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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錢大作戰I】寶寶玩具好花錢 教你如何挑對玩具(0-6個月寶寶)

[省錢大作戰 I]  ~寶寶玩具好花錢 教你如何挑對玩具(0-6個月寶寶)            文/王宏哲、劉鶴珣、吳怡璇

     媽媽每次心血來潮花錢買了許多玩具,結果寶寶玩一下就丟在旁邊,沒多久媽媽就要再掏錢買新玩具。 到底我的寶寶適合什麼玩具?是媽媽買不對玩具,還是寶寶專注力有問題阿?

       “玩”是學齡前孩子最重要的事,寶寶透過”玩具”學習到大動作和手部操作的技巧,同時也增加大腦認知學習和語言互動能力, 因此爸爸媽媽選對適合孩子的玩具,可以幫助寶寶大腦發展更好。但是仍然要提醒爸爸媽媽們,所有的玩具都要有您”用心”的陪伴,特別 是較小的寶寶們,有爸媽們來引導玩具的玩法或是陪伴協助寶寶操作,才能賦予玩具生命,讓寶寶玩的更專注的。

 我們依照寶寶”年齡”和”發展”來提供您選擇0-3歲寶寶玩具的方向,讓爸爸媽媽花小錢立大功!

**0-6個月寶寶

*玩具功能~主要能刺激視聽知覺的發展、誘發頭頸部力氣以及手腳抓握動作

*玩具類型:

 1. 抓握型的玩具:譬如手搖鈴、布玩偶或布書、固齒器等。這階段寶寶喜歡用手去碰觸,這類型玩具可讓寶寶練習抓、放、搖等, 也同時刺激寶寶的觸覺、視覺和聽覺等能力

2. 掛床頭型的玩具:譬如床頭音樂鈴、顏色對比且鮮艷的玩偶。這時寶寶躺著的時間多,這類型玩具可刺激寶寶利用視覺和聽覺去追視玩具,躺著或趴著時會想抬頭去看玩具。

玩鞦韆小四踢傷小二生 判賠4萬

新聞出處: 蘋果日報     記者: 孫友廉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碧華國小前年發生四年級林姓女童跑去遊戲區玩鞦韆,卻用轉緊後再鬆開的「捲麻花」方式玩,因此誤踢在旁等候、也想玩鞦韆的二年級周姓男童左側前額,致周童受傷送醫。
 
事後周童及其父母向林童求償36萬餘元,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認定林童有過失,須與父母連帶賠償9萬餘元,林童及其父母不服上訴二審。二審新北地院認為周童雖僅二年級,但也應知別人在玩鞦韆,不應站立附近的危險區域,應自負一半責任,改判賠4萬餘元,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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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碧華國小發生小四生踢傷小三生的意外事件。資料照片

小一女跳繩 彈簧穿指2公分

新聞出處: 聯合報   記者:潘杏惠
三重厚德國小1年級張姓女童,昨天早上在學校玩跳繩時,左手手指意外被跳繩鐵製彈簧勾住,造成食指2公分深的穿刺傷,校方緊急通報119,所幸送醫後僅皮肉傷無大礙。

校長陳明利指出,張姓女童昨天早上11點、第3節下課時在操場玩跳繩,玩得正開心時,突然感覺左手手指一陣痛楚,她面露痛苦表情直喊好痛,老師見狀查看,發現跳繩握把旁的彈簧竟有一圈鐵扣環脫落,刺入女童的左手食指。

校方緊急通知一一九與女童家長,警消到場後,緊急將跳繩剪斷送醫,經醫生診斷並照X光,發現手指僅皮肉傷無大礙,將傷口包紮後女童已出院返家休息。

陳明利指出,小朋友在學校很常玩跳繩,這次意外釀禍的跳繩,是女童從家裡帶來的,一般來說,跳繩的彈簧都有緊密設計,很少會脫落,經此意外事件,會加強安全教育宣導,跳繩正確安全的玩法,必須將手握在握把的位置,避免接觸到彈簧。

安全的生活用品及玩具

    大多數人採購時,總是希望價廉物美,物超所值,並期盼能以最少的金額,買到既合意又實用的好東西。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刻,大家更會張大眼睛,耐心地精挑細選,貨比三家,絕不輕易出手,只因為,荷包中的每一塊錢都必須花在刀口上啊!

    這樣的想法和做法固然有它的道理,但是,就在大人費心比較、斟酌考慮之時,生活用品的安全也往往就這麼被忽略了,大至電器、家具,小到衛生紙、牙籤,甚至連孩子直接觸摸、操作的玩具亦是如此。在以價格為導向的前提下,

    只要品質「看起來」不是太差,我們似乎都欣然接受,殊不知可怕的危機已悄悄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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