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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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桌球教練張男強吻6歲女童。示意圖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女童告訴法官:「在川堂時教練叫我抱他,我就抱他了,我用我的雙手抱著教練,教練有把我整個人抱起來,就是公主抱,教練抱我之後有親我,我不喜歡被公主抱。」
後來女童要去學務處,又遇到張男,「教練又叫我過去抱他,之後教練把我拖到總務處和學務處中間親我和抱我,我覺得不舒服,但因為害怕,我不敢跟教練說不要抱我,我有想要閃躲、趕快把臉移開不要讓教練親到,但還是被教練親到了」,女童指稱張男親完對她說:「不能告訴媽媽,教練喜歡妳。」
張男應訊時起先承認擁抱、親吻女童,後來又改口:「我說錯了,是親她嘴唇旁邊臉頰的肉。」強調他把女童當孫女一樣看待,當時是女童很開心地雙手抱住他,他就以公主抱方式騰空抱起女童,他要親臉頰,但女童一直掙扎,「她的頭、身體一直在搖,我不知道為何她會說我親她的嘴」。
高院依據監視器畫面,認為女童被張男親吻時有閃躲,足認張男為滿足、發洩自己性慾而強制猥褻,並非出於善意,也與爺輩對孫輩疼愛或玩耍嬉戲的行為不同,且女童被強吻後感到害怕、不敢說,直到母親察覺有異持續追問,她才釋放情緒大哭,吐露實情,可見女童對於被親嘴巴一事,明顯感到嫌惡、懼怕。
此案一審依2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張男3年10月徒刑,高院認為加重強制猥褻罪的刑度雖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審酌張男一時失慮,對年齡如同她孫女的女童強吻,惡性不算重大,因此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條款減刑改判2年徒刑。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新聞出處:
蘋果新聞網
新聞露出日期:
202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