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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狠心!男嬰趴睡悶死 父母「包屍10層」丟棄6年才揭發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網路)

2個月大的男嬰不幸悶死,毒蟲父母竟用垃圾袋將他密封棄屍!屏東一對狠心父母,發現僅2個月大的兒子因為趴睡而悶死,但兩人吸毒不敢報警,竟用垃圾袋將男嬰屍體裝起來,丟棄在墓園,6年後才因為兒子沒有入學而被揭露。

據《蘋果》報導,43歲的許金祥和32歲的黃佳惠在10年前產下一子,有一天兩人睡到中午,起床驚見2個月大的兒子因為趴睡已悶死多時,但因為他們有吸毒,黃女還因毒品案件被通緝,因此兩人不敢報警處理,竟將兒子屍體清洗乾淨後,用毛毯包裹,再用垃圾袋將屍體層層密封,包了10幾層,半夜在墓園棄屍。

2013年8月,這名夭折的小孩應該要入學報到,但學區內沒有記錄,於是校方便通報警局協尋處理,這才發現男孩早已離世,這對毒蟲父母的惡行6年後才曝光。

檢方起訴指出,兩人因為在幼嬰旁吸食毒品,不僅讓男嬰也吸入毒菸,兩人的精神也無法專注,未能妥善照顧幼子,才發生此憾事。

法官審理之後,認為很難證明兩人當初是否吸毒,以及吸毒和男童死亡是否有關聯,但是才出生2個月的男童無法自行翻身,因此不能讓他趴睡,「乃眾所周知之事」,因此判定兩人有過失,且他們為規避責任,還將幼子棄屍,相當不應該。

法官輕判黃女,因為考量當時她只有22歲,沒有照顧幼嬰的完整能力和支持系統,最後判黃女過失致死罪處以4個月的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以及棄屍體罪判處8個月入監刑期,黃女在二審判決之後沒有上訴,已定讞。

然而法官認為許男大黃女10歲,應有較豐富的知識來照顧幼童,且他遺棄屍體的罪責也較黃女重,因此在一、二審判他過失致死罪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遺棄屍體罪則判入監10個月。許男認為判決不公,又主張自己患有惡性腫瘤需要治療,便對遺棄屍體罪上訴,最高院在今天駁回定讞。

新聞出處: 
東森新聞
新聞露出日期: 
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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