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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幼童沒摺棉被又哭鬧 老師怒持紙捲打1下判拘役50日

台中高分院雖輕判陳師拘役50天,但沒宣告易科罰金,得入獄執行。(資料照)

台中高分院雖輕判陳師拘役50天,但沒宣告易科罰金,得入獄執行。(資料照)

彰化縣一所幼兒園陳姓女老師,去年2月見一名情緒不穩及語言發展遲緩的徐姓幼童哭鬧,沒有把棉被摺好,竟用教學用的紙捲(長度約48.5公分),彈打朝徐童右側臉頰彈打1下,導致右臉頰鈍傷紅腫,之後衍生畏懼、吼叫等症狀,她辯稱是不慎打到屬過失傷害,法官認定陳師是故意行為,雖僅依對兒童傷害罪輕判拘役50日,但沒有宣告易科罰金,得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21日下午3時,陳師見7歲徐童午睡後沒有把棉被收摺好,且又哭鬧,手持教學用紙捲打徐童右臉頰1下,法院審理時,陳師辯稱她不是故意的,是過失傷害,律師則辯護說,陳師是教學認真的老師,當下也跟徐童的母親說明始末,足以認她沒有傷害徐童的惡意,否則她可以選擇用撒謊的方式,例如騙徐母說,是徐童自己摔倒。

法官認為,陳師於案發當天,在電話中向徐父坦認「他(徐童)就一直不斷嘶吼跟哭鬧,我就用手...用紙捲起來,打下去他的嘴巴那裡打下去,但是我覺得應該是我的力道跟速度太快了,所以就讓他紅紅的」,「我知道我當下的方式就是用錯了」,另外,也傳傳訊息給徐母,承認自己「做法失當」、「管教失當」、「很顯然我這次的方式大錯了...我想要的是彈一下,沒想到力道會這麼大」。

另外,徐童於事後稱「老師打打」,事發後對上學,有異於平常的緊張、害怕、手腳發抖、大聲吼叫等不願上學等狀況徐童右臉頰到右耳,也有明顯長條形紅腫傷勢,法官不採信陳師辯詞。

不過,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陳師之後沒有再對徐童有任何不當行為,徐童於畢業合照時,願意與陳師站在一起合照,顯示陳師努力彌平傷害,陳師並多次於法院審理時向徐童父母表示歉意,不是惡性重大、毫無悔意之人,然因徐童父母無意和解,雙方才沒有和解,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輕判拘役50日,但未宣告易科罰金,可再上訴。

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
新聞露出日期: 
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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