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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女打扮中性 竟遭性霸凌 4學長姊集體羞辱 「妳這個變態 怪胎」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18日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國一女生,因打扮中性像男孩,在校常遭學長姊羞辱是「變態、怪胎」,本月初放學途中又被學長姊逼進暗巷,對其辱罵、潑飲料,學長甚至用手指猥褻其下體,國一女嚇得大哭,學長才作罷,家長事後報警,學長姊竟辯稱:「開玩笑而已!」警方日前已將該案函送少年法庭,校方也召開性平會處理。

遭學長姊欺負的國一女學生(13歲),小時候父母離異,母親再嫁,她跟著母親、繼父及弟弟同住。 

個性內向從小獨立

國一女留著一頭短髮、打扮中性,乍看像個男孩,個性卻內向文靜。其母說,女兒從小獨立,很少讓父母操心,卻因中性穿著遭學長霸凌。
警方表示,本月初該校3男1女的學長姊在路旁抽菸,見國一女經過,將她逼進暗巷,學長先辱罵:「妳這個變態!」然後拿飲料潑她,其他人在旁嘲笑:「妳是怪胎、人妖」,國一女啜泣哀求:「不要這樣」,但四人不理會,另一名學長甚至用手指猥褻其下體,國一女崩潰大哭,學長才罷手。
國一女當天沒去補習班,而是直接返家清洗髒衣服,並哭著到陽台曬衣,母親見女兒神情怪異,追問才知女兒遭霸凌,當晚就到警局報案,國一女哭訴,學長多次羞辱她,她都默默隱忍,未料這群人變本加厲。
警方事後約談4學長姊,僅一人坦承猥褻和潑飲料,其餘皆否認,甚至辯稱:「開玩笑而已!」警訊後依妨害自由、強制猥褻罪嫌函送少年法庭。 

家屬可提民事賠償

13歲乖女賣淫「想送媽戒指」 母心痛哭倒「怎麼那麼傻」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09日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盡孝用錯方法!新北市一名十三歲國中少女,為籌錢買母親的生日禮物,八月與另兩名同學一同賣淫遭警方查獲,其母聞訊趕到警局當場跪地痛哭:「為什麼要那麼傻?為了媽媽出賣自己肉體!」

警方調查,少女父母在她三歲時就離婚,母親獨力扶養她長大,得知母親結婚時沒錢買婚戒,所以想買戒指當禮物替母親慶生,無奈年紀太小無法打工,七月透過臉書認識李男(二十歲),李男以伴遊每小時二千元、性交易每次五千元代價遊說她當傳播妹,少女禁不起遊說同意下海,還找來兩名年紀相仿同學一起賣淫。 

男試車給5百

八月中旬,李男約少女和她兩名同學到汽車旅館,李男聲稱:「妳們沒經驗,不知道怎麼讓客人舒服。」遂以「傳授性愛技巧」為由,與三名少女發生性關係,事後給每人五百元做報酬,李男完事竟還說:「經過我指導,妳們技巧會越來越好,客人會更多!」隔沒幾天,李男仲介三少女給蘇男(四十一歲),以八千元代價進行性交易,李男抽成三千元,不料遭警方臨檢查獲帶回警局。
少女在警局表示,因媽媽生日快到了,沒錢買禮物才下海賣淫,不料錢還沒籌到就被逮。
警方通知少女母親到警局,母親當場崩潰跪地痛哭:「我的乖女兒,妳怎麼那麼傻?」 

價值觀應教育

國二少年猥褻7歲女童 家長判賠50萬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27日15:03 

高雄林園某心算補習班去年5月發生國二少年猥褻7歲女童事件,女童父母怒向少年家長及補習班各求償90萬及30萬元。高雄地院今判少年家長應賠償女童及其父母共50萬元,但此案並非補習班場所的安全問題所致,判補習班免賠。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20日下午5時30分,在林園區某心算補習班上課的國二男生,把同補習班的7歲女童帶去廁所強脫褲子,用生殖器摩擦女童下體和臀部,女童回家告訴父母,父母氣炸,向男童及其家長和補習班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時,少年家長指小孩子不懂事,也沒有謀生能力,即使造成女童精神痛苦,求償金額還是過高;且未侵害女童父母親權,應不用賠償女童父母,即便有,父母各求償30萬元也是過高。而補習班負責人則稱,男學生猥褻女童時並非上課時間,補習班也不是安親班,並沒有照顧責任。
 
法官認為,根據鑑定報告指出,女童被猥褻後精神上確實受到影響,父母也得花更多心力照顧、教養女童,因此判決男童家長須賠償女童20萬元、其父母各15萬元;而會發生這種事是因為男學生見女童年幼可欺,並非補習班環境不安全所致,判補習班免賠。(郭芷余/高雄報導)

「叫人來處理你!」 男童在安親班被集體霸凌

出處:ETtoday

2015年11月26日 17:59

▲男童遭安親班同學集體霸凌。(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家長出面指控,他將8歲的兒子送到知名連鎖幼兒園就讀安親班,卻遭集體霸凌,其中5名男童對他拳打腳踢,甚至用名牌繩鎖喉,造成兒子身體多處瘀青挫傷,心理也受嚴重創傷。

家長控訴,兒子到安親班就讀短短2個月,就被其他同學圍起來毆打10幾次,被名牌繩勒到無法呼吸,導致身上紅腫瘀青,嘴唇也破皮流血,脖子上更是有一道明顯勒痕;其中最嚴重的一次是發生在11月5日,4名女童將兒子的椅子搶走,小孩不滿地看了一眼,反遭女童找來的5個男童逼至牆角,拳打腳踢,4名女童則在一旁圍觀,其中1人還放話,「我叫人處理你」;事後兒子開始出現創傷症候群,情緒不穩常歇斯底里。

家長表示向安親班反應,卻以當天沒有老師在場、沒有監視器等理由,不願正面處理,還質疑家長為何報警,新北市教育局接獲通報也已介入調查,就怕再有更多學生受害。

摸女童乳被逼洗門風 男喝清潔劑自殺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31日17:55 

老翁(前)喝清潔劑自殺,被家人發現及時送醫。翻攝畫面

彰化縣65歲蔡姓男子日前性騷擾一名12歲女童,熊抱還襲胸,讓女童嚇得驚慌失措,女童父親得知後,氣得上門理論,要求男子送全村香菸「洗門風」,此事也迅速傳開,男子疑內心羞愧、承受不了壓力,當天下午就喝清潔劑自殺,所幸即時獲救,撿回一命。
 
女童指控,10月24日上午,男子趁她父親外出時,溜進屋內熊抱、伸手襲胸,她嚇得躲起來,並打電話給父親。當天下午,女童父親得知後,怒不可遏,上門要求蔡男道歉,並要求蔡男贈送全村每戶香菸洗門風,但蔡男當天下午就喝清潔劑自殺。
 
所幸蔡男自殺後,隨即被家人發現送醫,並無生命危險,由於雙方仍在溝通,女童家屬尚未報案。不過此事已在村里間傳開,民眾議論紛紛,女童父親表示確實有要求蔡男送香菸洗門風,但對方根本還沒送菸,就自殺了。
 
女童的阿嬤批評,蔡男真的是「不速鬼」,年紀足以當愛孫的阿公了,怎麼還會有這樣的想法,令人不齒。警方表示,性騷擾是告訴乃論罪,蔡男恐涉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之行為者。」。(俞泊霖/彰化報導)
 

老翁(左二)喝清潔劑自殺,被家人發現及時送醫。翻攝畫面

14歲也染指 渣男劈腿亡友妻女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29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郭姓工人去年和好友的遺孀交往,並與女方及其女兒同居,豈料郭男「母女通吃」,四度與對方十四歲大女兒嘿咻,女友三度目擊郭男誇張行徑,阻止不了還遭嗆:「發生就發生了,等她滿十六歲,我就娶她!」大女兒也稱相信郭男會娶她。新北地檢署昨依與未滿十六歲少女性交罪起訴郭男。

同居人3度目擊

去年二月,郭男(三十四歲)被父親趕出家門,隨即聯繫已過世好友的妻子,女方因獨自撫養三個小孩深感無助,遂同意郭男同住,兩人日久生情開始交往。
豈料郭男「母女通吃」,不僅和友人妻子交往,也和對方十四歲女兒發生感情。同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郭男見剛下課的大女兒在房間睡覺,跳上床與她嘿咻,當晚,同居人發現女兒內褲有血跡,得知此事後警告郭男不准再犯,郭男卻嗆:「發生就發生了,等她滿十六歲,我就娶她。」
後來郭男又三度和少女性交、口交,都被同居人目擊,但同居人阻止不了,直到少女將此事告知同學,才揭發此事,少女還向社工表示,他深愛郭男且相信郭男會娶她,但因少女未滿十六歲,郭男仍被起訴。 

陪打籃球被灌酒 國中女生慘遭輪姦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25日18:09 

少女遭2男灌醉後輪流性侵。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國中女學生去年11月底陪同多名少年打籃球,期間有人買酒同樂,少女喝酒後嘔吐,郭、陳等少年提議到張姓少年家休息,不料少女再度被灌酒,醉倒後慘遭郭、陳2名少年輪流性侵。新北地院少年法庭日前裁定郭、陳保護管束,今再判2人家長須各賠被害少女及母親22萬元。
 
判決指出,受害少女當時13歲,是單親家庭的小孩,2014年11月29日跟15歲的郭、陳等少年去打籃球,期間有同行友人跑去買酒回來同樂,少女不勝酒力嘔吐,郭、陳提議到少女心儀的張姓少年家休息,經聯繫張男,張男雖不在家,但同意3人前往,經張男弟弟開門,郭、陳卻拿出張姓少年家中的威士忌等酒類調製混酒給少女喝,灌醉少女後輪流性侵得逞。
 
當晚少女沒回家,母親等人遍尋不著而報警,直到隔天少女回家,母親才知她遭性侵,憤而提告。新北地院認定郭、陳觸犯乘機性侵罪,但因兩人均未成年,日前依法裁定交付保護管束。
 
民事部分少女及母親對郭姓、陳姓少年及2人家長求償共80萬元,但郭、陳僅同意各賠償6萬元,法官今判2名少年及家長須各賠償2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人夫猥褻國一男 親親抱抱又摸鳥

出處:自由時報

2015-11-2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3歲已婚林男,去年尾隨鄰居就讀國一的12歲兒子阿德(化名)返家,強行伸手入阿德褲襠摸鳥,後以分享照片為由,強拉阿德到他家,不顧反抗解開制服鈕釦,將阿德撲倒在床,摸摸抱抱又親親長達10分鐘,還播放同志A片助興,林男事後竟稱在「玩遊戲」,新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林男3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遭猥褻後,母親幫兒子複習公民課程,解釋性騷擾時,阿德才說「怪叔叔摸我小弟弟」,阿德母驚覺鄰居是惡狼,憤而提告。

醫院鑑定報告指出,林男疑患有戀童症,案發後林男願賠償80萬元,獲阿德母親原諒,具狀撤告盼法院從輕量刑。

吃早餐突然勃起 帶少女回家硬上弓

出處: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21日12:55 

基隆市王姓色男,在沙發上性侵熟睡少女遭訴。示意圖

基隆市1名王姓色男(18歲),去年12月間,經朋友介紹結識1名外型甜美的少女(14歲),4人騎車夜遊直到清晨,再一起在王男住家附近吃早餐後,同行的友人先行離去,王男見少女可愛突然勃起,假意約少女回家聊天,趁對方躺在沙發上睡著下毒手。
 
王男趁少女睡癱在客廳沙發上,竟大膽伸手摸胸後,見對方沒反應準備脫下少女的褲子,少女驚醒尖叫:「不要呀。」王男不顧對方反抗,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事後少女向父母反應,報警逮狼。
 
王男向檢警辯稱「我們只有在沙發上抱著睡覺!」但警檢在沙發上檢驗到少女的血跡,當場戳破王男謊言,將王移送法辦。日前全案偵辦終結,檢方依妨害性自主起訴王男。(突發中心陳偉周/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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