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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惡狼性侵女同學國一小妹 判3年8月加賠100萬元

高院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高院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江姓男子2018年性侵當時就讀國中一年級的少女,刑事部分江男遭判囚3年8月定讞,少女提告求償部分,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考量江男的犯行造成的損害等,判他須賠償100萬元確定。

江男與少女的姊姊是同校同學,2018年11月15日江男開車到少女住處外,少女聽聞飼養犬隻叫吠聲,即外出查看並向江男表示姊姊已就寢,但江男竟先取下少女睡衣上之吊飾,少女欲取回,即藉彼此拉扯糾纏。

江男進入屋內後,徒手將少女抱起,直入當時少女父母使用房間內,不顧少女以言語表示「不要」及以手擋、腳踢推拒,憑藉其男性成人體力優勢,強行以手腳、身體壓制少女,並脫下少女衣物、內外褲後,接續以手指及生殖器加以性侵。

噁狼運動中心狂撩14歲少年 逼口愛「再闖菊花未遂」下場曝光

▲桃園市曹姓男子愛慕同性但羞於外界異樣眼光,2009年至今年1月間,透過網路挑選喜愛類型未成年少年出遊,再以金錢誘騙發生性行為,檢警查出涉及195罪嫌。(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14歲男子在運動中心做SPA,慘遭男子拉到淋浴間侵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一名柯姓男子到新北市運動中心,搭訕一名14歲少年,並逼少年為其口愛,還試圖以生殖器進入少年菊花,然因故而未遂,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少年另提告求償60萬,法官也判柯男應賠60萬元。

事發於2020年8月,少年正在運動中心內做SPA,柯男上前搭訕要求握手及擁抱、按摩肩膀,並且強拉少年的手,摩擦、觸碰自己大腿鼠蹊部及生殖器。

少年嚇得想逃跑,卻被柯男逼往淋浴間內,並脫下泳褲用手將少年頭部往下壓,少年因害怕而替柯男口愛,之後柯男將少年泳褲脫下,幫少年口交後並試圖以生殖器插入少年菊花,然因故未遂。

少年事後報警處理,柯男到案後否認犯行,新北地檢署不採信柯男的說詞,調閱監視器認定柯男確實有在SPA池和淋浴間,在未經14歲少年的同意下,性侵對方得逞,依對未成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

少年和他母親另提民事求償6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柯男嚴重戕害少年身心健全發展,柯男的侵害手段、時間等加害程度,與雙方的經濟狀況、身分及地位等,判柯男應賠60萬元,可上訴。

58歲男護士伸魔爪性侵醫院病患 最年輕受害者才7歲

澳洲1名男護士藉職務之便凌虐醫院裡的孩童。示意圖。(示意圖)

澳洲1名男護士藉職務之便凌虐醫院裡的孩童。示意圖。(示意圖)

2022/09/28 16: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居住在澳洲塔斯馬尼亞(Tasmania)的史凱格斯(Tiffany Skeggs)出面指控一名男護士格里芬(James Geoffrey Griffin)涉嫌犯下多起性侵案件,她自己11歲時也是受害者,她接受外媒訪問述說悲慘過程,據她了解最年幼的受害者當年僅有7歲,有關當局已針對本案進行調查,他們也表示還有許多人不敢為自己挺身而出指證。

據《BBC》 報導,史凱格斯那年11歲,而格里芬已是一個58歲的中高齡男子。史凱格斯向媒體透露,她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過去40多年來,還有許多女孩淪為他的獵物慘遭凌虐,這之中還有聾啞人士,而年紀最小的才7歲。

【震撼影片】公務員變「色欲鬼」 當街誘2少女開房性侵!這國不保護凶嫌

公務員變「色欲鬼」,當街誘2少女開房性侵!這國不保護凶嫌。(翻自issuemax.com)

南韓近日發生一起誇張的性侵事件,2名來自非洲國家賴比瑞亞的公務員,在來到釜山參加研討會的期間,在路上搭訕2名10多歲少女,並引誘至飯店開房性侵。少女報警求助,警方救援影片也相當震撼,而賴比瑞亞也不願意保護2名凶嫌,直接曝光2人的真面目示人。

據南韓《KBS》報導,事發在本月22日,當天晚間警方接獲報案,有少女邊哭邊求救,稱自己和另一人被困在一個飯店房間,遭到2名外國人性侵。警方約在晚間11時抵達飯店,並破門救援,現場還可聽見少女的驚聲尖叫。

少女們指控,她們在街上被這2名賴比瑞亞人士搭訕,並引誘至飯店房間,隨即遭到對方性侵。從警方公布的救援畫面也可見,警方在第一時間希望2名賴比瑞亞人自己開門,但他們堅持不開門。之後警方透過飯店人員協助破門而入,這2名賴國人依然不肯配合調查,還堅稱自己擁有「外交豁免權」。

好心收留學妹竟引狼入室 國中女慘遭設計性侵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質詢爆料國中女生遭設計性侵自殘,批社會局處理失當。(摘自議會官網/洪榮志台南傳真)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質詢爆料國中女生遭設計性侵自殘,批社會局處理失當。(摘自議會官網/洪榮志台南傳真)

台南市1名出身單親弱勢家庭的國中女學生,原本在校功課不錯又有愛心,但今年初好心收留學妹及其男網友,卻引狼入室慘遭設計性侵,導致身心受創自暴自棄,學業也一落千丈。市議員林燕祝今天質詢爆料此事時,批評社會局、教育局處置失當;但2局均強調,獲報第一時間即介入處理,絕無延遲通報,後續還將提供協助。

林燕祝指出,這名受害女學生既有愛心,功課又不錯,雖然成長於單親低收入家庭,但小小年紀就會幫助人。國二時,女學生得知國一學妹被家暴,好心收留對方住到家裡,但今年2月17日凌晨2點多,被害人發現學妹跟25歲的男網友一起,擔心清晨出門工作的母親發現她不在房間,就急著帶學妹及其男網友一起回家,沒想到竟引狼入室,遭學妹及男網友設計被性侵得逞。

林燕祝說,被害人家長向她陳情,指她女兒原本成績不錯,自從出事後,開始自暴自棄,不愛讀書,到學校還常常躲在廁所痛哭。家長半年後才因女兒的閨密爆料得知此事,立即於9月5日告知學校,校方再通報社會局。

前男友性侵少女!她一旁滑手機目睹 淫狼辯兩情相悅...下場慘了

記者翁子皓/台南報導

14歲少女小花(化名)為與17歲女網友小芳(化名)見面,騙母親說要參加學校的過夜宿露營活動,她到台南小芳住處後,兩人又前往小芳黃姓前男友住處,不料被黃男性侵,小花向小芳求救時,對方卻只顧著滑手機。台南地院審結,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7年8個月。

判決指出,黃男當日凌晨2時許看見小花、小芳一同躺臥在房間床上,竟強行以身體壓制小花,想對她性侵。期間小花多次說「不要」,並試圖推開黃男,還以手拍打小芳求救,不料她與黃男力量差距過大,掙脫不開下,遭對方性侵得逞,之後在驚嚇中與小芳快步離開黃男住處。小芳事後趁亂傳送訊息給網友,請對方報警。警方後來循線在台南麻豆街區發現2人,並在小芳口中得知整起事件的經過。

小花表示,黃男去洗澡前有摸她的腰及肚子,她問小芳「那男生是不是有一點變態」,小芳回答「他以前會,現在不會了」,後來她與小芳躺下來睡覺,睡沒多久黃男突然壓在她的身上,她想推開對方但推不開,只好拍打小芳求救,小芳卻叫她「忍耐一下」,過程中她有大叫說「不要」,小芳則在旁玩手機目睹性侵過程。

小芳表示,她看到小花被性侵時,有去拍打黃男幾下,要他不要這樣,但黃男卻不願停手,黃男當時看起來很兇,讓她很害怕,她只好用手機聯繫網友報警,事後小花跟她抱怨為何不幫忙阻止黃男,但她覺得黃男就算推開還是會繼續,只好用手機向網友求援。

黃男供稱,他沒有強迫小花,也不認識對方,但與小芳曾有交往關係,當時3人一起睡在床上,小花突然說「想要」、「不會怎麼樣」,雙方因此發生性行為。

法官認為,黃男以體型壓制小花,不顧對方以言語反對、以手推開、向小芳求救等舉止,強行性侵犯行明確,造成少女身心受創,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7年8個月。

從小視妹妹「禁臠」 哥哥性侵判刑4年6月

北市一名哥哥被控從小性侵妹妹,北院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哥哥4年6月徒刑。(資料照)

北市一名哥哥被控從小性侵妹妹,北院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哥哥4年6月徒刑。(資料照)

2022/09/19 19:3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哥哥被控從小視妹妹「禁臠」,數次玩性愛遊戲,全案之所以會爆發,是因為妹妹上高中後告訴老師曾替哥哥口交,哥哥才被起訴,台北地院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哥哥4年6月徒刑。可上訴。

這段兄妹相差4歲,平時與雙親、外公、外婆等家人,同住一屋簷下。

判決指,2016年5至6月間,就讀高三且已滿18歲的哥哥,曾在客廳書桌前要求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妹妹替他口交;妹妹直到自己就讀高中,才告訴老師這段經過,經校方通報、妹妹也提告,哥哥被起訴。

國道警性侵未成年少年收押禁見 記兩大過免職

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鄭姓警務員,涉嫌透過網路交友,在台北市公廁性侵未成年少年。(示意圖)

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鄭姓警務員,涉嫌透過網路交友,在台北市公廁性侵未成年少年。(示意圖)

2022/09/15 16:04

〔記者蔡昀容、徐聖倫/綜合報導〕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鄭姓警務員,涉嫌透過網路交友性侵未成年少年,檢警12日拘提鄭員到案,鄭員承認與少年發生關係但否認性侵,不過警方在其電腦發現多名男童不雅猥褻照片,全案擴大偵辦;涉案當事警13日被裁定收押禁見後,國道警察局隨即於13日晚間緊急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予以鄭員記2大過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絕不護短,依法嚴懲斷然淘汰。

亂倫性侵13歲外甥女!她「痛到拒絕和解」 禽獸表舅下場出爐

▲孟加拉籍男子阿布杜(譯音)於2019年在交友網路上認識未滿15歲少女,藉機邀約少女與其友人到台北西門町遊玩,趁其友人離去後對少女親吻與襲胸,事後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桃園37歲男到遠房表兄家喝酒,性侵就讀國中的外甥女,遭法院判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翁子皓/桃園報導

桃園37歲阿虎(化名)到遠房表兄家串門飲酒,當日凌晨見到13歲就讀國中的表外甥女準備就寢,竟然偷偷跟進外甥女臥室,無視對方掙扎推阻反抗,對她性侵得逞。桃園地院近日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阿虎有期徒刑3年4個月。

判決書指出,阿虎的母親是受害少女曾祖父的養女,阿虎與遠房表兄常有往來,與就讀國中的少女是遠房表舅甥。阿虎在2021年8月6日下午到表兄家作客喝酒,到了凌晨時他看見少女正要就寢竟起邪念,跟隨少女進入臥室中,無視對方掙扎反抗,強行觸摸少女胸部,並強拉少女性交得逞。

少女當時非常害怕,想不到與父親交好的表舅,竟會做出此等禽獸行為,等到阿虎離去後,她鼓起勇氣打電話聯繫姑媽,哭訴案發經過,在姑媽陪同下,一早就到醫院驗傷、採集檢體隨後報警。阿虎到案坦性侵少女,因罪證確鑿,被依法起訴。

阿虎向法官表示,自稱對少女是「從小看到大的關係」。少女無辜遭受親近的長輩性侵,身心備受煎熬,不願輕易原諒阿虎,也拒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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