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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無處安置 火爆小六童 回家毆母揍師

苗栗縣一名幼時受父親家暴的多重障礙男童,年僅12歲就涉犯妨害性自主、家暴等案件,被裁定保護管束,卻因安置機構爆發集體性侵案遭撤牌停辦,法院在找不到其他安置機構下,男童被「踢」回原生家庭及校園,但偏差行為未改,上月毆打母親,本月初又將老師毆打成傷,引發師生、家長恐慌,學者批相關單位卸責,法院說不能強制機構安置很無奈,縣府則說已提供男童經濟、諮商輔導等協助。

警方調查,這名小六男童身高175公分、體重80公斤,孔武有力,身材甚至比多數老師還要高壯,念小三時也曾抓扯女老師頭髮成傷,2014年7月曾因竊盜案進入少年觀護所,被評定有自閉、過動等多重精神障礙,就醫治療44天,去年10月因傷害罪再進入少年觀護所,今年4月另犯妨害性自主、家暴、竊盜等罪,被安置到社福機構至5月底返回校園。 

每周諮商仍出事

上月19日男童上美術課時打翻一名女同學的水袋,和其他同學起爭執,一名路過男老師以為他欺負人上前排解,但他認為老師偏袒,當場情緒失控朝老師又抓又捶,導致男師前胸挫傷、頸部抓傷。
校方表示,男童曾有不服管教毆打母親家暴紀錄,雖行為嚴重偏差,但學校不能拒絕他的受教權,返校後連續12周每周由社工心理諮商一次,易怒狀況已趨緩,次數也沒以前頻繁,未料又爆發打老師事件,「實在很無奈!」但已通報由法院保護官、校園諮商師及縣府社工介入輔導。 

學者轟政府卸責

苗栗地院一不具名人士透露,男童本來安置在苗栗某機構,但因涉性侵男院童,才轉到南投某機構,今年5月該機構因涉及性侵案被裁撤,地院少年法庭透過縣府替他尋找2個安置機構,但他與輔導人員不合,2機構各短暫收留約1周,就將他「踢」回苗栗原生家庭及校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施正鋒痛批相關單位卸責,才會讓個案轉來轉去最後又回到原點,個案不應用單純保護管束對象衡量,若用病人的角度來看,還是由醫療院所收治比較洽當。
苗栗地院發言人宋國鎮指,國家並未賦予法官將個案安置到特定機構的權力,機構不願意,他們也沒強制力,若跨縣市就要透過縣府對口。 

社會處已供協助

苗栗縣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說,男童目前還是法院保護管束對象,由母親獨自撫養,屬經濟弱勢單親家庭,已透過民間團體提供每月3萬多元補助,並由食物銀行提供必要物資,另安排社工諮商輔導。 

多重障礙童輔導之道

 

.應由身心科醫師詳細診斷,可藉藥物控制易怒、過動、暴力傾向等情緒障礙
.設計專屬課程,安排運動或玩水等刺激觸覺的活動,有助穩定情緒
.師長應避免嘮叨、責罵,提供簡單及明確的指令,讓孩子安定完成要求
.學校應教導同學與其相處之道,勿突然激怒對方
.親人應多花時間陪伴,經常給予擁抱與關愛,有助於安定其情緒
資料來源:兒福聯盟中區處長林武雄、靜宜大學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副教授蔡盈修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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