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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性自主

「小六童」用話術騙學弟去校、內外公廁 強制性侵、摸生殖器得逞

北部一所國小驚傳一名小6男童性侵低年級學弟的事件,用話術將3名低年級學弟騙往公廁,對其中2人性侵、摸生殖器猥褻得逞。(示意圖,Pexels)

北部一所國小驚傳一名小6男童性侵低年級學弟的事件!該名學童疑似因家長疏於管教、自行接觸過多成人影片,竟於去年底、今年初用話術將3名低年級學弟騙往公廁,對其中2人性侵、摸生殖器猥褻得逞。案件發生後,被害男童家長稱學校對老師下「封口令」,刻意封鎖消息;該縣市教育局則證實,學校2度發生男童間的性平事件,已分別召開性平會調查。

據了解,事件主角小6男童的個性活潑好動,較同齡孩童早熟,在5年級下學期時轉入該校就讀。在去年12月9日下課後,在課後輔導班上隨機挑選2名一年級的兄弟檔,用話術誘騙他們到學校附近的公園廁所內,居然對其中一人強制性侵、猥褻,另名男童見狀趕緊大聲呼救,案件因而曝光,被害男童家長氣憤要求學校加強管控。

狎13歲男童兼拍色情照 保險男經紀囚26個月

 

【on.cc東網專訊】保險男經紀約於4年前透過通訊程式結識13歲男童,圖以50港元利誘對方讓他拍攝色情照不果後,再邀對方返家「打機」,趁機要求男童脫衣拍攝多幀色情照片,並替男童手淫。之後男童向警方透露事件,男經紀的電腦被起出多幀兒童色情照及多段影片,他早前在區院承認製作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非禮等罪,今(11日)在區院被判囚26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與事主年紀相差廿載,案件嚴重,法庭要保護小童,故須判以阻嚇式刑罰。法庭並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沒有心理問題,但建議他接受輔導。

39歲男被告朱恩賜,承認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一項非禮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11月30至12月1日間,在其粉嶺榮福中心的住所內,非禮13歲男童X,及製作共18幀X的色情照片;另於同年12月22日,在一部電腦內管有116幀相片及15段影片。

台北2男童遭狼父性侵266次 被逮嗆:我有好好照顧他們

 

慘無人道!台北一名噁父長期對自己兩個兒子伸出狼爪,總計性侵高達266次,這起事件直到2019年11月遭通報後,整起事件才就此曝了光,台北地檢署也依妨害性自主罪對該名噁父提起公訴。

2019年11月11日,有兩名未成年的小男童,遭爆被父親徒手或工具長期猥褻侵犯,且總計次數還高達266次,令人相當痛心,檢警獲報後,循線查獲到該名性侵兒子的父親,認為他逞淫慾動手,來傷害幼童身心,實屬慘忍。

學童趴睡教室 班導露鳥自拍

台中市某國小代課老師兼班導,在教室露鳥自拍、PO網,甚至出現學童趴在課桌睡覺,該班導在後裸體自拍(小圖)。(圖:林祈烽提供)

台中市某國小代課老師兼班導,在教室露鳥自拍、PO網,甚至出現學童趴在課桌睡覺,該班導在後裸體自拍(小圖)。(圖:林祈烽提供)

2020/11/25 05:30

〔記者許國楨、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林祈烽昨天在議會質詢舉發,有變態男疑在教室內露鳥自拍,其中一張截圖前方還有學童趴睡,家長震驚且擔憂是否是「狼師」,經教育局及警方清查,確認是台中市西屯區某國小一名男代課老師,他在教室露鳥自拍並PO網分享,警方昨將這名老師帶回,老師已坦承,但辯稱好玩,不知事態嚴重,全案將依公然猥褻罪嫌函送法辦。

因這名代課老師已在該校任教3年且擔任導師,引發校方震驚,決定今天召開教評會,根據調查結果最重可處解聘處分。

黑板寫不雅字眼

可惡!壞媽媽逼12歲女兒賣淫老翁 和男友玩母女「3P」

雲林縣一名母親因生活拮据,兩度送年滿12歲的女兒和七旬老翁性交易得手4000元,還和男友、女兒玩撲克牌脫衣遊戲,甚至大玩「3P」,最高法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母親10年5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這名女子因經濟困頓,2017年騎機車載年滿12歲的女兒到七旬父親友人的住處,任由老翁不顧女兒反抗,性侵得逞,事後老翁透過女兒轉交2000元給她;去年4月13日晚間,女子讓老翁進入租屋處後,拿到2000元後,自己和男友先行離開,獨留女兒和老翁在家中發生性行爲。

女子去年1月至4月間某三天也在租屋處和男友、女兒一起玩撲克牌脫衣遊戲,輸的人脫一件衣服作為懲罰,等女子和女兒脫光衣物後,男友便和母女兩大玩3P,還以情趣用品助興。另外,女子的前男友也是女兒的義父,2018、2019年也和女兒發生7次性行為。

台南高分院二審認為,女子在一審審理時否認犯行,但上訴後改口認罪,也和女兒、女兒的法定監護人阿嬤達成和解,約定賠償7萬2000元;女子身為母親卻未能善盡保護教養責任,生活困窘時沒有尋求正當管道協助,反而讓女兒從事性交易,依法判10年5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另外,和女兒性交易的老翁判8年6月徒刑,玩3P的女子男友判刑1年8月,而發生7次性行為的女兒義父判刑3年3月定讞。

4歲女童被同學綑綁戳下體? 檢警調查案情大逆轉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五股一名家長,去年4月間,在臉書貼文指控就讀中班的女兒遭同學拿繩子五花大綁,並持棍棒戳下體,更指控教保員是幕後主使者,面對嚴厲指控,校方當時也立即跳出澄清,並駁斥家長所言與事實不符;案經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女童並未遭到侵害,女童證詞更極有可能是受家人誘導,因此予以教保員不起訴處分,日前高檢署也駁回再議,全案確定。至於當時被送往少年法庭的4名幼童,也同樣裁定不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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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我是五股人)

回顧事發經過,去年4月間,女童母親在臉書社團「我是五股人」指控,女童阿嬤去年2月28日替女童洗澡時,女童突然大哭泣訴同學持棍戳她下體,家屬3月4日至幼兒園調閱監視器時,校方卻稱監視器已被洗掉無從調閱,班導師不但否認此事更立即辭職;女兒事後更指出,遠從前年11月間就遭同學欺負持棍棒戳下體,更泣訴遭帶頭的男同學很用力推倒後,眾人壓住她手腳、再由主導的同學拿老師的棍子戳生殖器。

補習班狼師摧殘少女/教育局︰若判刑確定 永不聘用

狼師性侵示意圖

狼師性侵示意圖

2020/11/23 05:3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市左營區某國中補習班男老師,涉嫌多次猥褻、性侵15歲女學生,甚至提議要帶她去汽車旅館,受害女學生身心飽受摧殘,向同學哭訴求助,案件才曝光,家長憤而提告。

高雄市教育局昨表示,6日接獲通報,已到該補習班查察,要求暫停一對一課輔,若經判刑確定,將列名不適任教師,永不聘用。

據了解,這名狼師與妻子在高市左營區經營補習班多年,專門教授國中小數學,補習班也提供兒童美語及安親課輔服務,平日由丈夫授課,妻子負責接送學生。

上個月家長帶著被害女學生向警方提告,指這名狼師過去1年來,多次利用妻子外出接送安親班學生的機會,將女學生帶到2樓教室親吻、猥褻,數月前又趁著妻子外出,把她帶上2樓性侵。

上月,狼師又在課後將女學生帶上樓性侵,事後還提議,下次要帶她去汽車旅館,讓她身心受創,甚至不敢去補習班,並向同學哭訴求助,家長輾轉得知報警處理。

國小女童去露營 竟遭爸媽友人兒摸下體

劉男趁與被害女童單獨在帳篷時,伸狼爪摸被害女童下體。(情境照)

劉男趁與被害女童單獨在帳篷時,伸狼爪摸被害女童下體。(情境照)

2020/11/21 18:41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台中市劉姓年輕男子,跟媽媽與媽媽友人到苗栗縣露營,不料,劉男竟趁與媽媽友人的國小女兒單獨在帳篷時,伸狼爪摸被害女童下體。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劉男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宣告有期徒刑1年半,但量酌雙方達成和解並已履行,被害女童家長於審理期間撤回告訴,也願意原諒劉男,法官依法予以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劉男於今年2月底,跟媽媽與媽媽友人到苗栗縣露營,當晚劉男利用與被害女童2人在露營帳篷內的機會,竟將手伸入被害女童內褲內撫摸下體。女童受到驚嚇,將劉男的手推開,跑出帳篷,向媽媽告狀「哥哥摸我下面」。

街頭藝人利用少女追韓星 誘31名少女拍裸照重判18年

擅長吹薩克斯風的顧姓街頭藝人,利用少女追韓星Super Junior、及BTS,佯稱自己是粉絲,若依他指示便加入粉絲團,要求少女自行拍攝裸露胸部、及下體的照片影片傳送給他,被害人數近百人,檢警找到48名被害人,法官認定被害人有31人,其餘17案罪證不足判無罪,台中地院今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將他判刑18年。可上訴。

合議庭審酌,顧男(32歲)為大學戲劇系畢業、研究所肄業教育程度,從事音樂教學與演出工作,明知被害兒童及少年智慮尚淺且不諳世事,利用被害人崇拜偶像、追逐明星的心理,或相信緣分、渴望戀愛需求,或輕信網路陌生人態度、抑或是亟欲求職賺錢機會,欺罔各被害人。

大部分被害人均誤信,依顧男指示製造、傳送裸露數位照片及影片的電子訊號,他取得或持有被害人裸露電子訊號作為把柄,對於部分被害人施以心理壓力,脅迫被害人依指示繼續製造、傳送裸露電子訊號,以逞一己色慾,犯罪手段卑劣。

被害人受害後,因擔心遭責罵而選擇隱忍不發或委屈求全,再加上顧男的犯罪手段係利用網際網路匿名性施用詐術,他反而因此食髓知味,犯案時間前後已長達數年,且被害人之人數甚多,侵害被害兒童或少年之身心健康及隱私,更影響網路使用安全與秩序,敗壞社會風俗,予以判重刑。

顧男否認犯行,辯稱是用假身分跟被害人交往,取得被害人照片;有付錢的意願,後來因為聯絡不上被害人才沒有付錢,其餘向被害人取得電磁紀錄之理由如起訴書所載,未違反被害人意願。合議庭不採信。

檢警查出,街頭藝人顧男以提供賺錢機會,指示被害人下載AZAR視訊軟體,並假冒客人與被害人等裸身視訊截圖,再叫被害少女傳猥褻數位照片的電子訊號給他。

2度摸國中少女下體 教會輔導師辯「幫擦蚊子藥」被起訴

北檢今依對未滿14歲少女猥褻罪將陳男起訴。(資料照)

北檢今依對未滿14歲少女猥褻罪將陳男起訴。(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某教會陳姓輔導老師,涉嫌利用私下指導國中少女課業的機會,2度伸手進少女的褲內摸下體;陳男辯稱有一眼失明,為了替被蚊子叮咬的少女擦藥,距離感不好才誤觸;台北地檢署不採信其說詞,今依對未滿14歲少女猥褻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5月間,陳男私下替少女進行課業輔導時,兩度對少女伸出狼爪,第一次先伸進外褲內,隔著內褲猥褻,第二次甚至伸進少女的內褲內,強襲下體。

少女回家後寫紙條向母親求助,氣得母親報警提告。陳男到案後否認猥褻,辯稱少女被蚊子咬,他好心替少女擦藥,因眼睛有一眼看不到,距離感不佳才不慎誤觸少女的褲管。

對於陳男的說詞,檢方不採信,認定他此舉已構成猥褻未成年少女,因此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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