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稱不送醫沒有錯 父母燙傷男嬰致死判刑
高雄江姓女子泡奶時不慎讓熱水燙傷才3個月大的男嬰,只因害怕沒錢醫治、兒子被社會局帶走,就和丈夫楊姓男子共謀不送醫、自行塗抹善後,但男嬰6天後仍不治。法醫解剖發現,男童不但受燙傷之苦還患重度肺炎,腸胃更幾乎是空的,死因為呼吸衰竭。高雄地院依過失致死判江女1年4月、楊男10月,可上訴。
2020年7月江女在住處泡奶給小男嬰喝,疑似不慎勾到熱水壺,滾燙的熱水直接潑灑到男嬰頭上,造成男嬰頭部及五官多處二級燙傷。江女嚇得打電話向楊男求助,兩人怕沒錢付不起醫藥費,也怕社會局會把男嬰帶走,兩人商量偷偷買藥塗敷即可。
6天後男嬰突然失去呼吸心跳,夫妻兩人才緊急送醫,但男嬰急救仍宣告不治。法醫解剖發現,男嬰左臉頰及頭部多處二級燒燙傷,腸胃幾乎沒有食物殘留,死亡前罹患重度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