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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嬰未坐兒童座椅摔死 父超速自撞緩起訴

陳姓夫妻去年帶6個月大男嬰開心出遊,卻未將孩子放在嬰幼兒安全座椅,陳男暗夜高速在蘆竹海湖地區奔馳,不慎以時速90公里高速自撞路旁電線桿,坐在副駕駛座的陳妻懷中男嬰受重創,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桃檢審酌2人一時失慮、痛失愛子,對2人緩起訴1年,並須向國庫支付各3萬元。

陳姓男子和李姓妻子去年4月喜獲麟兒,10月時一家三口開車出遊,陳男負責開車、李女則抱著6個多月的兒子坐在副駕駛座,晚間9點多行經蘆竹區南山北路時,陳男以時速90公里在街道狂飆,卻因車速過快,轉彎不慎衝撞路邊電線桿,在妻子懷中的兒子當場拋飛、撞上前擋風玻璃,強烈衝擊造成顱內出血,緊急送醫仍因頭部重創,在2小時後傷重不治。

夫妻倆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桃檢調查發現,當地限速僅50公里,陳男卻以90公里狂飆,已超速40公里,夫妻倆又未依規定將嬰兒放置在後座嬰兒用椅,只把孩子抱在胸前,導致孩子送命。

桃檢調閱行車紀錄器、車禍鑑定報告,認定是父母疏失導致還在襁褓中的兒子死亡,但考量2人一夕間痛失愛子、傷痛不已,自始自終坦然面對,認為經教訓知所警愓,予以緩起訴處分,另2人各需繳公庫3萬元。

新聞出處: 
中時
新聞露出日期: 
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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