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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桶溺死初生男嬰 未婚媽辯稱:我從來沒性行為

未婚媽媽劉女4月間獨自在騎樓下,陳男見她身體健康不佳,帶她去旅店投宿,陳男先行離去,下腹疼痛的劉女,未前往醫院待產,企圖生產後殺害嬰兒,在產下男嬰後,男嬰因浸泡馬桶水中窒息死亡,被警查獲後,辯稱「我從來沒有性行為、未懷孕、未生產」,但DNA母子關係是99.9999%,檢方依「母殺嬰兒罪」將她起訴。

劉女(38歲)否認殺死親生男嬰,辯稱「當天經期來,肚子有點腫脹,可能是經血露出來才沾到棉被,浴室裡褲子是我丟的,我從來沒有性行為、我未懷孕、我未生產」,但劉女的家人證實她早已懷孕,且刑事警局鑑定報告,確認男嬰是劉女之子。

起訴書指出,劉女為無名男嬰之母,她於去年7月間未婚懷孕,後於今年4月26日凌晨,在台中市中區東協廣場的騎樓,因陳男見她身體健康狀況很差,帶她至附近的新家旅店投宿休息。

陳男先行離去,劉女明知她下腹疼痛,已有生產跡象,卻未前往醫院待產,企圖於生產後殺害嬰兒,明知倘在馬桶上生產,嬰兒自產道產生後,將掉入馬桶內溺斃。

劉女即蹲坐於馬桶上生產,並產下一名男嬰,而男嬰自產道產出後,果因浸泡於馬桶水中而窒息死亡。事後,劉女離開旅店後,經鍾姓清潔婦在整理房間,發現床單及浴室地板沾有血跡、馬桶內有男嬰屍體,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獲劉女。

未婚媽媽劉女去旅店投宿,腹痛的劉女未前往醫院待產,產下的男嬰因浸泡馬桶水中窒息死...
未婚媽媽劉女去旅店投宿,腹痛的劉女未前往醫院待產,產下的男嬰因浸泡馬桶水中窒息死亡,辯稱「我從來沒有性行為、未懷孕、未生產」,但DNA母子關係是99.9999%,檢方依「母殺嬰兒罪」將她起訴。記者白錫鏗/攝影
新聞出處: 
聯合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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