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廁所產子「拿剪刀狠殺嬰」丟汙水桶 二審1理由改判緩刑
中國內蒙古先前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17歲少女殘忍殺害親骨肉,拿剪刀傷害剛出生的嬰兒,等嬰兒沒了呼吸心跳後,少女便將屍體藏放在廁所的汙水桶內。當時她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在此之後,她提出上訴,根據法院近日的二審判決,認為本著對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可對上訴人適用緩刑,改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該名17歲少女小雲(化名)生活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3歲時父母離異,此後由父親撫養長大。上小學後小雲一直住校,她曾說,父母離異後就再也沒有見過母親,到了寒暑假期間都是在親戚家或父親朋友家寄宿,而父親忙著工作,沒有空管她。
到了2018年,16歲的小雲進入一所職業學校就讀,同年11月,她在校外打工時,認識了小林(化名),小林對她展開積極追求,頻頻對她示好。但直到案發後,小雲才知道小林的真名,小雲甚至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年齡。小雲表示,第一次和小林發生關係,是在被灌醉之後,「後來他(小林)一直求原諒,我就原諒他了。」更可惡的是,小林之後威脅她,如果不再赴約,他就出去敗壞小雲名聲。而她和小林約莫在2019年5、6月後斷了聯絡。
直到2020年2月29日,小雲在家中將孩子生下。小雲說,完全沒有人知道她懷孕的消息,她憶起當天情景,28日她出現肚子痛的情況,還以為是因為冰棒吃壞肚子,「在此之前我都不知道這是生孩子的徵兆,沒有想到過會生孩子,所以沒有任何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