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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夫婦狠虐踩破3歲童胰臟致死 延押庭夫護妻翻供這樣說…

高等法院更一庭召開延押庭,提訊虐童致死的保母劉庭妌。(記者楊國文攝)

高等法院更一庭召開延押庭,提訊虐童致死的保母劉庭妌。(記者楊國文攝)

2023/01/05 17:0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保母劉庭妌被控不滿3歲男童哭鬧,夥同丈夫張竣堯多次徒手毆打或腳踩男童腹部,導致男童胰臟破裂致死,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將劉女、張男分別判處11年8月、12年4月徒刑。高院更一審今天(5日)提訊2人召開延押庭,檢察官當庭指控劉庭妌夫婦涉殺人案,有逃亡之虞,應延長羈押2月,劉女對遭延押沒意見,但張男翻供指稱此案從地檢署起,即有未盡調查而濫行羈押情形。

高院更一審今天下午開庭指出,劉庭妌、張竣堯自去年6月16日裁定羈押起,經過2次延長羈押,將於今年1月15日羈押期屆滿,詢問劉女2人,若認定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時,有何意見?

29歲劉庭妌說沒意見,但她的辯護律師主張,劉女已認錯,願意接受司法判決結果,因此未提上訴,可見她並未繼續羈押的必要,建請高院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及定期向警局報導等方式替羈押。

36歲張竣堯指稱,此案從地檢署起,即有未盡調查而濫行羈押情形,他認為,此案無論在調查或勘驗,檢察官並未舉證,有未盡調查的事項。受命法官詢問,對是否延押有無意見,張男以護妻立場說,「請讓我太太劉庭妌交保」。

高檢署檢察官施昱廷指出,檢方對於更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此案除劉女2人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判刑外,應有涉嫌殺人罪的重罪,且本案尚未確定,劉女2人均有逃亡之虞,均應延長羈押2月。訊後,劉女2人均押看守所。

本案發生在2020年9月25日,基隆市警方接獲保母劉庭妌報案指稱,3歲男童突然倒在地板上昏迷,警方趕往處理,轉報基隆市消防局,救護人員抵達時,男童已死亡。

警方調查,男童頭部有舊傷,小腿有一處新挫傷,劉姓保母辯稱男童在附近溜滑梯時不慎碰撞瘀青。警方檢視男童身體,未見明顯傷痕。但檢方解剖發現,男童腹部有多處挫傷、顱內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肝臟挫傷分離等舊傷,致命新傷為胰臟挫裂併出血、腹血,導致中樞神經衰竭、出血性休克死亡。

檢方調查認定,被聘雇全天候照顧男童的劉庭妌與丈夫張竣堯涉有重嫌,以2人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警查出,劉庭妌、張竣堯夫婦自己也有2個小孩,卻僅因男童哭鬧,不但不給男童吃飯,多次喝斥、徒手毆打,或以玩具車毆打,甚至因為沒收到8月份2萬4000元保母費,竟將男童推倒,以腳踩踏腹部,男童因胰臟挫裂致死,檢方將2人依成年人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嫌將2人起訴。

基隆地院將劉庭妌、張竣堯依成年人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分別判12年、12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將劉女、張男分別改判為11年6月、12年徒刑。

全案上訴後,經最高法院撤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去年11月30日改判加重其刑,改判劉女11年8月、張男12年4月徒刑。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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