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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兩男將男童從13樓扔下慘死 高等法院重判

出處:自由時報

2015-09-30  13:1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20歲王姓男子、22歲江姓男子,被控不滿12歲許姓男童常和他們起爭執,又向王的14歲小女友要錢,涉夥同小女友、2名少年,將男童騙到大樓頂樓,以外套「蓋布袋」持鋁棍打昏,重擊頭部,王、江兩人惟恐男童舉發他們,竟將他從13樓丟下活活摔死,事後還研議串供,高等法院痛斥王男、江男手段兇殘,今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等罪,重判王男14年、江男則獲輕判8年。還可上訴。

高等法院特別指出,江男罹患輕度智能障礙,並領有殘障手冊,且在高院審理時,江男的父母已拿出200萬元與男童家屬達成和解,綜合考量後給予江男減刑輕判8年。

此外,王男的小女友、2名少年等3名涉案少年,則由桃園地院少年法庭審理中。

檢方起訴指出,死者許姓男童與王姓、領有精障手冊的江姓男子、王男的14歲女友小芝(化名)等人是鄰居和玩伴,許童過去曾向趙女要錢,加上許童常與他們發生爭執,王、江2人因此對他懷恨在心。

去年3月30日下午3時許,王、江等5人與許童相約到網咖玩,許童向王男借手機玩遊戲不成,雙方爆發口角,王男心生不滿,找來江男、小芝商討教訓許童洩憤,趙女提議到同夥1名少年家中,以外套「蓋布袋」圍毆。

王男3人商量後,王男以借手機給許童玩遊戲為由,誘他到其中1名同夥少年住處,但因少年母親不讓一行6人進家門,遂將許童帶到13樓頂樓,叫他先玩手機,小芝還交代許童「你不能走哦!」

王男等5人隨後避開許童,在頂樓的小閣樓內密商,5人最後一致贊成教訓許童,並由王、江2人動手,江男先脫下外套趁隙蓋住許童頭部、雙手勒頸,小芝依事先決議帶同夥2名少年離去,此時王男便拿著從頂樓撿來的鋁棍,痛擊許童直至昏迷倒地。

王、江2人察看發現許童仍有氣息,擔心許童醒來會報警舉發他們,一不做二不休,用頂樓置放的空油漆桶痛擊許童頭部,合力把他抬到女兒牆從13樓頂丟下活活摔死。之後,王、江與小芝到附近網咖會合,研議如何串供回應警方,意圖規避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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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露出日期: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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