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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水溝蓋破大洞 童踩空掀皮肉

排水溝蓋破大洞,女童踩空左腳皮開肉綻!八歲王姓女童前天和家人到雲林縣西螺農工職業學校畜牧場餵羊,未注意路旁水泥排水溝蓋有大破洞,且有一根生鏽鋼筋裸露,女童左腳踩空陷入有如被利刃割傷,當場痛哭到聲嘶力竭,緊急送醫縫合。家人昨表示,公開此事但不打算求償,只盼相關單位重視,別再有人受害。西螺鎮公所則派員以石塊遮蓋缺口,並請廠商盡速修復。

王小妹父母都是雲林人,目前在北部工作定居,此次利用國慶連假帶她返回故鄉遊玩,不料卻發生意外受傷,造成她脛骨傷口長六公分、深三公分,家人形容「皮肉都翻開了」,相當不捨,前天下午po文臉書社團「西螺囝仔(Xiluo)」,呼籲民眾小心,網友除了表達關切,也有人提醒「小心破傷風」。
女童家人說,該處水泥溝蓋破洞長三十多公分、寬二十公分,還鋼筋裸露,連大人的腳都伸得進去,且距餵羊平台僅約五公尺,極可能還有餵羊民眾受傷,當下找來枯樹枝插入示警,並向西螺鎮公所通報,盼盡速修復。 

先以石塊遮缺口

《蘋果》昨由女童家屬陪同到現場,詢問當地商家及住戶,研判因為該處鄰近黃昏市場,常有貨車經過,溝蓋可能是長期遭重車輾壓破損,且有一段時間,但因未釀成意外,無人主動通報相關單位。
西螺鎮公所工務課長陳建全說,無法確認溝蓋受損原因,但已經派員先以石塊遮蓋缺口,連假結束後立即請廠商修復,並將請各里里幹事清查鎮內水溝蓋有無破損,若有一併立即修復。 

兩年內可提國賠

律師林金陽表示,該處是公有道路旁排水溝,且屬西螺鎮公所管理,受傷民眾可在意外發生兩年內依《國家賠償法》向鎮公所提出國賠,唯法官會考量,水溝蓋是否為正常行走路線,據此衡量裁決。 

「公所明顯疏失」

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邱師儀則批,這起意外鎮公所明顯有行政疏失,應立即修補,且應建立巡查、通報機制。 

國賠聲請程序

.國賠應在請求權人知有損害的2年內,或損害發生的5年內提出
.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國賠
.註明請求賠償的事實、理由、證據,以及賠償金額或內容
.賠償義務機關拒賠或逾30天未開始協議,請求人可向法院提國賠
.開始協議之日起逾60天協議不成立,請求人亦可向法院提國賠
資料來源:律師林仲豪 

新聞出處: 
蘋果
新聞露出日期: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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