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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嬰遭父施暴 送寄養家庭又被虐

新聞出處: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喻文玟

蔡姓男嬰11個月大時因遭父親施暴,被安置寄養家庭照顧,卻又被李姓寄養媽媽施虐,前額、胸、腹、背傷痕累累,連腳底都有新舊瘀傷,送醫急救,台中地檢署昨依傷害罪起訴寄養媽媽,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中市社會局副局長廖素玲說,男嬰在寄養家庭疑受虐,已另安排寄養家庭安置,男嬰母親經濟狀況穩定後,帶著男嬰與另2名孩子搬到金門定居。

遭父親施暴的蔡姓男嬰,今年7月由新北市社會局通報台中市社會局,緊急安置在中市一處寄養家庭,由李姓婦人照顧,但男嬰又疑受虐,員警心疼說:「這名小朋友出生後命運很坷坎!」

檢警調查,60歲李婦由中市社會局審核通過,可當寄養服務的保母,負責照顧寄養個案兒童;今年7月3日她接受委託照顧蔡姓男嬰,28日下午即打119求救,將男嬰送到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醫師檢查男嬰肺部發炎,造成呼吸困難緊急插管,從症狀研判,肺炎已有幾天,不太可能是送醫前嗆水造成,且男嬰全身到腳底都有新舊瘀傷,懷疑受虐,通報社會局。

李婦否認虐嬰,指男嬰不慎喝水嗆到才送醫,前額的傷是跌倒頭撞浴缸造成,腳部紅腫是她緊捏腳底急救所致。平常餵奶男嬰不喝,她強迫男嬰喝,男嬰自己不斷捏大腿內側反抗造成傷痕。

醫師診斷認為男嬰未滿1歲,無法碰到肛門和臀部,更不可能用力捏自己,身上多處傷痕應是外力造成。

檢察官說,李婦身為寄養家庭保母,應妥善照顧受託兒童或嬰兒,卻對不到1歲男嬰施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新聞出處: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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