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長吹薩克斯風的顧姓街頭藝人,利用少女追韓星Super Junior、及BTS,佯稱自己是粉絲,若依他指示便加入粉絲團,要求少女自行拍攝裸露胸部、及下體的照片影片傳送給他,被害人數近百人,檢警找到48名被害人,法官認定被害人有31人,其餘17案罪證不足判無罪,台中地院今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將他判刑18年。可上訴。
合議庭審酌,顧男(32歲)為大學戲劇系畢業、研究所肄業教育程度,從事音樂教學與演出工作,明知被害兒童及少年智慮尚淺且不諳世事,利用被害人崇拜偶像、追逐明星的心理,或相信緣分、渴望戀愛需求,或輕信網路陌生人態度、抑或是亟欲求職賺錢機會,欺罔各被害人。
大部分被害人均誤信,依顧男指示製造、傳送裸露數位照片及影片的電子訊號,他取得或持有被害人裸露電子訊號作為把柄,對於部分被害人施以心理壓力,脅迫被害人依指示繼續製造、傳送裸露電子訊號,以逞一己色慾,犯罪手段卑劣。
被害人受害後,因擔心遭責罵而選擇隱忍不發或委屈求全,再加上顧男的犯罪手段係利用網際網路匿名性施用詐術,他反而因此食髓知味,犯案時間前後已長達數年,且被害人之人數甚多,侵害被害兒童或少年之身心健康及隱私,更影響網路使用安全與秩序,敗壞社會風俗,予以判重刑。
顧男否認犯行,辯稱是用假身分跟被害人交往,取得被害人照片;有付錢的意願,後來因為聯絡不上被害人才沒有付錢,其餘向被害人取得電磁紀錄之理由如起訴書所載,未違反被害人意願。合議庭不採信。
檢警查出,街頭藝人顧男以提供賺錢機會,指示被害人下載AZAR視訊軟體,並假冒客人與被害人等裸身視訊截圖,再叫被害少女傳猥褻數位照片的電子訊號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