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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大頭條

酒後踢傷男童 男被判拘役

出處:自由時報

2016-08-04  12:0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林姓男子酒後到超商休息,不滿男童在店內蹦跳吵到他,竟狠踹男童左側身體,男童被踢飛撞上一旁便當冷藏架,造成腹背挫傷,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確定。

林男酒後到超商休息,不滿男童在店內蹦跳吵到他,竟狠踹男童左側身體,造成腹背挫傷。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前年9月13日晚間近9時,林姓阿嬤帶著兩歲的孫子,到新北市樹林區某超商買養樂多,男童在店內開心地跑來跑去,林宏鑫當時坐在椅子上休息,認為男童打擾到他,見男童走過面前時,用力踹了男童左側身體一腳,男童被踢飛撞上便當冷藏架,痛得嚎啕大哭,阿嬤質問林男:「你為什麼要踢我孫子,我要報警告你。」林男嚇得逃跑。

林男向警方辯稱當天參加巡守隊聚餐喝了兩口高粱酒,坐在超商椅子上休息,「不小心」踢到男童,法院審理時翻供指稱,當天坐在超商店內椅子上,不確定是否踢到男童,「如果踢到也是不小心」,且超商監視器畫面也不能確定就是他踢男童。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林男故意伸腳踢男童,林男當時雖有喝酒,但聽到阿嬤說要「報警告他」,還知道要離開現場,可見未酒醉到影響辨識與行為能力,歷審皆判處林男拘役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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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露出日期: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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