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凌虐幼童罪」 王昊姑姑發動連署
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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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劉昌松/台北報導】2歲男童王昊被虐死案,兇手劉金龍被判刑30年定讞,王昊姑姑王薇君今天在台北火車站開始發起首波連署,希望在《刑法》中增訂「凌虐幼童罪」
【劉昌松/台北報導】2歲男童王昊被虐死案,兇手劉金龍被判刑30年定讞,王昊姑姑王薇君今天在台北火車站開始發起首波連署,希望在《刑法》中增訂「凌虐幼童罪」
劉偉瑩/臺北報導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昨天表示,衛生福利部統計,臺灣兒虐致死案件,去年共有三十一件,但施虐者多半依傷害致死輕判幾年徒刑,只有兩件以殺人罪判定。為防堵兒虐情況蔓延,該會今天上街發動連署,訴求《刑法》增訂「凌虐幼童罪」,加重施虐者的刑責。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說:「在《刑法》上的解釋,『傷害』兩字不是惡意,但『凌虐』兩字就是惡性故意的,判決也會跟傷害差很多。」為了維護兒童人權,協會今天會在臺北車站發起連署,呼籲增修法條「凌虐幼童罪」,處以兒虐致死案件施虐者無期徒刑或死刑,並尋求立委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