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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女嬰吐奶昏迷 保母慌張搖晃致死遭判1年4月

越南籍麥姓女子幾年前來台找女兒,受朋友之託,無償照顧友人的4個月大女嬰。去年8月間,女嬰喝完奶後突然昏迷,麥女慌張,拍打、搖晃她後仍未醒,緊急送醫,搶救數日後不治。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女嬰死因為「嬰兒搖晃症」,麥女雖無殺意,但仍造成女嬰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麥姓女子數年前來台找女兒依親,與女兒住在新北市,平常照顧孫子。去年8月間,麥女受友人請託,無償照顧4個月大女嬰。

麥女擔任保母不到一周,女嬰吐奶,麥女幫她清潔後將物品拿去清洗,回到房間發現女嬰昏迷失去意識,她嘗試呼喚、拍打、搖晃等方式想叫醒女嬰,見女嬰仍無反應才趕緊送醫。在院治療數日後,女嬰因腦損傷、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死亡。

麥女在法庭上承認拍打、搖晃女嬰,她稱當時太慌張,想叫醒她,才這麼做,但她否認有殺嬰犯意。

法醫鑑定指出,女嬰死因為吐奶後被照顧者拍擊頭部及抱著搖晃身體,硬腦膜下腔出血,缺氧缺血性腦病變住院治療,腦組織軟化壞死,泌尿道感染及肺炎,腦損傷、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負責治療女嬰的雙和醫院醫師指出,女嬰的死因為俗稱的「嬰兒搖晃症」。

法院認為,麥女雖無殺意,但她確實造成女嬰死亡,且麥女曾有育兒經驗,應知道嬰兒腦部發展未完全,支撐力不足,若遭外力拍打、搖晃可能導致腦血管撕裂,造成嬰兒搖晃症,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4月,可上訴。

 

越南籍麥性女子照顧友人女嬰,卻因嬰兒吐奶昏迷,一時慌張搖晃女嬰,造成她死亡,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4月,可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越南籍麥性女子照顧友人女嬰,卻因嬰兒吐奶昏迷,一時慌張搖晃女嬰,造成她死亡,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4月,可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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