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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逼6歲童手淫 師重判5年2月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在外語補習班任教的林姓男子,假借遊戲名義,要求6歲女童到補習班上課,女童脫光衣物後躺在桌上閉眼,林男再趁機上下其手,甚至還脫下自己褲子,強迫女童撫摸其生殖器,林男還將精液放入自己口中,示範給女童看,要求女童為他口交遭拒,事後女童家屬獲悉憤而提告,台南高分院以林男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將他重判5年2月有期徒刑。

全案發生於民國101年10月4日晚間,女童指證,林男利用2人獨處機會,先要求她自行脫掉全身衣物後,戴上眼罩雙腳張開躺在教室桌上。

2煞闖燈逼車 持棒扔斧 砸傷5歲童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記者李立法、邱芷柔/屏東報導〕洪姓、潘姓機車男因車速過快而遭喝斥,竟持鐵棒、斧頭猛砸載有5歲男童的自小客車,還不斷闖紅燈、蛇行、逼車,導致駕駛及男童受傷,瘋狂行徑宛如電影「衝鋒飛車隊」,兩嫌事後被逮,屏東地院依傷害、毀損及公共危險罪判處兩人各8個月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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