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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職害嬰兒腦重傷 保母被訴

蕭姓保母被控疏於注意年僅9月大的嬰兒,害腦部遭受撞擊導致重傷;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嬰兒托育前身體狀況正常,加上保母未通過測謊,故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

起訴指,保母自2019年2月11日起受託照顧嬰兒,同年月20日某時卻疏於注意,害嬰兒頭部因不明原因腦部遭重力撞擊,受有「左側硬腦膜下血腫併腦病變併癲癇並有後續腦部萎縮併發症」,導致「動作發展遲緩」、「雙側性皮質失明」、「交通性水腦症」。

嬰兒父親當晚發現小孩回家後「叫不醒且四肢癱軟」,緊急送醫急診並接連轉送馬偕醫院、台大醫院,才知小孩受害,由嬰兒母親報警處理。

保母供稱,當天下午4時許餵食嬰兒時,嬰兒忽然往後仰,且頭碰到安全軟墊,當下有哭並嘔吐。

檢察官認為,不論嬰兒頭部的傷是因搖晃或撞擊造成,均是在托育期間發生,故保母未盡照料注意義務,且嬰兒事發前身體並無異樣,診斷證明書也記載嬰兒腦部出血非自身疾病造成,腦部傷勢已達身心障礙程度。

另檢察官也將保母與嬰兒父親送往警政署測謊,結果為保母未通過、嬰兒父親通過,故認定保母確實有過失,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

士林地檢署認為,保母疏於照顧9月大嬰兒,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認為,保母疏於照顧9月大嬰兒,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資料照)

新聞出處: 
自由
新聞露出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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