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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上了12歲少女2次 代價20萬…

大學畢業的鄭姓保全人員,猥褻12歲女網友並發生2次性關係,還偷拍裸照,少女想分手,他還恫嚇要把裸照傳給胞兄,東窗事發後,付出慘痛代價!鄭男一審遭高雄地院判刑2年,但法官考量其母癌末,免去鄭男牢獄之災,緩刑5年,但未來3年4個月,需分40期,賠償少女總額20萬元的和解金。

  • 鄭姓保全人員與12歲少女發生性關係,高雄地院體諒鄭母癌末,雖判刑2年,但宣告緩刑5年 ,另需分40期賠20萬給少女。圖為高雄地院。(記者黃建華攝)

    鄭姓保全人員與12歲少女發生性關係,高雄地院體諒鄭母癌末,雖判刑2年,但宣告緩刑5年 ,另需分40期賠20萬給少女。圖為高雄地院。(記者黃建華攝)

鄭姓男子3三年前從臉書認識年僅12歲的少女「阿珍」(化名),於104年2月間,先後在少女住處隔著少女內褲猥褻被害人私處1次,同月間,並兩度在少女住處發生性關係。

鄭男趁機交往期間,偷偷以手機拍下少女裸露胸部的私密照,後來少女有意疏遠,鄭男竟恫嚇要將少女的裸照傳給其兄,少女嚇得報警,鄭男強摘嫩蕊犯行才曝光。

獸父連續性侵女兒 女兒回敬三字經

父親節將屆,但世上居然會有這種獸父!單親爸爸的陳姓男子在女兒年僅13歲時,即動手襲胸甚至強脫褲子舔下體,遭女兒痛罵變態,事後又藉機指姦得逞,就算被女兒辱罵三字經,陳男也不在意,新竹檢方依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 獸父連續性侵女兒,女兒刁菸回敬三字經。(情境照)

    獸父連續性侵女兒,女兒刁菸回敬三字經。(情境照)

檢警調查,陳男曾多次犯公共危險案件,與妻子在女兒小娟1歲時即離婚,104年7、8月間某日凌晨2點多,違反當時年僅13歲的女兒意願,在住處房間內,徒手撫摸胸部,因女兒反抗始停手。

去年2月底,見女兒在祖母房間睡覺,先伸手隔著衣服撫摸胸部後,再將手伸入衣服內撫摸,並將手伸入內褲撫摸下體,之後將內褲及褲子脫掉,以舌頭舔下體,女兒驚醒咒罵「你幹嘛脫我褲子,變態喔!」,陳男將頭抬起來,女兒感到一陣噁心,隨即跑到廁所洗澡。

隨機對6落單少女襲胸 宜市惡狼被罰30萬元

宜蘭市廖姓男子隨機在女中路、東港路及宜蘭大學附近,以未成年少女為目標,藉經過少女身旁時伸出狼爪,觸摸少女胸部後逃離,2個月內共有6名少女受害,全案法院審結,依涉及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廖男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

  • 宜蘭縣一名惡狼對6落單少女襲胸,僅被罰30萬元。(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縣一名惡狼對6落單少女襲胸,僅被罰30萬元。(記者林敬倫攝)

判決書指出,無業的29歲廖姓男子,有性騷擾前科,前年就曾在羅東,對11歲女童及歲15歲少女襲胸,遭判拘役80天,罰8萬元,沒想到狼性不改,去年8月9日開始,陸續在女中路、宜蘭大學與東港路附近,對落單少女襲胸,共6人受害。

廖男均先行經被害人身邊假裝跌倒,再趁少女不及抗拒,猝然觸摸告胸部後逃逸,廖男還趁其中一名少女側身讓路時,突然以手抓住右手肘,再藉機襲胸,事後假意抱歉並快步離開,全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逮獲廖男,警詢與審理時,廖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認為,依據路口監視器的3張翻拍照片,加上被害人指訴與被告自白核與事實相符,事證明確。

台灣直播主多嫩妹!18歲以下佔2成 最小才11歲

根據兒童福利聯盟今天公布的調查指出,直播主在18歲以下的竟然高達2成,且最小才11歲,更有2/3是嫩妹直播主。

直播很夯,根據兒童福利聯盟(兒盟)今天公布的調查指出,直播主在18歲以下的竟然高達2成,且最小才11歲,更有2/3是嫩妹直播主。

  • 兒少面對直播時的陌生網友心懷不軌的要求,令人擔憂孩子的安全。(兒盟提供)

    兒少面對直播時的陌生網友心懷不軌的要求,令人擔憂孩子的安全。(兒盟提供)

性行為有助感情 1成青少年認同

要「給」才是愛嗎?高雄「張老師」中心與高雄市300E1區莒光獅子會,今天公布高雄地區青少年性價值觀與態度調查,調查發現,約9%的青少年認同在戀愛中發生性行為,有助提升感情;7%的青少年認為,若不給對方可能就不會愛我了;更有5%的青少年若被性騷擾,會選擇忍耐不說。

高雄「張老師」針對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共28所學校進行調查,總共回收4316份問卷。

問卷發現,「為了滿足男女雙方的生理需求,在青少年時期可以發生性行為」,有7%同意,有14%在模糊地帶。「如果身邊的朋友都有性行為經驗,我沒有的話,就代表我很遜且沒有面子」有5%同意。「我可以接受用身體換取金錢的概念」有5%同意。

問卷發現,5%的青少年若被性騷擾,會忍耐不說出口,其中以國小生比例占最高,張老師中心表示,這是個數據也特別讓人擔憂,當孩子越不敢說出口,造成的傷害往往更大。

張老師中心表示,問卷調查顯示了少數不同意見的青少年,仍是要多關懷及宣導的對象。有些青少年將性與愛連結,用性行為衡量愛的溫度時,往往失去了戀愛的初衷。

會中與專家學者共同呼籲兩性的相處以「3P NO」為原則,學習「P(respect)尊重、P(protect)保護、P(precent)預防、N(no fear)不害怕、O(no aloneness)不孤單」,讓青少年瞭解正確的性價值觀與態度,學習保護自己,尊重彼此的感受。

邱小妹人球案生父 假釋期間性侵同居人女兒被起訴

發生在94年1月10日,震驚全台的邱小妹遭父親虐死,送醫時卻遭醫院當成人球拒收一案,當年邱小妹的父親被判刑12年入獄,後來他假釋出獄期間,另與友人的前妻同居,他竟涉嫌兩度性侵同居人的12歲女兒;他應訊時辯稱是兩情相悅,台北地檢署不採信,今天依兩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 邱小妹的父親假釋出獄期間,涉嫌兩度性侵同居人的12歲女兒,台北地檢署依兩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情境照)

    邱小妹的父親假釋出獄期間,涉嫌兩度性侵同居人的12歲女兒,台北地檢署依兩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情境照)

檢方調查,103年至104年間,邱男見同居人剛從小學畢業的長女,性徵逐漸發育成熟,竟涉嫌在住處客廳染指她;被害少女升國一後,又在104年3月某日半夜,再次被邱男指侵。

中市居仁國中生溪邊幫友撿鞋 落溪溺斃

台中市13歲張姓居仁國中男學生與同齡的陳姓中平國中學生是國小同學,今天二人相約到太平區頭汴坑溪一江橋下遊玩,傍晚準備返家時,疑因陳姓學生鞋掉落水底,張姓學生協助撿鞋,不慎滑落草皮邊坡,掉入溪中溺水失蹤,經消防局獲報下水搜救,並在下游設攔截點,在晚間6時10分找到張姓學生,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死者母親聞訊趕到派出所痛哭失聲,她表示,兒子是家中獨子,還有一名姊姊在讀大學,只知道他要和小學同學出去玩,不知道竟會跑到溪邊。

警方初步調查,張姓學生和陳姓學生兩人今天下午3時30分到一江橋下遊玩,傍晚要回家時,陳姓學生鞋子掉落水底,張姓學生要下去撿,結果溺水,陳姓學生向附近釣客求救,由釣客打119報案,詳細意外原因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才能釐清。

狼教練帶少女隊員上摩鐵 染指4人輕判5年

雲林縣1名桌球教練(56歲),去年中相繼帶4名未滿14歲女隊員,上摩鐵猥褻、性侵,小女生嚇到拒上桌球課,另將教練惡行寫進作業簿,才讓全案曝光;檢察官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教練,並求處重刑,但雲林地方法院今年2月間僅以猥褻罪判5年,雲林地檢署已提起上訴。

全案現轉高分院審理,學校在全案曝光後已將狼教練辭退,教練現仍持續羈押中。去年5至8月,色教練藉口試穿球衣,或收隊員為乾女兒,陸續帶4名女童到斗六某汽車旅館開房間,脫去女童衣服撫摸、親吻胸部,甚至指插女童下體,女童因畏懼而不敢多做反抗。甚至一次帶2女童開房間,先後舌吻、猥褻2女童。兩個指控遭性侵學生,一個說,教練手進內褲撫摸,但忘記有無伸進去,經驗傷發現「處女膜有舊傷」;另一個具體描述,感覺「伸進去」,「還不到痛」,躺在床上往旁邊小挪,想躲開,最後直接喊「不要這樣」,教練才讓我穿衣服回家。

色教練辯稱沒性侵女童,不知道她在躲,且聽到不要就停手,辯稱是到旅館純聊天,討論認女童當乾女兒,到案後遭檢察官聲押獲准,持續羈押至今。刑庭庭長許佩如表示,處女膜破裂有眾多原因,女童指證前後不一,改稱忘記有手指侵犯,只猥褻外部。至於另名女童沒有傷勢、相關性侵證據,且教練聽到「不要」就停手,單憑移動身體,無法明確分辨是抵抗或是反射動作,只能以「事實」論猥褻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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