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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2歲童打翻飯菜 竟遭幼保員抓傷

出處:蘋果

2017年01月04日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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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所幼兒園張姓女幼保員被控對2歲2個月大的幼童施暴,導致幼童雙臂、胸部瘀青及傷痕,台北地院今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張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2015年10月15日中午,張姓女幼保員(45歲)因班上年僅2歲2個月的劉姓幼童不肯吃午餐還打翻飯菜,且坐在地板上哭鬧不願離開讓張女清理,竟怒抓男童雙臂,強行拉開男童,因施力過當,導致男童手臂、腋下及前胸多處挫傷。

當天下午幼童放學回家,劉童母親幫他洗澡時發現雙臂受傷,立刻拍照蒐證,隔天向幼稚園反映並質疑幼保員施暴,事後張女雖傳送簡訊向劉母致歉,但劉母仍堅持提告。

張女雖坦承挪開劉童時施力過當導致劉童受傷,但劉母拒絕和解,法官認定張女從事幼教工作20年,卻傷害幼童,實屬不該,但審酌她已認罪,因此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張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而這起幼保員抓傷幼童的事件之所以爆發,起因2016年1月,幼兒園4名家長向《蘋果》投訴,他們未滿3歲的幼兒,疑遭3名老師及煮飯阿姨集體施虐並提告,檢方查出其中1名幼童雙手上臂及腋下有許多明顯的五爪印記,認定他因打翻餐具,遭張姓幼保員徒手虐打成傷,因此僅依傷害罪將張女起訴。至於另2名老師及煮飯阿姨挨告部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張欽/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2:04
更新時間 14:54

張女(左)因抓傷2歲同遭判刑。資料照片

陳姓男童家長提供孩子雙腿被老師打到布滿瘀青的照片。家屬提供

 

新聞出處: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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