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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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 蘋果日報 記者: 孫友廉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碧華國小前年發生四年級林姓女童跑去遊戲區玩鞦韆,卻用轉緊後再鬆開的「捲麻花」方式玩,因此誤踢在旁等候、也想玩鞦韆的二年級周姓男童左側前額,致周童受傷送醫。
事後周童及其父母向林童求償36萬餘元,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認定林童有過失,須與父母連帶賠償9萬餘元,林童及其父母不服上訴二審。二審新北地院認為周童雖僅二年級,但也應知別人在玩鞦韆,不應站立附近的危險區域,應自負一半責任,改判賠4萬餘元,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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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