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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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司法大廈外觀。(張穎齊攝)
基隆市1對夫妻為了哄1個月大的兒子入睡,經常使用搖晃、抖動的方式來照顧,怎料男嬰卻因此出現腦膜下出血、癲癇等症況,甚至一度停止呼吸,所幸送醫後恢復正常,但這對父母卻被市府控告傷害罪,基隆地檢署受理後,認為這對父母並非故意傷害嬰兒,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羅男及林女今年2月生了男嬰,但卻因不懂得用正確的方式照顧孩子,會用抱起來搖晃或將孩子放在大腿上抖動等方式,來哄兒子入睡,不料男嬰卻突然一度失去呼吸,經送醫搶救後,醫院診斷男嬰出現腦膜下出血、癲癇等症狀。
隨後,醫院向市府通報此事,市府擔心有虐童疑慮,便向基隆地院聲請安置,並向基隆地檢署提出對於羅男、林女的傷害告訴。
羅男及林女到庭後否認虐嬰,並澄清不知用錯方式來哄小孩,而經市府社工訪視了解後,社工也出面作證這對夫妻並非故意傷害小孩。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受理認為,並沒有積極證據證明羅男、林女虐嬰,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聞出處:
中時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