晚10時到嘉市後湖派出所報案,警方受理後循線通知陳男到案筆錄,依性騷擾、恐嚇罪函送法辦。

同學霸凌 5歲男童小雞雞被繩綁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02日05:14 

 

翻攝網路

中國福建廈門一名5歲男童,在幼稚園被人用繩打死結綁住小雞雞,從中午一直綁到下午4時許回家,導致他的小雞雞紅腫,所幸不致缺血壞死。校方表示是園內一名幼童所為。

受害男童小鵬,在廈門湖里區一間幼稚園讀中班。事發於前日下午4時多,小鵬放學回到家中,爸爸朱先生發現他情緒異常,而且褲襠處竟然凸起來。他脫下小鵬的褲子一看,裡面竟然塞了一張小被單,被單上的繩子綁在小鵬的下體處。「繩子繫的是死結,解不開,最後我們只好用剪刀剪開。」

小鵬的外公林阿伯說,被單是幼雉園小朋友睡午覺時用的。 小鵬表示,被單和繩子是另一個小男孩弄到他身上的,中午就把他的小雞雞綁住了,一直沒有鬆開。家長馬上帶孩子回到學校,並報警。隨後,家長把孩子送到醫院治療。醫生指,小鵬的生殖器挫傷,皮膚可見瘀青,局部有表皮破損,包皮的腹側青色腫脹,無明顯缺血壞死,尿道亦無滲血,當時可自行排尿。 昨日凌晨2時,小鵬出院。「早上小鵬的小雞雞腫得非常厲害,下午才消了一點,醫生說可能會有後遺症。」家人很擔心,事件可能影響他的心智,希望園方賠償,以進行相關鑑定和治療。律師認為,幼稚園有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少女交換日記曝光 猥褻男判38年關5年半

出處:自由時報

2015-10-0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苗栗縣年逾50歲的林姓男子,猥褻國中女學生小婷(化名)超過3年,至少12次,還對小婷說:「為什麼不讓我爽一下?」小婷不敢聲張,在日記寫下心聲,並因她和同學玩「交換日記」而曝光,台中高分院雖以一罪一罰,重判38年的「宣告刑」,但「執行刑」僅5年半。

判決書指出,小婷讀國小就被林男強制猥褻,直到小婷讀國中,長達3年多,小婷曾反映被猥褻,但父母沒有報警。去年9月,小婷的國中導師在課堂講解性侵害,小婷在日記寫下「班導所說的強暴事件,正是我的心聲,當時班導講時,我真的有點想哭」、「對我毛手毛腳的,甚至親吻我的胸部」,小婷和同學玩「交換日記」,但拜託同學不要將內容講出去,並寫下「I really feel sad now!」(我現在深感憂傷),但同學仍轉告導師,再通報警方。

時間逾3年 至少犯案12次

小婷出庭時情緒崩潰,哭訴指林男最後一次猥褻她時,還說「妳為什麼都不讓我爽一下」,顯示小婷已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苗栗地院對林男判宣告刑38年,但執行刑只5年半,苗栗檢方認為林男犯行逾3年,造成小婷難以恢復的心靈創傷,38年與5年半的差異太大,不符合比例原則,量刑太輕「難收懲儆之效」,故提上訴。

台中高分院則認為,林男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刑度是3年至10年,林男惡行雖造成小婷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但林男罪行比強制性交輕,也未用殘暴威脅等手段,本身有慢性病宿疾,且賣屋想賠償和解,一審判5年半,二審法官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也妥適,據此駁回上訴,維持宣告刑38年,執行刑5年半,還可上訴。

殺害同居人女兒 判無期定讞

出處:聯合新聞網

2015-09-30 13:11:02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即時報導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控,賣鵝肉的許姓男子每周性侵同居人女兒2次,自2006年計算至2011年9月13日,犯案500多次。就讀國一的少女隱忍至母親上吊自殺後,搬到生父家報警,許不滿少女提告,憤而掐死少女,布置成上吊自殺。

許姓男子一審被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死刑,二審法院也判他死刑,僅認定他2011年9月14日性侵被害人一次。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的性侵部分非起訴範圍、是訴外裁判,最高法院直接撤銷,將殺人罪部份發回高院重新審理,更一審日前依殺人罪改判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經媒體大幅報導後,士林地檢署趕緊再起訴性侵部分,一審法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許姓男子4年徒刑。全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維持一審判決,仍可上訴。

國中生上學途中 遭4人圍毆、還用電擊槍攻擊

出處:自由時報

2015-09-25  09:55

警方查扣電擊槍及電擊棒。(記者黃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今天上午騎單車上學,途中疑似與一輛轎車有行車糾紛,竟遭對方用電擊槍攻擊、還被圍毆,男學生右膝蓋被電擊槍打中,緊急送醫治療。

一名國二男學生今天上午騎單車上學,疑似與一輛轎車有行車糾紛,男學生不但被車內4人圍毆,對方還拿電擊槍攻擊男學生膝蓋跟胸部,警方獲報到場逮捕4人。男學生胸部及腿部紅腫、割傷,送到亞東醫院治療。

警方調查,這名國中生與陳姓男子等人發生行車糾紛時,國中生嗆了一句「衝三小」,雙方發生口角衝突,陳男夥同3人開車攔下男童並毆打。目前這起案件,警方仍在調查中。(11︰17更新)

陳嫌等人駕駛的小轎車。(記者黃捷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今天上午騎單車上學,途中疑似與一輛轎車有行車糾紛,竟遭對方用電擊槍攻擊、還被圍毆。(圖取自《TVBS》)

捷運車廂當遊樂園! 頑童折返跑家長不管

出處:東森新聞
2015/9/28 下午 12:03:40


台北捷運之前才有中年男子無視規定,在車廂內大吃鹹酥雞,沒想到現在又有小孩,把捷運當成自己的遊樂園,在車廂內不停轉圈圈、折返跑、還爆衝,而男童的頑皮行徑,都被旅客拍下PO網。另外在開動的火車上,竟然有人溜滑板車,不只可能害自己摔倒,恐怕也會撞上其他乘客,實在很危險。

身穿白上衣短褲的男童,頑皮拉著捷運車廂中間的扶桿不停地轉圈圈,轉累了又跑去拍打其他扶桿,到更遠的地方拉頭頂上的白色吊環,這邊吊一吊,那邊拉一拉,接著他走到車廂中間通道,定格不動了好一會兒將近10秒鐘,突然大動作向前傾,雙手抓桿子,大轉一圈之後,才終於走回家長面前。

男童轉圈跑來跑去,整個頑皮過程家長完全沒有出面制止,就這樣任由男童把台北捷運車廂當成自己的遊樂園,而一旁旅客事後將影片PO上臉書,男童在眼前折返跑有時還會嚇到車上乘客,教育要從家裡開始做起,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在底下留言,家長還是要管一下比較好,這樣真的很危險,還有人說,不要受傷了再來怪捷運公司,而同樣是頑皮地男童,場景換到台鐵車廂。

深色上衣短褲的男童,竟然在開動的火車上,愜意地溜著滑板車,從這頭慢慢滑到尾巴,發現沒路之後,再加速折返滑到車廂中間,而且一路笑得好開心,影片被車廂內其他旅客拍下PO上網,這名男童被網友罵翻,說他根本把火車當成自己家,跌倒就好笑了,撞到人就悲劇了,而這些在大眾運輸車廂內的不當行為,其實已經影響到,其他乘客安全,更可能因此害自己受傷,實在很危險,千萬不要輕易嘗試。

兩男將男童從13樓扔下慘死 高等法院重判

出處:自由時報

2015-09-30  13:1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20歲王姓男子、22歲江姓男子,被控不滿12歲許姓男童常和他們起爭執,又向王的14歲小女友要錢,涉夥同小女友、2名少年,將男童騙到大樓頂樓,以外套「蓋布袋」持鋁棍打昏,重擊頭部,王、江兩人惟恐男童舉發他們,竟將他從13樓丟下活活摔死,事後還研議串供,高等法院痛斥王男、江男手段兇殘,今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等罪,重判王男14年、江男則獲輕判8年。還可上訴。

高等法院特別指出,江男罹患輕度智能障礙,並領有殘障手冊,且在高院審理時,江男的父母已拿出200萬元與男童家屬達成和解,綜合考量後給予江男減刑輕判8年。

此外,王男的小女友、2名少年等3名涉案少年,則由桃園地院少年法庭審理中。

檢方起訴指出,死者許姓男童與王姓、領有精障手冊的江姓男子、王男的14歲女友小芝(化名)等人是鄰居和玩伴,許童過去曾向趙女要錢,加上許童常與他們發生爭執,王、江2人因此對他懷恨在心。

去年3月30日下午3時許,王、江等5人與許童相約到網咖玩,許童向王男借手機玩遊戲不成,雙方爆發口角,王男心生不滿,找來江男、小芝商討教訓許童洩憤,趙女提議到同夥1名少年家中,以外套「蓋布袋」圍毆。

王男3人商量後,王男以借手機給許童玩遊戲為由,誘他到其中1名同夥少年住處,但因少年母親不讓一行6人進家門,遂將許童帶到13樓頂樓,叫他先玩手機,小芝還交代許童「你不能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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