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法條

兒虐致死輕判 兒權團體促增重典

新聞出處:國語日報
 

劉偉瑩/臺北報導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昨天表示,衛生福利部統計,臺灣兒虐致死案件,去年共有三十一件,但施虐者多半依傷害致死輕判幾年徒刑,只有兩件以殺人罪判定。為防堵兒虐情況蔓延,該會今天上街發動連署,訴求《刑法》增訂「凌虐幼童罪」,加重施虐者的刑責。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說:「在《刑法》上的解釋,『傷害』兩字不是惡意,但『凌虐』兩字就是惡性故意的,判決也會跟傷害差很多。」為了維護兒童人權,協會今天會在臺北車站發起連署,呼籲增修法條「凌虐幼童罪」,處以兒虐致死案件施虐者無期徒刑或死刑,並尋求立委支持。

新法保護幼童免性侵?家長稱實為「惡法」

新聞出處:新華網

【新唐人2013年10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梁東綜合報導)自從「海南校長帶幼女開房案」被網路曝光後,中國大陸「性侵幼女」的惡性犯罪事件開始大量浮出水面。然而,犯下了強姦幼女獸行中共各級官員,原本應受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刑罰,卻多數僅以「猥褻罪」或「嫖宿幼女罪」被輕判。10月24日,大陸司法機構對此頒布新法,然而,其中一些條款引起爭議,甚至被稱為「惡法」。

訂閱 RSS - 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