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童打翻飯菜 竟遭幼保員抓傷
出處:蘋果
2017年01月04日14:54
北市一所幼兒園張姓女幼保員被控對2歲2個月大的幼童施暴,導致幼童雙臂、胸部瘀青及傷痕,台北地院今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張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2015年10月15日中午,張姓女幼保員(45歲)因班上年僅2歲2個月的劉姓幼童不肯吃午餐還打翻飯菜,且坐在地板上哭鬧不願離開讓張女清理,竟怒抓男童雙臂,強行拉開男童,因施力過當,導致男童手臂、腋下及前胸多處挫傷。
當天下午幼童放學回家,劉童母親幫他洗澡時發現雙臂受傷,立刻拍照蒐證,隔天向幼稚園反映並質疑幼保員施暴,事後張女雖傳送簡訊向劉母致歉,但劉母仍堅持提告。
張女雖坦承挪開劉童時施力過當導致劉童受傷,但劉母拒絕和解,法官認定張女從事幼教工作20年,卻傷害幼童,實屬不該,但審酌她已認罪,因此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張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