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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兒虐致死輕判 兒權團體促增重典

新聞出處:國語日報
 

劉偉瑩/臺北報導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昨天表示,衛生福利部統計,臺灣兒虐致死案件,去年共有三十一件,但施虐者多半依傷害致死輕判幾年徒刑,只有兩件以殺人罪判定。為防堵兒虐情況蔓延,該會今天上街發動連署,訴求《刑法》增訂「凌虐幼童罪」,加重施虐者的刑責。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說:「在《刑法》上的解釋,『傷害』兩字不是惡意,但『凌虐』兩字就是惡性故意的,判決也會跟傷害差很多。」為了維護兒童人權,協會今天會在臺北車站發起連署,呼籲增修法條「凌虐幼童罪」,處以兒虐致死案件施虐者無期徒刑或死刑,並尋求立委支持。

 律師林鈺雄認為,增訂較重的處罰,可在《兒童與少年權益保障法》當中具體規範,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不需變動《刑法》架構。

 支持廢除死刑的綠黨黨員潘翰聲說,兒虐致死的確是做錯事,對於惡性重大的施虐者,可以討論判處無期徒刑,但死刑應該在法律上已無可適用時,才有討論增修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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