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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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2014.04.06 04:06 am
大里區1家安親班蕭姓老闆趁其他學生離去,獨留被害女學生在教室裡,假藉按摩肩膀,多次撫摸小四女童「小春」、「小秋」(化名)的胸部及下體,還以嘴舔被害人胸部,造成兩名女童難以磨滅的陰影,惡性重大,台中高分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6月。
台中地院審理時,被害人小春哭訴:「我身體沒受傷,但心理受傷!」小秋也說:「覺得很討厭、很惡心!」蕭男(50歲)坦承犯行,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6月,他不服上訴,二審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獲合議庭減刑輕判。
判決書指出,蕭男(50歲)前年8月至去年4月間,見小春、小秋分別在安親班內寫作業、或趴在桌上睡覺,掀起女童上衣,以嘴舔左、右胸部,或將手伸進內褲,撫摸下體,被害人告訴父母報警查獲蕭男。
小春證稱趴在桌上休息,蕭男在左邊蹲下來,對方掀開衣服舔乳頭,兩邊胸部都有舔到;還曾趁其他小朋友都被接走,假藉看功課,手伸進女童內褲裡面摸「尿尿的地方」。
小秋也指稱,有次教室只剩她與小春,蕭男趁小春在睡覺,走到她旁邊蹲下去,將手伸進內褲,她想把蕭男推開,但對方力氣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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